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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su Holdings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Sep 1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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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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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 2017-066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 申请,公司股票(简称:华塑控股,代码:000509)自 2017 年 7 月 18 日(星期 二)开市起停牌。后经公司确认,上述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 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8 月 1 日上午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公 司于 7 月 18 日、7 月 25 日、8 月 1 日、8 月 8 日、8 月 15 日分别披露了《重大 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7-054 号)、《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 2017-055 号)、《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7-056 号)、《重 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7-057 号)、《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 2017-058 号)。2017 年 8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 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7-059 号)。
2017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过《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决定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购买资产及出售资产。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本次重组公司拟购买标的资产为上海樱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樱 华医院”)50%以上股权,樱华医院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朱新康先生、励洪先生、 罗维之先生为樱华医院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次重组公司拟出售资产为成都麦田园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田园林”) 100%的股权,麦田园林的控股股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李雪峰先生和张子若女士,出售资产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2、交易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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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目前商谈的结果,上市公司本次拟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樱华医院50%以上 股权;资产出售交易为向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出售麦田园林100%股权。
因不涉及发行股份事项,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
3、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与樱华医院股东签订了股权转让的意向协议;公司尚 未确定麦田园林的交易对手方。本次重组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推进,相关各方就 交易方案具体内容持续进行沟通与磋商,本次交易最终实施方案仍在进一步论证 和完善。
4、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及工作进展情况
公司计划聘请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中介机构包括:独立财务顾问为渤海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为上海秉文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资产评估机构为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正在针对标 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及重组文件的编制等工作。
5、本次交易是否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
本次交易在经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无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 批;在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延期复牌的原因
公司原计划在2017 年9 月18 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 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鉴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尽职调查工作量较大,交 易方案的具体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相关工作难以在上述期限内完 成。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的顺利进行,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同意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 年9 月18 日(星期一)开市起 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1 个月。
三、后续工作安排及风险提示
公司承诺争取于2017 年10 月18 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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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 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如公司在停牌 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相关公告,并 承诺自复牌之日起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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