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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NO TOWER GROUP CO., LTD. — M&A Activity 2025
Feb 16,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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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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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宏盛华源
股票代码:601096
收 购 人: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万荣路1256、1258号1618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康宁路328号市北高新区块链生态谷4号楼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二月
声 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第一节 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 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摘要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宏盛华 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 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宏盛华源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不违反收购 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亦不与之相冲突。
四、收购人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山东电工电气持有的上市公司 843,257,367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份比例 31.52%),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方式的情形。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其所聘 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或机构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 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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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目 录 ............................................................................................................................ 2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 4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介绍 ..................................................................................... 4 二、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5 三、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简要财务状况 ..................................................... 6 四、收购人最近五年所受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 7 五、收购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7 六、收购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 发行股份 5%的情况及持股 5%以上的金融机构的情况 .................................... 8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 12 一、收购目的 ....................................................................................................... 12 二、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 12 三、收购履行的程序 ........................................................................................... 12 第四节 收购方式 ...................................................................................................... 14 一、收购人收购前后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 14 二、本次收购基本情况 ....................................................................................... 15 三、本次收购所涉协议的主要内容 ................................................................... 15 四、本次收购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 16 第五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 18 一、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 ....................................................................... 18 二、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 18 三、本次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法律意见 ........................................................... 1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9 收购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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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收购报告书摘要中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 收购人、中国电气装备 | 指 |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
| 宏盛华源、上市公司 | 指 |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山东电工电气 | 指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 陕西银河 | 指 | 陕西银河电力杆塔有限责任公司 |
| 中国诚通 | 指 |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中国国新 | 指 |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国家电网 | 指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 西电集团 | 指 | 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 |
| 本次收购、本次划转 | 指 | 收购人通过无偿划转的方式取得山东电工电气持有的 上市公司31.52%股份的行为 |
| 《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 指 | 中国电气装备于2025 年2 月14 日与山东电工电气签 订的《企业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
| 本报告书摘要 | 指 |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
| 国务院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准则16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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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介绍
本次收购人为中国电气装备,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的基本情 况如下:
| 收购人名称: |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万荣路1256、1258号1618室 |
| 法定代表人 | 李洪凤 |
| 注册资本: | 3,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MA7ALG04XG |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 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发电业务、输 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 维修和试验;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 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 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光缆制造;光缆 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五金产品制造;电工器材制造;电 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和 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对外承包工程;承接总公司 工程建设业务;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电力电子元器件销 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 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招投标代理服务;轨道交通专用设备、 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实业投资;投资管理。(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成立日期: | 2021年9月23日 |
| 经营期限: | 2021年9月23日至无固定期限 |
| 股东名称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康宁路328号市北高新区块链生态谷4号楼 |
| 邮政编码: | 200072 |
| 联系传真: | 021-66698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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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中国电气装备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国资委为国 务院直属特设机构,根据国务院授权,依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 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收购人的股权结构及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
==> picture [237 x 13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三)收购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持有核心企业及主要业务的情况如下:
| 序 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直接或间接控制 的权益比例 |
主要业务 |
|---|---|---|---|---|
| 1. | 中国西电集团有限 公司 |
600,000 | 100% | 配电开关、新能源、电 力电缆等业务 |
| 2. |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 |
512,588.2352 | 51.87% | 高压开关、变压器及输 变电辅助设备业务 |
| 3. |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 院股份有限公司 |
31,657.9466 | 49.05% | 电气领域检验检测、计 量、认证及技术咨询服 务业务 |
| 4. |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 |
