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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fang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Jul 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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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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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华纺股份
股票代码: 60044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滨州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彭柰街道渤海十六路736号 联系电话: 0543-3181112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增加(股份无偿划转)
签署日期: 二零二一年七月七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 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 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或与之相 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纺股份有限公司拥 有权益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 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纺股份 有限公司拥有的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已取得滨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的批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 除本信息 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 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 第一章 释 义 | ||
|---|---|---|
|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情况 | ||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核心企业及经营范围4 | ||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营业务及财务状况5 | ||
|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5年违法违规情况 6 | ||
|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6 | ||
|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
||
| 第三章 权益变动决定及目的 | ||
|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
| 二、未来12个月对上市公司权益继续增持或处置的计划8 | ||
|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 ||
| 第四章 权益变动方式 | ||
|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控股权变化情况10 | ||
|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协议 | ||
| 第五章 资金来源 | ||
| 第六章 后续计划 | ||
| 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改变或调整的计划13 | ||
| 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业务处置或重组计划13 | ||
| $\Xi$ . | 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13 | |
| 四、 | 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14 | |
| 五、 | 对上市公司员工聘用计划进行修改的计划14 | |
| 六、 | 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15 七、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计划15 |
|
| 第七章 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 | ||
|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16 | ||
| 二、同业竞争 | ||
| 三、关联交易 | ||
| 第八章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
| 一、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
|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交易19 | ||
| 三、其他对上市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19 | ||
| 第九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0 | ||
| 第十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目录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说明 21 | |
|---|---|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2020 年财务报表 21 | |
| 第十一章 其他重大事项 | |
| 第十二章 备查文件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
|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第一章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本报告书 | 指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报告书 |
|
|---|---|---|
| 上市公司/华纺股份 | 指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 |
| 安泰控股/信息披露 义务人 |
指 滨州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财金集团 | 指 | 滨州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滨州市国资委 | 指丨 | 滨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 标的股份/划转股份 | 指 | 财金集团无偿划转给安泰控股的全部华纺 股份的股份 |
| 本次划转/本次权益 变动 |
指 | 财金集团将其持有的华纺股份的股份无偿 划转给安泰控股 |
| 《公司法》 | 指 | 《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 |
| 《15 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 《16 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
| 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 ||
|---|---|---|
| 法律法规 | 指 | 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 《公司章程》 | 指 |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中国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 元、万元 | 指人民币元、万元 |
$\bar{z}$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滨州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彭李街道渤海十六路 736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600MA3QA0GB2D
法定代表人: 苏德民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9年7月29日
经营期限: 2019年7月29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安全咨询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 滨州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彭李街道渤海十六路736号 通讯电话: 0543-318111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情况
财金集团为安泰控股股东,滨州市国资委为安泰控股实际控制 人, 其控制关系如下所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核心企业及经营范围
截止本权益报告书签署日,安泰控股核心企业及经营范围详情如
$\overline{\mathcal{F}}$ :
| 序 | 注册资本 | 安泰控股 | 经营范围 | |
|---|---|---|---|---|
| 뮥 | 企业名称 | (万元) | 持股比例 | |
| 安全评价、安全技术咨询服务、安全生 | ||||
| 滨州市安全 | 产培训、消防安全评估(凭资质证经 | |||
| 1 | 评价中心有 | 3068.08 | 100% | 营): 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
| 限公司 | 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 |||
| 动) | ||||
| 滨州产融综 | 市场管理服务, 市场设施、房屋租赁, | |||
| $\overline{2}$ | 合服务有限 | 5000 | 100% | 企业投资咨询, 企业营销策划, 会务服 |
| 公司 | 务,展览展示服务,科技和商务信息咨 |
| 询(不含证券期货投资咨询), 企业征 | ||||
|---|---|---|---|---|
| 信服务, 餐饮服务, 金融大数据开发应 | ||||
| 用与咨询服务, 物业管理。(依法须经 | ||||
| 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 ||||
| 展经营活动) | ||||
| 一般项目: 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 | ||||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 | ||||
|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 | ||||
| 滨州渤海科 | 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私募股权投资基 | |||
| 3 | 创私募基金 | 2000 | 45% | 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 |
| 有限公司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 | |||
| 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 | ||||
|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 ||||
