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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XIN BUILDING MATERIALS GROUP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05
Nov 6, 2005
57018_rns_2005-11-06_12221f3a-ca81-4290-9a4c-c633d962947c.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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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A 股 600801 B 股 900933 编号:临 2005-012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A 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水泥”或“公司”)董事会受持有公 A 司三分之二以上非流通股股份的股东书面委托,拟召开公司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 议(以下简称“相关股东会议”)。现将会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1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公司定于 2005 年 12 月 16 日(星期五)下午 2:00-4:00 召开相关股东现场
会议,地点为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 897 号公司办公楼 7 楼 1 号会议室。
-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5 年 12 月 14 日-2005 年 12 月 16 日,每日 9:30-11:30、13:00-15:00。
-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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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登记日:2005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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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表决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相关股东可选择现场 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
-
6、会议议题:
审议:《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方案详见于本日公告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并可在交易所及 公司网站查阅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
本方案需要进行类别表决,即方案获得批准需经参加表决的 A 股市场相关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 A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7 、提示性公告:
A 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提示性公告,
两次公告时间分别为 2005 年 11 月 29 日、2005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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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出席会议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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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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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见证律师;
(3)截止 2005 年 12 月 1 日下午 3:00 闭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A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流通 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 议的相关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但需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格式见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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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现场登记办法:
-
(1)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 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05 年 12 月 15 日上午 9:00-下午 4:00 和 12 月 16 日上午 9:00-12:00,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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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记地点: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 897 号公司办公楼 6 楼董事会秘书室。 10、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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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 A 股股票自 2005 年 11 月 7 日起停牌,最晚于 2005 年 11 月 17 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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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 2005 年 11 月 16 日(含当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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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流通 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 股股票于 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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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公司董事会未能在 2005 年 11 月 16 日(含当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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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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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股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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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2005 年 12 月 2 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 A 股股票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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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A 、流通 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方式:
-
(1)流通 A 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A A 流通 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 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 A 的相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 股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 A 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方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使用 A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流通 股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 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行使表决权。
A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应当向流通 A 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为此,本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 A A 向流通 股股东征集对本次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 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本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的《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相关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 种表决方式,如有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 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①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 票为准。
②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公司董事 会投票为准。
③如果同一股份多次通过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公司董事会 投票为准。
④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流通 A 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①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损害;
②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A ③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 股股东是否参与或是否投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 A 登记在册的流通 股股东,均需按照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12 A 、流通 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的沟通:
A 为了保证及时广泛地了解流通 股股东的意见及信息,华新水泥自董事会公 布股改方案之后,将通过股改热线电话、股改董秘信箱、公司网站等渠道与广大 A 流通 股股东进行沟通。
A 沟通形式:为了保证流通 股股东更有效地了解公司的对价方案及公司的投 资价值,真正实现在沟通基础上的“共识、共赢”,华新水泥非流通股股东将通 A 过推介会、路演、恳谈会等形式与广大流通 股股东进行沟通。
- 13、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A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 股股东提 A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 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 络投票。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5 年 12 月 14 日-2005 年 12 月 16 日,每日 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 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 ②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738801 投票简称:华新投票
③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 A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 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 代表本议 案,以 1.00 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议案申报 价格
华新水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00 元
C、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 权。
A 例如,流通 股股东操作程序如下:
买卖方向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申报价格 委托股数 代表意向 买入 738801 华新投票 1.00 元 1 股 同意 买入 738801 华新投票 1.00 元 2 股 反对 买入 738801 华新投票 1.00 元 3 股 弃权
14 、其他事项:
①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A ②公司 股股票根据相关规定将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 交易日(2005 年 12 月 2 日)起连续停牌。若公司本次股改方案经本次相关股东会 A 议审议通过,则公司 股股票于支付对价股份上市日复牌;若未能经本次相关股 A 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 股股票于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日次日复牌。
③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 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④联系方式:
电话:13807231073,13807232132,13807232703
传真:0714-6252258,6235204
联系人:王璐女士、彭普新先生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 年 11 月 7 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本人)出席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 A 权分置改革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