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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xin Resources Technology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3
Dec 26,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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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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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65 证券简称:华新环保 公告编号:2023-047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2023 年12 月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于2024 年1 月11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 年1 月11 日下午14:30 时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4 年1 月11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1 月11 日上午9:15 至下 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授权他人出席。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网络投票 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1 月5 日(星期五)
-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 年1 月5 日下午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全体普通股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
8、会议地点: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北一街4 号3-
-
9 号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 实施方式并延期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
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 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 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
1、登记时间:2024 年1 月9 日9:00-12:00,13:30-17:00。
-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
3、登记地点: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北一街4 号3-
-
9 号
4、登记方式: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 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 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 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 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邮件须在2024 年1 月9 日 下午17:00 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 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 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时权、李仝
联系电话:010-80829990
联系地址: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北一街4 号3-9
号四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101102
-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
1、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2、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6 日
附件一: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 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
|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 股东地址 |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 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称 | 是否委托 |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
| 发言意向及要点: |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4 年 1 月 9 日下午 17:00 之前以信函 或邮件方式送达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 ,并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 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 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该次会议
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备注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
|---|---|---|---|---|---|
| 该列打勾的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
| 栏目可以投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 并延期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说明:
1、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
“ ” “ ” “ ” 明 同意 、 反对 或 弃权 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 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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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票代码:35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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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票简称:华新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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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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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 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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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票时间:2024 年 1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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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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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 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 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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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 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