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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PONT LIFE SCIENCE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May 1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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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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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健康 公告编号:2017022 债券代码:112208、112270 债券简称:14 华邦01、15 华邦债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4 华邦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不上调暨债券持有人 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 行人”)2014 年 6 月 11 日发布的《2014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有权决定在 2014 年 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12208,以下简称“14 华邦01”或“本期债 券”)存续期间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本期债 券在存续期前 3 年的票面利率为6.58%,在本期第3 年末,根据公司 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前的市场环境,本公司选择不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 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 6.58%不变。
2、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 券票面利率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3个计息年度 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
3 、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 张(不含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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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回售申报日:2017 年 5 月 12 日、15 日、16 日、17 日、18 日 5、回售资金到账日:2017 年6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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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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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的“14 华邦01”。截至本公告发出前一交易日,“14 华邦 01”的收盘 净价为 102.100 元/张,高于回售价格,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 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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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资者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16 年 6 月 13 日至 2017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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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利息。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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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券名称: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公司债劵(第一期)。 2、债券简称:14 华邦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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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债券代码:11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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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行规模: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为 8 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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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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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附第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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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年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6.58%,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在 债券存续期限的前 3 年固定不变,发行人有权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决定是否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按年付 息、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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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起息日:2014 年 6 月 13 日。
10、付息日:2015 年至 2019 年间每年的 6 月 13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 2015 年至2017 年每年的 6 月 1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2019 年 6 月 13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 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17 年 6 月 1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利率上调选择权:本公司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 1 至 100 个基点 (含本数),其中 1 个基点为 0.01%。本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第3 个计息 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若本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 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3、回售条款:本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 调幅 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 部分按 面值回售给本公司。自本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 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 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 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 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本期债券第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 为回售支付日,本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 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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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债券担保:无担保。
15、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2014 年6 月13 日起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
16、债券信用等级: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 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公司本期债券在存续期的前三年(2014 年 6 月 13 日-2017 年 6 月 12 日),票面利率为 6.58%。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 年末,公司选 择不上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在存续期的后两年(2017 年6 月 13 日- 2019 年6 月12 日),票面利率仍为 6.58%。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 息,不计复利。
三、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2、风险提示: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 卖出持有的“14 华邦01”。截至本公告发出前一交易日,“14 华邦01” 的收盘价为 102.100 元/张,高于回售价格,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 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回售申报日:2017 年 5 月 12 日、15 日、16 日、17 日、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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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回售价格:人民币100 元/张(不含利息)。以10 张(即面值合计 人民币1000 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 元的整数倍且不 少于 1000 元。
5、回售申报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 发行人,在回售申报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 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相应的债 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如果当 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 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6、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申报日进行申报,逾期未办理回售 申报手续即视为投资者不回售,同意继续持有“14 华邦01”并接受上 述关于不上调“14 华邦01”票面利率的决定。
四、回售部分债券付款情况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17 年 6 月13 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16 年6 月13 日至 2017 年6 月12 日的 期间利息,票面年利率为6.58%。每手“14 华邦01”(面值1000 元) 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65.8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 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52.64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包 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59.22 元。
3、付款方式:本公司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对本 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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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五、回售申报期间的交易本期债券在回售申报期间将继续交易, 回售部分债券在回售申报日收市后将被冻结。
六、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 (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 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 [2003]612 号)规 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 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 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以及《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 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2009]47 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 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 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非居 民企业债券持有者如需获取完税证明,请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前(含 当日)填写附件列示的表格传真至联系地址,并请将原件签章后寄送 至本公司证券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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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其他债券]
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 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 号
法定代表人:张松山
联系人:彭云辉
联系电话:023-67886985
传真:023-67886986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坚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4层
联系人:张海安、龚婧
联系电话:010-57631234
传真:010-88091826
(三)托管人
名称: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层 联系人:车军
联系电话:0755-25938043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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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5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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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债券持有人信息 | 中文 | 英文 |
|---|---|---|
| 在其居民国(地区名称) | ||
| 在中国境内名称(如有) | ||
| 在其居民国(地区)地址 | ||
| 国(地区)别 | ||
| 应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情况 | ||
| 证券账户号码 | ||
| 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后持债数(张) | ||
| 债券利息(税前,人民币元) | ||
| 应纳所得税金额(人民币元) | ||
| 联系人信息 | ||
| 姓名 | ||
| 电话 | ||
| 传真 | ||
| 联系地址 | ||
| 公司名称及盖章 | ||
| 填表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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