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Huafon Microfibre (Shanghai) CO.,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Dec 21, 2021

55190_rns_2021-12-21_5755ba6c-e2cf-442c-bcd6-b7063bf0f1de.PDF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峰超纤 股票代码:300180

信息披露义务人: 鲜丹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月路XX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26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9号2809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大宗交易)

签署日期:2021 年12 月2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权益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 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报告书中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 投资者注意。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鲜丹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玄元科新12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玄元新科126号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26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华峰超纤、上市公司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鲜丹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
的上市公司股份8,853,500 股,减持后,鲜丹及其一致
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8,052,953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4.9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披露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六位,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 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鲜丹

(一)鲜丹
姓名 鲜丹
性别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4010619730820****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月路XX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的居留权

(二)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2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9号2809室

注册资本:1120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郭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34747407XY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期限:2015-07-21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管理服务;受托管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境内、境外及其他上市公司 中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2020年12月2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鲜丹先生,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与广州 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2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一致行动人

协议,鲜丹先生与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26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构成一致行动关系。详见《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 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本次减持的主要目的为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的12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自身 实际情况进一步处置和调整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 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鲜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此前的股份变动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 股份累计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本次权益变动为通过大宗

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

股东
名称
减持
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元)
减持股数
(股)
变动后持股数
(股)
变动后持股
比例(%
鲜丹及
其一致
行动人
大宗
交易
2021年12月20日 4.79 8,853,500 88,052,953 4.999997

本次权益变动后(即2021年12月20日),鲜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88,052,9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 东。本次权益变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鲜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96,906,453股,占公司总股本 5.50273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 鲜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8,052,953股,占公司总股本 4.9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收购管理办法》及深交所的有 关规定,鲜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鲜丹 合计持有股份 86,406,455 4.906502 77,552,955 4.403765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12,106,614 0.687462 3,253,114 0.184725
有限售条件股份 74,299,841 4.219040 74,299,841 4.219040
玄元新科
126号
合计持有股份 10,499,998 0.596232 10,499,998 0.596232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10,499,998 0.596232 10,499,998 0.59623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 96,906,453 5.502734 88,052,953 4.99999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鲜丹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 77,552,95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4.403765%,其中74,299,841股为限售 股;玄元新科126号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499,99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596232%,其中0股为限售股。二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8,052,953股,占公司当 前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97%。鲜丹先生和玄元新科126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 其他股份权利限制情况,如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鲜丹先生存在买卖上市公

司股票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减持
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元)
减持股数
(股)
变动后持股数
(股)
变动后持股
比例(%
鲜丹 大宗
交易
2021年12月8日 4.72 10,610,000 86,406,455 4.906502

除上述股份变动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鲜丹先生及其一致行 动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 1、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

  • 2、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 3、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上市公司: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南路888号

联系电话:021-57243140

联系人:程鸣、符娟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鲜丹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2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日期:2021年12月20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市金山区亭
卫南路888号
股票简称 华峰超纤 股票代码 300180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
鲜丹;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玄元科新12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信息披露义务人
联系地址/注册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
山区海月路XX
号;
广东省广州市天
河区林和西路9
号2809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不变,单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96,906,453股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5.502734%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8,052,953股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4.999997%
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减少0.50273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在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的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1年12月20日
方式: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其他■
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
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是□ 否□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责,
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责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是□ 否□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