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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tai Securities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4
Aug 8,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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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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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8月25日(星期一)
- 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18日
- 本次会议提供网络投票
- 本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4年8月25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 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8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25日(星期一)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1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 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洪武路26号天丰大酒店五楼丰硕厅。
(六)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事项
由于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 法》等规定,融资融券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 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融资融券投 资者如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应向公司提供本通知所列会议参会文件, 并向受托证券公司征询其表达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投票意见的具体方式。参 加网络投票的,相关人员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2012年第二次修订)》以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将审议2014年8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的议题,董事会决议公告于2014年8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议案编号 | 议案内容 | 是否为特别表决事项 |
|---|---|---|
| 1 | 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否 |
| 2 |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 | 否 |
| 3 | 关于改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部分成员的议案 | 否 |
| 4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是 |
| 5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否 |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本次大会的审议事项是:
| 6 | 关于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贵金属现货合约代 | |
|---|---|---|
| 理业务和黄金现货合约自营业务并修订公司章 | 否 | |
| 程的议案 |
以 上 会 议 资 料 将 于 2014 年 8 月 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上进行全文登载。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即截止2014年8月18日下午3 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 全体股东,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 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 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 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 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 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 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参会登记时间:2014年8月20日(9:00一11:30,13: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2704室。
(四)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 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参加本次会议的必备条件。
五、其他事项
(一)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 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
(二)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 自理。
(四)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2704室(邮政编码:210002)
联系电话:(025)83290510 83290511
传真号码:(025)84579938
联系人:杨玉如 蒋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 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9日
附件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8 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2014年8月 日
|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2 |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 | |||
| 3 | 关于改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部分成员的议案 | |||
| 4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5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6 | 关于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贵金属现货合约代理业务和黄金现货合约自营业务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 A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
投票日期:2014 年 8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 作。
总提案数:6 个
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
| 788688 | 华证投票 | 6 | A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6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 所有6项提案 |
2、分项表决方法: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
| 1 | 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00 |
| 2 |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 | 2.00 |
| 3 | 关于改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部分成员的议案 | 3.00 |
| 4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00 |
| 5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
| 6 | 关于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贵金属现货合 | 6.00 |
|---|---|---|
| 约代理业务和黄金现货合约自营业务并修 | ||
|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三)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18日A股收市后,持有我公司A股(股票代码 601688)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 "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 788688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二)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 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 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 788688 | 买入 | 1.00元 | 1股 |
(三)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 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 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 788688 | 买入 | 1.00元 | 2股 |
(四)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 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 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 ------ | ------ | ------ | ------ |
| 788688 | 买入 | 1.00元 | 3股 |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 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 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 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 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