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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PONT LIFE SCIENCE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Aug 11,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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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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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颖泰
公告编号: 2015069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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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公司债券 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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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签署日期: 2015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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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或“华邦 颖泰”)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507号文核准。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8亿元规模债券“华邦颖泰 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已于2014年6月17日发行完毕。本期 债券发行总额为7亿元,债券名称为“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7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共计700万张,发行价格为 100元/张。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2、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的 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本期债券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 债券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可以面向公众投资者以及合格投资 者发行上市。但提醒投资者注意:根据《通知》第二条的衔接安排,如发行后本 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出现调整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情形,则本期债券将被实施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公众投资者不得再买入本期债券,原持有 债券的公众投资者仅可选择持有到期或者卖出债券,如出现上述情形将影响本期 债券的流动性。特提示欲参与本期债券发行的全体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谨慎投 资。
3、本期债券主体评级为AA级,债项评级为AA级;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 最近一期末(201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为76.36亿元,资产负债率 (合并口径)为53.74%,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为39.61%;本期债券上市 前,公司2012 年、2013 年、2014 年和2015年1-6 月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3.32亿元、3.02亿元、4.29亿元和3.98亿元,最近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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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年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为3.54亿元,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 倍。
4、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后,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期公司债 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已于2015年8月4日披露,2015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后,本期债券仍然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 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 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交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 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债券上市前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 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 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5、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结果说明本期债券偿还债 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但在本期债券存续 期内,若因不可控制的因素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发行人不能如期从预期的还 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将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的本息按期兑付。债券持有人亦 无法通过保证人或担保物受偿本期债券本息,将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 利影响。
6、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第3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 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00%-5.50%。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5年8月13日(T-1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进行簿记 询价,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 资者的簿记询价结果在询价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5年8月14日(T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zse.cn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公 告本期公司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8、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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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申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 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 ” “ ” 具体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之 四、网下发行 之 (六)配售 。
9、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总额分别为0.10亿元和6.90亿元,占全部 发行规模的比例分别为1.43%和98.57%。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在2015年8月14 日(T日)当天网上发行结束后,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 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 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如网下最终认购不足,则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本 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10、网上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的认购,按“时间优先” 的原则实时成交。本期债券网上发行代码为“101654”,简称为“15华邦债”。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超过 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网上发行代码“101654”将转换为上市代码 “112270”。
11、网下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 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 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手(100 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 定的除外。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 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皆为AA级,符合进行质押 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经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本 期债券上市后才可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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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14、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5、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华邦颖泰股 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将刊登在 2015年8月12日(T-2日)的《证券时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 亦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查询。
16、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证 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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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 华邦颖泰/发行人/公司/ 本公司/股份公司 |
指 |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
|---|---|---|
|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 券 |
指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507 号 文核准,公开发行的面值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 亿元的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
| 本期债券、本期公司债 券 |
指 | 发行规模为7亿元的“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公司债券” |
| 本次发行 | 指 | 本期债券的发行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
| 登记机构 | 指 |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 主承销商/保荐人/西南 证券/簿记管理人/债券 受托管理人 |
指 | 指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网下询价申购日(T-1 日) |
指 | 指2015年8月13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机构投资者 网下询价申购的日期 |
| 发行首日/网上认购起 始日/网下认购起始日 (T 日) |
指 | 指2015年8月14日,为本次发行网下认购的起始 日期 |
| 承销团 | 指 | 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根据承销团协议组织的,由 签署承销团协议的各方组成的承销团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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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一、本期债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公司债券。
(二)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7 亿元。
(三)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原有股东 优先配售。
(四)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五)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 年,第3 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 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六)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取网上与网下 相结合的发行方式,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 定。
(七)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 个计息年度付 息日前的第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 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 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 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1 至100 个基点,其中一个基点为0.01%。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期公司 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 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 发行人。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第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 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 作。
(九)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 的公告日起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 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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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 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十)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 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 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十一)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 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十二)起息日:2015 年8 月14 日。
(十三)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 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 相关规定办理。
(十四)付息日:2016 年至2020 年每年的8 月14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 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 的付息日为2016 年至2018 年每年的8 月14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五)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0 年8 月14 日(如遇法定及政 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 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 年 8 月14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 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六)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无担保。
(十七)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 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十八)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九)发行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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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1、网上发行:在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 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网下发行:在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 止购买者除外)。
(二十)发行方式: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 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购采取机构投资者与主承销商签订认购协议的形 式进行。
(二十一)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西南证券组织承销团, 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二十二)发行费用:本期债券的发行费用不超过募集资金的1.50%。
(二十三)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十四)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十五)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 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 事宜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本期债券上市后才可进行质押式回购交 易。
(二十六)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 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十七)发行时间安排
| 日期 | 发行安排 |
|---|---|
| T-2日 2015 年8 月12 日 |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 |
| T-1日 2015 年8 月13日 |
网下询价 确定票面利率 |
