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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changda Intelligent Equipment Group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6
Dec 26,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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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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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278 证券简称:华昌达 公告编号: 2016—113
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
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定于 2017 年 1 月 5 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2016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子公司为公司发行债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 2016-111 )。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提高决策效率, 2016 年 12 月 26 日,公司控股股东颜华先生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议案以临时 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 以上股 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 目前,颜华先生共持有公司股票 164,331,1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15% 。颜 华先生具有提交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上述事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 的议题和决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同意将 该临时提案提交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现对该通知进行补充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股东大会届次: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7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
-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7 年 1 月 5 日(周四)下午 2:30 。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1 月 5 日(周四)上午 9:30 至 11:30 ,下午 1:00 至 3: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1 月 4 日下午 3:00 至 2017 年 1 月 5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12 月 28 日。
-
出席对象:
( 1 )截止 2016 年 12 月 28 日(周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
( 2 )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
(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十堰市东益大道 9 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序号 议案名称
| 1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
| 1.1 | 选举非独立董事 |
| 1.1.1 | 选举颜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1.1.2 | 选举陈泽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1.1.3 | 选举罗慧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1.1.4 | 选举胡东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1.2 | 选举独立董事 |
| 1.2.1 | 选举郑春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1.2.2 | 选举戴黔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1.2.3 | 选举徐立云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2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 议案》 |
| 2.1 | 选举李军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 2.2 | 选举步智林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 3 | 《关于申请对外融资额度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 6 |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 6.1 | 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
| 6.2 | 债券期限 |
| 6.3 |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
| 6.4 |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 6.5 | 增信措施 |
| 6.6 | 募集资金用途 |
| 6.7 |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 6.8 | 债券转让事宜 |
| 6.9 | 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
| 6.10 | 决议有效期 |
| 7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8 | 《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 |
| 9 | 《关于子公司为公司发行债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
上述议案 1 、 2 ,将对各候选人进行分项表决,并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 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以上议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由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 登记方式
(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 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 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 3 )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二),与前述登记文件送交公司,以便登记确认。
( 4 )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
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17 年 1 月 4 日(周三) 9:00 至 17:00 ;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17 年 1 月 4 日(周三) 17:00 之前送达 或传真到公司。
-
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东益大道 9 号湖北华昌达智能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 “ 股东大会 ” 字样; 邮编: 442012 ;传真号码: 0719-8767768 )。
-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 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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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东益大道 9 号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部
联系电话: 0719-8767909 ;传真: 0719-8767768
邮政编码: 442012
-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时间,与会人员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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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投票代码: 365278 。
-
投票简称: “ 华昌投票 ” 。
-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 1 )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 “ 议案编码 ” 一览表
|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
|---|---|---|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议案编码 |
| 1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
1.00 |
| 1.1 | 选举非独立董事 | |
| 1.1.1 | 选举颜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1 |
| 1.1.2 | 选举陈泽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
| 1.1.3 | 选举罗慧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
| 1.1.4 | 选举胡东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
| 1.2 | 选举独立董事 | |
| 1.2.1 | 选举郑春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5 |
| 1.2.2 | 选举戴黔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6 |
| 1.2.3 | 选举徐立云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7 |
| 2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 事候选人的议案》 |
2.00 |
| 2.1 | 选举李军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2.01 |
| 2.2 | 选举步智林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2.02 |
| 3 | 《关于申请对外融资额度的议案》 | 3.00 |
| 4 | 《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事项的议 案》 |
4.00 |
| 5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5.00 |
| 6 |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6.00 |
| 6.1 | 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 6.01 |
| 6.2 | 债券期限 | 6.02 |
| 6.3 |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 6.03 |
| 6.4 |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6.04 |
| 6.5 | 增信措施 | 6.05 |
| 6.6 | 募集资金用途 | 6.06 |
| 6.7 |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6.07 |
| 6.8 | 债券转让事宜 | 6.08 |
| 6.9 | 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 6.09 |
| 6.10 | 决议有效期 | 6.10 |
| 7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 | 7.00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8 | 《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 | 8.00 |
| 9 | 《关于子公司为公司发行债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 9.00 |
( 2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列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
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 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 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表 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委托数量 |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 |
| ...... | ...... |
| 合计 |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 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 1.1 有 4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 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
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选举独立董事(议案 1.2 有 3 位候选人):
-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 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
-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
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议案 2 有 2 位候选人):
-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 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
-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 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 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 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 ( 4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投票时间: 2017 年 1 月 5 日(周四)上午 9:30 至 11:30 ,下午 1:00 至 3:00 。
-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 月 4 日下午 3:00 至 2017 年 1 月
-
5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 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 深交 所数字证书 ” 或 “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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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 姓名/企业名 称 |
身份证号码/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
||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 | ||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
| 邮 编 | 电子邮箱 | ||
| 是否本人参会 | 备注 |
注:
-
1 、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提供受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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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 / 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湖北华昌达智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5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 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 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 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序号 | 议案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
| 1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
| 1.1 | 选举非独立董事 | 同意股数 | ||
| 1.1.1 | 选举颜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1.2 | 选举陈泽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1.3 | 选举罗慧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1.4 | 选举胡东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2 | 选举独立董事 | 同意股数 | ||
| 1.2.1 | 选举郑春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2.2 | 选举戴黔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2.3 | 选举徐立云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同意股数 | ||
| 2.1 | 选举李军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
| 2.2 | 选举步智林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
| 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3 | 《关于申请对外融资额度的议案》 | |||
|---|---|---|---|---|
| 4 | 《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事 项的议案》 |
|||
| 5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 议案》 |
|||
| 6 |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
| 6.1 | 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 |||
| 6.2 | 债券期限 | |||
| 6.3 |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 |||
| 6.4 |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
| 6.5 | 增信措施 | |||
| 6.6 | 募集资金用途 | |||
| 6.7 |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
| 6.8 | 债券转让事宜 | |||
| 6.9 | 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 |||
| 6.10 | 决议有效期 | |||
| 7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 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 关事宜的议案》 |
|||
| 8 | 《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 | |||
| 9 | 《关于子公司为公司发行债券提供反担保的 议案》 |
(注: 1 、对议案 1 、 2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其中议案 1 中独立董事和非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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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
2 、累积投票表决即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举
-
董(监)事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总和下自主分配。
-
3 、对议案 3 、 4 、 5 、 6 、 7 、 8 、 9 ,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选项
-
下划“ √ ”,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
1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2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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