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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su Holdings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3
Sep 10,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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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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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509 证券简称: S*ST 华塑 公告编号: 2013-061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 年 8 月 23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 登了《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 知》;2013 年 9 月 10 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现发布关于召开股权分 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3 年 9 月 16 日,14:30。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2013 年 9 月 12 日、9 月
- 13 日、9 月 16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3 年 9 月 12
-
日、9 月 13 日、9 月 16 日的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即股票交易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 2013 年 9
-
月 12 日 9:30 至 2013 年 9 月 16 日 15:00。
-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科东三路 9 号 6 号楼 2 楼公司会议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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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登记日:2013 年 9 月 10 日
-
5、会议形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
-
6、参会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以下称“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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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何一种表决方式
7、提示性公告:公司董事会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将在指定报刊上 刊载不少于两次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以资本公积 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根据 《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相关股东会议批准。 由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是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 分,并且有权参加相关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全部为有权参加公司股东大 会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审议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的临时 股东大会和相关股东会议合并举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将本次 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作为同一事项进行表决,临时股东大会 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为同一日。鉴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是本股权分 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次合并议案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 实施,即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凡截止于 2013 年 9 月 10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 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表决(被授权人 不限于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人代表和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 2008 年 1 月就股改事项已完成与流通股股东的协商沟通,本次会议通 知发出后,公司股票复牌。公司股票将于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 起至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停牌;若股改方案未获本次股东大会大会通 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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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方式和条件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 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方式和条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 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会议审议方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 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七项内容。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 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 见本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上的《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委托投票征集函》。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 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 表决票进行统计。
-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损害;
-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 是否参与或是否投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均需按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六、参加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
1、登记手续
-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
-
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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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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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登记时间:2013 年 9 月 11 日,9:0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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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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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科东三路 9 号 6 号楼 2 楼,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郭宏杰、吴胜峰
联系电话:028-85365657
传真:028-85365657
邮政编码:61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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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
-
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七、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3 年 9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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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日、9 月 13 日、2013 年 9 月 16 日的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
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深市股东投票代码:360509 投票简称:华塑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本议案,以 1.0
-
0 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 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 |
|---|---|
| 议案 | 申报价格 |
| 关于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 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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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 代表弃权。
4、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 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 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 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 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 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 后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 2013 年 9 月 12 日 9:30 至 2013 年 9 月 16 日 15:00。
八、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投票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至 2013 年 9 月 10 日下午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13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00 至 2013 年 9 月 16 日现场会议召 开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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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采用公开方 式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委托投票 征集函》。
九、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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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席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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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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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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