| T日 2015年08月14日 |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上认购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网上认购结束后,剩余部分回拨至网下发行(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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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T+1 日 网下认购日 2015 年 8 月 17 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T+2 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在当日 15:00 前将认购款划至主 2015 年 8 月 18 日 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T+3 日 公告发行结果情况 2015 年 8 月 19 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 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机构投资者的 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00%-5.50%,最终票面年利率将由发行人与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预设范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5年8月13日(T-1日)13:00 15:00。 参与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5年8月13日(T-1日)13:00-15:00将《华邦颖 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 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认购的投资者可以下载本发行公告,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填写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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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 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每一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 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主承销商另有规 定除外。
2、提交
–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5年8月13日(T-1 日)13:00 15:00 之间将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 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 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申购传真:010-50947020,010-50947021,010-88092028
电话:010-50947023,010-50947024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询价的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 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15 年 8 月 14 日( T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公告本 期公司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
三、网上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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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一)发行对象
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 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7亿元,网上发行数量预设为0.1亿元。发行人和保荐 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如网上 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 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三)发行时间
网上发行时间为1个工作日,即发行首日2015年8月14日(T日)深交所交易 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 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四)认购办法
1、发行代码为“101654”,简称为“15华邦债”。
- 2、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在网上发行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进行“卖出申报”,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买入申 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撮合成交,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上认购 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先进行网上认购的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将优先得到满足, 深交所交易系统将实时确认成交。
-
4、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
-
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投资者认购数量上限还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凡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 2015年8月14日(T日)之前开立深交所A股证券账户。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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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入足额资金的认购者,需在网上认购日2015年8月14日(T日)之前(含当日)存 入全额认购款;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认购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2015年8月14日 (T日)之前(含当日)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设资金账户,并存入 全额认购款。资金不足部分的认购视为无效认购。
6、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 行规模。
(五)结算与登记
网上发行的结算和登记按照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四、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 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合 格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7亿元,网下发行规模预设为6.9亿元。
每个机构投资者的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手(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 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保荐人(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公司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个工作日,网下发行认购日为2015年8月14 日(T日)、2015年8月17日(T+1日)、2015年8月18日(T+2日)的9:00-15:00。
(五)认购办法
-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已开立深交所的A股证券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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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5年8月13日(T-1日)前开立深交所A股 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保荐人(主承销 商),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申购意向,与机构投资者协商确 定认购数量,并向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与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 议》。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
(六)配售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 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 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 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 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 照申购利率优先的原则配售;在申购利率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 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经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 协商,可对根据上述配售原则确定的配售结果进行调整。
(七)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5年8月 18日(T+2)15:00前足额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 明机构投资者全称和“华邦颖泰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保荐人(主承销 商)传真划款凭证。
收款单位: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解放碑支行
账 号:3100021819200055529
大额支付系统号:102653000021
行内汇划行号:28658002
联系人:王硕、张旭、郭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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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 联系电话:010 50947023
传真:010-50947026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5年8月18日(T+2)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机构投资者将被视为 违约认购,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 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五、风险揭示
保荐人(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 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
六、认购费用
本期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 行 人: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
办公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
法定代表人: 张松山
董事会秘书: 彭云辉
联 系 人: 彭云辉
电话: 023-67886985
传真: 023-67886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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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4层 法定代表人: 余维佳 联系人: 王硕、张旭、郭志超 - 电话: 010 50947023 传真: 010-50947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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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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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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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 (本页无正文,为《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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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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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附件一: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请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传真 至主承销商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 附件一: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 附件一: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 附件一: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 附件一: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 附件一: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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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请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传真 至主承销商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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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信息 | ||||
| 机构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 |||
| 经办人姓名 | 传真号码 | |||
| 联系电话 | 移动电话 | |||
|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 |||
| 托管券商席位号 | ||||
| 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信息(询价利率区间4%-5.5%) | ||||
| 1、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 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 动单位为0.01%;2、每一申 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 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 大投资需求;3、每个申购利 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 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 100万元的整数倍。 |
5年期(3+2) | |||
| 票面利率(%) | 认购申请金额(万元) | |||
| 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公章后,于2015年8月13日(T-1日)13:00至15:00之间连同法人代表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本人签章的无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簿记管理人要求提 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申购传真:010-50947020,010-50947021, 010-88092028;咨询电话:010-50947023,010-50947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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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本期申购款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3、申购人同意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簿记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 债券配售结果; 4、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 购协议》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 购人违反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 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 遭受的损失;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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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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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部分可不回传,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 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发行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 表。
2、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 金简称”+“证基”+“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 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 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 3、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4、本表一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即构成参与申购的机 构投资者对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若因机构投资者填写缺漏或 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机构投资者自行负责。
5、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询价利率可 不连续。
6、参与询价与认购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公布的时间 内连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 处。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询价与认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 概无效。
-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
-
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4.30% - 4.6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 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 票面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
|---|---|
| 4.30% | 2,000 |
| 4.40% | 4,000 |
| 4.50% | 7,000 |
| 4.6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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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4.6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60%,但高于或等于4.50%时,有效申购金额7,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50%,但高于或等于4.40%时,有效申购金额4,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40%,但高于或等于4.30%时,有效申购金额2,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3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 8、机构投资者将此表及附件传真后,请于10分钟内打电话进行确认。
传真号码:010-50947020,010-50947021,010-88092028
确认电话:010-50947023,010-50947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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