| 开展经营活动) |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营业务及财务状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营业务
安泰控股系财金集团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以 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安全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财务状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9年7月29日成立,2020年财务状况如下 (合并口径):
单位: 人民币元
|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
| 资产 | 64, 627, 214. 14 |
| 负债 | 15, 645, 443. 49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8, 981, 770. 65 |
|---|---|
| 营业收入 | 13, 059, 492. 15 |
| 净利润 | 3, 338, 104.88 |
| 资产负债率(%) | 24.21 |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5年违法违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安泰控股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行政处 罚、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情况。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安泰控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基本情况如下:
| 姓名 | 公司任职 | 性别 | 国籍 | 长期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
|---|---|---|---|---|---|
| 居住地 | 或地区居留权 | ||||
| 苏德民 | 执行董事、总 | 男 | 中国 | 中国境内 | 否 |
| 经理 | |||||
| 郭焕东 | 监事 | 女 | 中国 | 中国境内 | 否 |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 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或者仲裁事项。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境内外其 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权益超过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安泰控股不存在直接持有境内外其他上 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金融机构股权超过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安泰控股不存在直接持股5%以上的银 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第三章 权益变动决定及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安表控股系滨州市国资委下属的国有资产运作平台财金集团的 全资子公司, 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与优化优势。本次划转的实施有利 干华纺股份更好的依托国资运营平台,进一步做大做强主营业务,实 现上市公司的持续稳步发展,也有利于实现对优质国有资产的有效整 合,不断增强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和带动力,更好的促进国有资产的保 值增值。
二、未来12个月对上市公司权益继续增持或处置的计划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继续增持上市公司 股份的计划, 增持比例不低于总股本的2%。若今后信息披露义务人 拟调整其持有的华纺股份的权益,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 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 内部程序
1、2021年7月7日,财金集团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将所持华 纺股份 117, 364, 470 股股份无偿划转给安泰控股。
8
2、2021年7月7日, 安泰控股通过执行董事决定、股东决定, 审议通过受让财金集团无偿划转所持华纺股份117,364,470股股份。
(二)相关部门批准事项
2021年7月7日,滨州市国资委出具《关于无偿划转滨州市财 金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 (批复件: 2021005 号),批准财金集团将持有的华纺股份 117, 364, 470 股(占总股本的 18, 63%) 无偿划转至安泰控股, 若在划 转完成之前股份公司转送股票,则划转数量按转送之后数量计算。
第四章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系上市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即财金集团 将其持有的华纺股份 117, 364, 470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18. 63%) 全 部无偿划转给安泰控股。本次划转己取得划转双方内部决议通过、签 署划转协议且经滨州市国资委批准,尚需取得有关部门同意并办理相 关手续。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财金集团划转股份皆为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控股权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财金集团持有华纺股份 117, 364, 470 股股份, 占华纺股份总股本的 18.63%, 系华纺股份控股股东; 安泰控股未持 有华纺股份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财金集团将不再持有华纺股份的股份; 安 泰控股将持有华纺股份 117, 364, 470 股股份, 占华纺股份总股本的 18.63%, 成为华纺股份控股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 华纺股份实际控制人不变, 均为滨州市国资 委。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协议
2021年7月7日,财金集团与安泰控股签署《无偿划转协议》, 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 协议当事人
出让方: 滨州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 滨州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受让股权数量及比例
财金集团持有的华纺股份 117, 364, 470 股股份, 占华纺股份总股 本的 18.63%。
(三) 转让价款及支付
本次股份划转为无偿划转,不存在转让价款的支付。
(四)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且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正式批准本次股份划 转后生效。
第五章 资金来源
$\frac{1}{2}$
本次权益变动系上市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不涉及对价支付事 宜,因此不涉及资金来源事项。
第六章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改变或调整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将按照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 原则, 支持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并借助其符合条件的 经营性资产, 依法合规帮助上市公司充实主营业务, 以提升上市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有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市场 情况及/或自身战略安排等原因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 增持将不以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如届时根据上市公司实际 情况提出有关计划或者建议,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业务处置或 重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对 上市公司和/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或业务进行处置、重组或购买资 产的计划。如出现前述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履行相应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为规范上市公司运作, 提高上市公司治理能力和水平, 本次权益 变动完成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适时根据相关事项讲展情况, 本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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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向上市公司提名或推荐符合资格要求的董事、 监事和 / 或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 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 进行董事、监事的选举, 并由董事会决定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
信息披露义务人提名或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 心须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具备上市公司治理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 并且 具有相应的工作经验和能力。届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上市公司将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安泰控股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之间就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拟对可能阻碍收购 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情况,但不排除因适 应市场环境变化、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而提议对《公司章程》进 行必要的修订。届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批准等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员工聘用计划进行修改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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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 聘用计划讲行重大变动的计划。如今后有相关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等程 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行分红 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如今后有相关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上 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等程序及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计划
