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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LAN GROUP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Dec 10, 2021

55987_rns_2021-12-10_6b88971d-8368-4ea4-9733-20ce5dcb91f6.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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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华 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蓝集团”)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上 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华蓝集团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蓝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68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36,8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4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21,360,00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不含 税)28,297,358.49 元(承销费和保荐费不含税总计29,712,452.83 元,已预付 1,415,094.34 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3,478,857.64 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8,168,689.53 元。2021 年7 月12 日,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除相关保荐承销费(不含税)后的募集资 金划至公司指定账户。2021 年7 月12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天健验〔2021〕383 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对募 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二、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1,36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 的发行费用人民币53,191,310.4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8,168,689.53

1

元,低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 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投资的金额624,215,214.07 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
变更前总投资额 变更前募集资金
投资额
变更后总投
资额
变更后募集
资金投资额
1 设计服务网络建
设项目
35,031.24 35,031.24 26,529.60 22,916.87
2 信息化平台建设
项目
6,170.75 6,170.75 1,200.00 1,200.00
3 技术研发中心项
6,219.53 6,219.53 2,700.00 2,700.00
4 工程总承包管理
及全过程工程咨
询业务开展项目
10,000.00 10,000.00 5,000.00 5,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5,000.00 5,000.00
合计 62,421.52 62,421.52 40,429.60 36,816.87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入情况,根据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对募投项目内部投资金额和顺序进行调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系公司基于实际经营需要,针对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而做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12 月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6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额及募集资金拟 投入各募投项目金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12 月10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额及募集资金拟投入 各募投项目金额的议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华蓝集团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 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蓝集团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调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鲁元金

廖晓靖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