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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an Securitie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r 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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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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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0-013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转债” 2021 年付息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 1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 2021311

  • 2 、可转债付息日: 2021312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公开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华安转债,债券代码:110067,以下简称“华安转 债”或“可转债”)将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支付 2020 年 3 月 12 日至 2021 年 3 月 11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华安转债基本情况

  • 1、可转债名称: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 2、可转债简称:华安转债

  • 3、可转债代码:110067

  • 4、发行规模: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 28 亿元,每张债券面值人民币

  • 100 元,按面值发行。

  • 5、发行数量:2,800 万张(280 万手)

  • 6、债券期限:2020 年 3 月 12 日至 2026 年 3 月 11 日

1

  • 7、转股期限: 2020 年 9 月 18 日至 2026 年 3 月 11 日

  • 8、债券利率: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60%、第四年 0.80%、

  • 第五年 1.50%、第六年 2.00%。

  • 9、付息方式:

  •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

  • 一年利息。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020 年 3 月 12 日。

  •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 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 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0、初始转股价:8.77 元/股

11、最新转股价:8.67 元/股(由于公司在 2020 年 7 月 6 日实施了 2019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根据有关规定,华安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0 年 7 月 6 日起由原来的每 股人民币 8.77 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 8.67 元),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符合公 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12、信用评级情况:2019 年 6 月 24 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海新世纪”)对“华安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根据上海新世纪 出具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新世纪 债评(2019)010705),华安证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2020 年 5 月 11 日,上海新世纪出具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发行的 15 华安 02、18 华证 01 与华安转债跟踪评级报告》(编号:新世 纪跟踪[2020]100048)。将华安证券主体信用等级由 AA+调整为 AAA,评级展望 为稳定;并将 15 华安 02、18 华证 01 与华安转债的债项信用等级由 AA+调整至

2

AAA。

  • 13、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14、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为“华安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 2020 年 3 月 12 日至 2021 年 3 月 11 日,票面利率为 0.20%,每 10 张“华安转债” (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2.00 元(含税)。

三、债权登记日和债券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1 年 3 月 11 日(星期四)

2、付息日:2021 年 3 月 12 日(星期五)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1 年 3 月 11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 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华安转债”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1、公司已与中登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 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息资金划入中登上 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息服 务,后续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 在本年度兑息日前的第二个交易日的 16:00 时前将本年度债券的利息足额划拨至中 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 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 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3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 税 2018〔108〕号)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 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期 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 业所得税。

  •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 1、发行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联系电话:0551-65161691

传真:0551-65161600

联系人:华安证券董事会办公室

  •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 号保利广场 E 座 20 层

联系电话:021-38966912

传真:021-38966500

联系人:华泰联合股票资本市场部

  •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6 楼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特此公告

4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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