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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LAN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Dec 1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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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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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核查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华 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蓝集团”)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上 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华蓝集团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蓝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68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36,8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4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21,360,00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不含 税)28,297,358.49 元(承销费和保荐费不含税总计29,712,452.83 元,已预付 1,415,094.34 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3,478,857.64 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8,168,689.53 元。2021 年7 月12 日,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除相关保荐承销费(不含税)后的募集资 金划至公司指定账户。2021 年7 月12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天健验〔2021〕383 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募集资金到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将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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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华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所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项 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项目投资总额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额 |
| 1 | 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26,529.60 | 22,916.87 |
| 2 | 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 1,200.00 | 1,200.00 |
| 3 |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2,700.00 | 2,700.00 |
| 4 | 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全过程工程 咨询业务开展项目 |
5,000.00 | 5,000.00 |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 5,000.00 |
| 合计 | 40,429.60 | 36,816.87 |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共计36,816.87 万元,其中5,000.00 万元 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三、本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集中管 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开户银行 | 专户账号 | 存放金额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宁朝阳支行 |
45050110920400000391 | 25,975.23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 族自治区分行 |
451060200013000730111 | 13,331.03 |
备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816.87 万元,差额部分由尚未支付的发行费 用、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导致。
四、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共计 5,000.00 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严格按照披露文件及募集资金使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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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的相关规定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12 月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6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12 月10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华蓝集团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 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事项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蓝集团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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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补充营运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鲁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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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晓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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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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