为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 提高上市公司治理 水平,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促进上市公司长远、健康发展,信息 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可能根据上市公司自身发展战略, 支持或者通过法 定程序提议上市公司对其业务和组织结构进行必要的调整。如果上市 公司届时根据其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上述调整,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 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和义务。
第七章 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上市公司仍具 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在人员、资产和财务 方面将继续保持独立。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能力不会受到影响,在采购、 生产、运营、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仍将继续保持独立。
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己出具《滨州安泰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其承诺内容如下:
"本次划转完成后, 安泰控股作为华纺股份控股股东期间, 将在 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与华纺股份保持独立,并严格遵 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利用 控股地位违反华纺股份规范运作程序、干预华纺股份经营决策、损害 华纺股份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次划转完成后, 安泰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 何方式占用华纺股份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的资金。"
二、同业竞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业务以印染加工为主业,形成包 含纺纱、服装、家纺成品、纺织贸易、品牌开发、"B2B"平台、金 融投资及热电等的多元化领域。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从事企业安全管 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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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目前不存在从事与上 市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 音争。
为避免将来产生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滨州安泰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其承诺内容如下:
"安泰控股及安泰控股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与华纺股份 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而与华纺股份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
若安泰控股及安泰控股控制 / 将来成立之公司 / 企业 / 组织新 增与华纺股份主营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业务, 安泰控股将以优先维护华 纺股份权益为原则, 在符合国家行业政策及审批要求的条件下, 通过 句括但不限于区域市场划分、资产整合、业务整合、业务调整、差异 化经营等有效措施避免与华纺股份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确保华 纺股份独立运作, 保证不侵害华纺股份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三、关联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 上市公司发生必要的关联交易, 则该等交易应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公司章程》及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同时上市公司应按 照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为了规范关联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 已出具《滨州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其承诺内容如下:
$17$
"本次划转完成后, 安泰控股作为华纺股份控股股东期间, 安泰 控股及安泰控股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避免与华纺股份之间的关联交 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安泰控股与华 纺股份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 履行合法程序, 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 同时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华纺股份《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相关手续,不会利用 关联交易损害华纺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八章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 过 3,000 万元或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 的交易之情形。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合 计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的交易之情形。
三、其他对上市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信息外, 信息披露义 务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 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 安泰控股及安泰控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该等人员 的直系亲属,在滨州市国资委批复本次无偿划转事项前6个月内不存 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华纺股份股票的情况。
第十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9年7月29日成立, 2020年财务报表已 经荣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荣诚审字[2021]251F0122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2020年财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单位:元)
1、资产部分
|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33, 975, 260. 57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 |
| 资产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1,086,230.00 |
| 预付款项 | |
| 其他应收款 | 196, 083.97 |
| 其中: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存货 | 316, 547.08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流动资产合计 | 35, 574, 121.62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 100, 000. 00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27, 755, 627. 58 |
| 在建工程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 132, 438.57 |
|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65, 026.3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9, 053, 092. 52 |
| 资产总计 | 64, 627, 214. 14 |
2、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部分
|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 |
| 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11, 888, 137.50 |
| 预收款项 | 2, 075, 700.00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898, 278. 25 |
| 应交税费 | 644, 018.46 |
| 其他应付款 | 139, 309. 28 |
| 其中: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5, 645, 443. 49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其中: 优先股 | ш. |
|---|---|
| 永续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专项应付款 | $\overline{\phantom{a}}$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overline{\phantom{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负债合计 | 15, 645, 443. 49 |
| 所有者权益: | |
| 实收资本 | $\overline{\phantom{a}}$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 优先股 | |
| 永续债 | $\overbrace{\qquad \qquad }$ |
| 资本公积 | 46, 070, 765. 77 |
| 减:库存股 | $\overline{\phantom{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overline{\phantom{a}}$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2, 911, 004.8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48, 981, 770. 65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8, 981, 770. 6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64, 627, 214. 14 |
