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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tu Cendes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3
Jan 13,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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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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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92 证券简称:华图山鼎 公告编号:2023-003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决定于2023 年2 月2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 会议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2 月2 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2 月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2 月2 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2 月2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 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1 月17 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3 年1 月1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 6 号时代大厦 1 号
37 层 1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 提案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以及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2)上述议案属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 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
1、登记时间:2023 年1 月30 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
2、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6 号时代1 号37F 董事会
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进行会议登记应提供: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 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 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 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 传真或电子邮件须在2023 年1 月30 日17:00 前送达董事会办公室方为有效。来 信请寄: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6 号时代1 号37F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61006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章丹
电话:(86)028-86713701
传真:(86)028-86672200 邮箱:[email protected]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 到达会议地点,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 登记者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并需于会议 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见附件一。
五、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一)、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
东登记表(附件三)的格式附后。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1 月14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92。
-
2、投票简称:华图投票。
-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的时间:2023 年2 月2 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23 年2 月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2 月2 日召开的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 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
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
| 该列打钩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
√ |
注:对于以上议案,请在该议案后选定的选项上划“√”以示选择该项。每项
议案只能选一个选项,多选、不选或以其他方式选择视同弃权。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意见选项 | 具体意见 |
|---|---|
| 可以 | |
| 不可以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日期:
附注:
-
1、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 名称 |
|||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 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
法人股东法定 代表人姓名 |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 | 是否委托 |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 发言意向及要点 | |||
|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 盖章 |
附注:
-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 年1 月30 日17:00 之前以邮寄、 邮件及传真方式送达到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 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
-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