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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tai Securities Co., Ltd — AGM Information 2016
Feb 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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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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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公告编号:临2016-004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3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 )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 年3 月18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139 号南京华泰万丽酒店二楼宴会厅A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 年3 月18 日
至2016 年3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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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A股股东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 1.00 |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应选独立董事(2)人 |
| 1.01 | 关于选举陈传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 |
| 1.02 | 关于选举杨雄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 |
1 、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6 年 1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 2016 年 1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 http://www.hkexnews.hk 。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将与本公告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http://www.sse.com.cn )、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 http://www.hkexnews.hk ) 及公司网站( http://www.htsc.com.cn )。
2 、 特别决议议案:无
-
3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
4 、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2
5 、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 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 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 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
(六) 本次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H 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参阅公司在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 (http://www.hkexnews.hk)发布的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及其他相 关文件。
| 关文件。 | |||
|---|---|---|---|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A股 | 601688 | 华泰证券 | 2016/3/10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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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监票员等其他相 关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内资股股东(A 股股东)
1、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内资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 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 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符合上述条件的内资股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股票账户卡等股权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书面授 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股东 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 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 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 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根据《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的规定,拟出席本次会议的内资 股股东应于2016 年2 月26 日(星期五)或之前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格式 见附件3)连同所需登记文件(授权委托书除外,其递交时间要求见下文)之复 印件以专人送递、邮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5、提请各位参会股东,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 时与股东取得联系,避免股东登记材料出现错漏。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 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二)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H 股股东)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 本公司网站(http://www.htsc.com.cn)向H 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1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三)进场登记时间: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请携 带登记文件原件或有效副本于2016 年3 月18 日13 时45 分前至本次股东大会会 议地点办理进场登记。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 东大会投票。
六、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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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 号(邮政编码:21001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3387780 83387793 传真号码:(025)83387784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七、备查文件
(一)华泰证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2 日
附件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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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授权委托书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 年3 月18 日 召开的贵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
| 1.00 |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 |
| 1.01 | 关于选举陈传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
| 1.02 | 关于选举杨雄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填写说明:
1、本次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对于委托人在本授 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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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为自然人股东,应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如为法人股东,除法定代表人在“委
-
托人签名”处签名外,还需加盖公章。
-
3、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
4、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依您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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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请填上受托人姓名,如未填,则大会主席将出任您的代表。股东可委派一名或多名
-
受托人出席及投票,委派超过一位受托人的股东,其受托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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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7、本授权委托书填妥后应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24 小时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 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南京市江东中路228 号,邮政编码:210019);联系电话:(025)83387780、 83387793;传真号码:(025)83387784。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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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 名,董事候选人有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 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5 名,董事候选人有6 名;应选独立董事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 名;应 选监事2 名,监事候选人有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累积投票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 |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 4.01 | 例:陈×× | |
| 4.02 | 例:赵×× | |
| 4.03 | 例:蒋×× | |
| „„ | „„ | |
| 4.06 | 例:宋×× | |
| 5.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 5.01 | 例:张×× | |
| 5.02 | 例:王×× | |
| 5.03 | 例:杨×× | |
| 6.00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 6.01 | 例:李×× | |
| 6.02 | 例:陈×× | |
| 6.03 | 例:黄××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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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 的议案”有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 票为限,对议案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票数 | 投票票数 | ||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方式„ |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 - | - |
| 4.01 | 例:陈×× | 500 | 100 | 100 | |
| 4.02 | 例:赵×× | 0 | 100 | 50 | |
| 4.03 | 例:蒋×× | 0 | 100 | 200 | |
| „„ | „„ | „ | „ | „ | |
| 4.06 | 例:宋×× | 0 | 10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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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复
| 股东姓名(法人股 东名称) |
|||
|---|---|---|---|
| 股东地址 | |||
| 出席会议人员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
| 法人股东之法定 代表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 内资股持股数 | 股东帐号 | ||
| 联系电话 | 联系传真 | ||
| 发言意向及要点 | |||
| 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016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及地址。
2、本回复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16年2月26日(星期五)以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 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邮政编码:210019);联系电话:(025) 83387780、83387793;传真号码:(025)83387784。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日期为送达日期。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和 要点,并简要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 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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