(二)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目 项 |
2020年度 |
|---|---|
| 一、营业总收入 | 13, 059, 492. 15 |
| 其中: 营业收入 | 13, 059, 492. 15 |
| 二、营业总成本 | 8, 825, 849.04 |
| 其中: 营业成本 | 5, 341, 611. 36 |
| 税金及附加 | 317, 737.58 |
| 销售费用 | |
| 管理费用 | 3, 905, 338.46 |
| 提取担保责任准备金 | |
| 财务费用 | $-738, 838, 36$ |
| 其中: 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751, 274.54 |
|---|---|
| 加: 其他收益 | 90, 294.0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其中: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61, 590.0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一"号填列) | 3, 962, 347. 11 |
| 加:营业外收入 | 2, 535, 28 |
| 减:营业外支出 | 6,894.82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 957, 987. 57 |
| 减: 所得税费用 | 619, 882.69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 338, 104.88 |
| (一) 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 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 338, 104.88 |
| 2. 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二) 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 338, 104.88 |
| 2. 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1.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 (3)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 (4)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5)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二)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 338, 104.88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 338, 104.88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三) 合并现金流量表(单位:元)
| 项目 | 2020年度 |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2, 515, 445. 1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 003, 674.7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 519, 119.9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978,738.63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 360, 547.4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 052, 969.2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06, 465.8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098,721.0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 420, 398. 9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overline{\phantom{a}}$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frac{1}{2}$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 193, 410, 3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 193, 410.3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07, 800.4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07, 800.4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 785, 609. 9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i. |
| 其中: 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27, 100.00 |
| 其中: 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7, 10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7, 100.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0, 778, 908.83 |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加: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 778, 908.83 |
第十一章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截至本 报告书签署之日, 信息披露人已按照规定对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 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 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 息。
第十二章 备查文件
1、安泰控股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安泰控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 件:
3、安泰控股关于本次国有股权划转的执行董事决定、股东决定;
4、安泰控股与财金集团签署的《无偿划转协议》:
5、滨州市国资委关于本次国有股权划转的批准文件;
6、安泰控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两年发生变化的说明;
7、安泰控股关于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华纺股份的 自查说明:
8、安泰控股就本次权益变动应履行的义务所做出的承诺;
9、安泰控股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说明;
10、安泰控股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本报告书及相关备查文件备置于安泰控股、华纺股份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
27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2021年7月 7日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 上市公司 名称 |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 所在地 |
山东省滨州市 |
| 股票简称 | 华纺股份 | 股票代码 | 600448 |
| 信息披露 义务人名 称 |
滨州安泰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 |
信息披露 义务人注 册地 |
山东省滨州市 |
| 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 量变化 |
增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口 |
行动人 | 有无一致 有口无 ☑ |
|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 大股东 |
是口否口(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 前未持有上市公司股 份) |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 公司实际 控制人 |
是口否 Ø(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
|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否对境内、 境外其他 上市公司 持股 5%以 上 |
是口 否团 |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否拥有境 内、外两 个以上上 市公司的 控制权 |
否团 是口 |
| 权益变动 方式(可多) 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口协议转让口国有股行政划转 或变更区间接方式转让口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口执行 法院裁定口继承口赠与口其他口 |
|---|---|
| 信息披露 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 占上市公 股份比例 |
持股种类: 不适用 持股数量: 0 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 0 |
| 本次发生 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 动的数量 及变动比 例 |
财金集团将持有的华纺股份 117,364,470 股 (占总股本的 18.63%)无偿划转至安泰控股。 |
| 与上市公 司之间是 否存在持 续关联交 易 |
否团 是 $\Box$ |
| 与上市公 司之间是 否存在同 业竞争 |
是 至囚 $\Box$ |
|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 来 12 个月 内继续增 持 |
否 是 $\Box$ $\boxtimes$ |
|
|---|---|---|
| 信息披露 义务人前6 个月是否 在二级市 场买卖该 上市公司 股票 |
否 是 $\Delta$ $\Box$ $\sim$ $\alpha$ |
|
| 是否存在 《收购办 法》第六条 规定的情 形 |
否 是 ☑ $\Box$ |
|
| 是否已提 供《收购办 法》第五十 条要求的 文件 |
是 否 $\Box$ $\boxtimes$ |
|
| 是否已充 分披露资 金来源 |
否 口 是 ☑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系国有股份行政划转形成,不涉及对价 支付 |
|
| 是否披露 后续计划 |
否 是 $\Delta$ |
|
| 是否聘请 财务顾问 |
是 否 $\triangledown$ $\Box$ |
| 本次权益 变动是否 需取得批 准及批准 进展情况 |
是 | $\sqrt{}$ | 否 口 | |
|---|---|---|---|---|
|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否声明放 弃行使相 关股份的 表决权 |
是 | $\Box$ | 否 | $\sqrt{ }$ |
| 信息披露义务 等 滨州 又 《 | 滨州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2021年7月7日
$\mathb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