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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LAN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l 1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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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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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蓝集团”、“发行人”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不超过 3,68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 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1868 号)。本次发 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 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华蓝集团”,股票代码为 “301027 。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3,680.00 万 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45 元/股。本次发 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 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 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 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的差额 184.00 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 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 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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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631.2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71.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048.80 万股,占本次 发行数量的 28.50%。根据《华蓝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10,143.43497 倍, 高于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数量的 20%(736.00 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 终发行数量为 1,895.2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5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784.8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 48.5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为 0.0167769044%。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1 年 7 月 8 日(T+2 日)结束。 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网下发行 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7,828,524

  •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204,136,599.80

  •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9,476

  •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金额(元):223,000.20

(二)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8,9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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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217,000,400.00

  •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股):0

  •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金额(元):0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 (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 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10% 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 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1,897,251 股,占网下发行总 量的 10.01%,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5.16%。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19,476 股,包销金额为:223,000.20 元。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占总发行数量的比例为 0.05%。

2021 年 7 月 12 日(T+4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网下、 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 户。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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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华远企业中心 D 座三单元

联系电话:010-88695280、010-88695157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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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蓝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 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华蓝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 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