33,020.1564 | 30.00% | 真空灭弧室业务 |
| 5. |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 319,039.5 | 100% | 智能运维、新能源、综 合能源、配电变压器、 配电开关、双碳等业务 |
| 6. |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 |
101,887.4309 | 37.91% | 二次设备、充换电业务 |
| 7. |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 391,031 | 100% | 配电网一次设备、输变 电辅助设备、运维检修 服务、综合能源服务、 新能源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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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直接或间接控制 的权益比例 |
主要业务 |
|---|---|---|---|---|
| 8. |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 |
135,692.1309 | 41.42% | 开关业务、运维检修服 务 |
| 9.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 有限公司 |
350,000 | 100% | 铁塔、变压器、开关等 业务 |
| 10. |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
267,515.5088 | 38.58% | 输电线路铁塔 |
| 11. |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 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 | 91.25% | 储能技术研发;储能设 施设备 |
| 12. |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 |
184,152.848 | 38.83% | 输变电设备及辅助设 备 |
三、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简要财务状况
(一)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中国电气装备的经营范围为:“电线、电缆制 造;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 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 维修和试验;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 般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 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光缆制造;光缆销售;电力 设施器材制造;五金产品制造;电工器材制造;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 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对外承包工程; 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 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 招投标代理服务;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实业投资;投资管理。(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中国电气装备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要从事智慧电 气、系统服务及高效能源业务。本次划转完成后,中国电气装备将根据电力能源 发展趋势,聚焦发电(含新能源)、输电、变电、配电、用电等电力领域,综合 能源服务、轨道交通、工业自动化等其他领域,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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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业务布局。到 2025 年,初步建成核心技术一流、经营实力一流、产品服务 一流、公司治理一流、人才团队一流、品牌价值一流的智慧电气装备集团。到 2035 年,全面建成世界一流智慧电气装备集团,完成全球产业布局,世界级先进制造 业集群优势全面形成,支撑我国能源电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能源清洁 “ ” 低碳转型,成为 电气技术引领者、能源革命推动者、绿色发展践行者 。
(二)收购人最近三年简要财务状况
收购人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的合并口径简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1 年12 月31 日 /2021 年度 |
2022 年12 月31 日 /2022 年度 |
2023 年12 月31 日 /2023 年度 |
|---|---|---|---|
| 总资产 | 13,599,474.14 | 14,168,493.62 | 15,615,093.20 |
| 总负债 | 7,279,608.15 | 7,672,179.28 | 8,524,415.99 |
| 所有者权益 | 6,319,865.99 | 6,496,314.33 | 7,090,677.21 |
| 营业收入 | 6,298,191.82 | 8,017,503.82 | 10,033,893.09 |
| 主营业务收入 | 6,279,799.29 | 7,999,786.54 | 10,008,123.56 |
| 利润总额 | 208,171.12 | 307,686.06 | 502,344.02 |
| 净利润 | 178,391.44 | 262,706.78 | 465,027.16 |
| 资产负债率(%) | 53.53 | 54.15 | 54.59 |
| 净资产收益率(%) | 3.15 | 4.11 | 6.85 |
注: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净资产+期末净资产)
四、收购人最近五年所受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最近 5 年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 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 仲裁的情形。
五、收购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收购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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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的居留权 |
|---|---|---|---|---|---|
| 李洪凤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上海 | 否 |
| 周群 | 男 | 董事、总经理 | 中国 | 上海 | 否 |
| 黄景安 | 男 | 董事 | 中国 | 北京 | 否 |
| 王豹 | 男 | 董事 | 中国 | 北京 | 否 |
| 晏志勇 | 男 | 董事 | 中国 | 北京 | 否 |
| 陈国庆 | 男 | 董事 | 中国 | 北京 | 否 |
| 杨家义 | 男 | 董事 | 中国 | 北京 | 否 |
| 孟汉峰 | 男 | 监事 | 中国 | 上海 | 否 |
| 成卫 | 男 | 副总经理 | 中国 | 上海 | 否 |
| 张旭升 | 男 | 副总经理 | 中国 | 上海 | 否 |
| 徐鸿 | 男 | 总会计师 | 中国 | 上海 | 否 |
| 朱安珂 | 男 | 副总经理 | 中国 | 上海 | 否 |
上述人员最近 5 年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 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不存在未按期 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六、收购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及持股 5% 以上的金融机构的情 况
1、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 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况如下:
| 序 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直接或 间接控 制的权 益比例 |
经营范围 |
|---|---|---|---|---|
| 1. | 中国西电 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 |
512,588.2352 | 51.87% | 输配电和控制设备及相关电器机械和器材、机 械电子一体化产品、电子通信设备、普通机械 的研究、设计、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研究、服 务;经营本公司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公司 所需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 国内外电网、电站成套工程的总承包和分包, 及其他进出口贸易;商务服务和科技交流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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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直接或 间接控 制的权 益比例 |
经营范围 |
|---|---|---|---|---|
| 房屋及设备的租赁。(以上经营范围除法律法 规的前置许可项目,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2. | 许继电气 股份有限 公司 |
101,887.4309 | 37.91% | 生产经营:电网调度自动化设备、配电网自动 化、变电站自动化、电站自动化、铁路供电自动 化、电网安全稳定控制设备、电力管理信息系 统、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继电保护及自动 控制装置、继电器、电能计量设备、智能仪表、 开关及开关柜、环网柜、电缆分支箱、电源设 备、智能充换电设备及服务、新能源并网及发 电设备、储能系统、直流输电换流阀及大功率 电力电子设备、直流场设备、电力通信设备、变 压器、电抗器、消弧线圈、互感器、箱式变电 站、特殊作业机器人、无人机、消防设备、煤矿 井下供电系统自动化设备及其他机电产品(不 含汽车);从事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工程施 工、安装、检修、试验及工程承包;电力技术服 务;承办本企业自产的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 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 所需要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 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低压电器生产经营; 电子机械加工;电力设备租赁;房屋租赁;各种 高空作业车、特种作业车及相关零部件的设计、 制造、销售、租赁及相关服务;电力工程咨询; 工程勘察;电力工程设计及工程承包;消防设 施工程设计及专业承包。涉及许可经营项目, 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 3. | 陕西宝光 真空电器 股份有限 公司 |
33,020.1564 | 30.00% | 一般项目:金属切削加工服务;真空镀膜加工; 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密封件制造;机械零件、 零部件加工;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 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输配电 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真空 器件制造;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 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智能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光伏 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密封件销售;电子真空器 件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软件开发;电力行业高效 节能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 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 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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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直接或 间接控 制的权 益比例 |
经营范围 |
|---|---|---|---|---|
| 4. | 西安高压 电器研究 院股份有 限公司 |
31,657.9466 | 49.05% | 一般项目:计量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智能控制系 统集成;工业设计服务;标准化服务;广告发 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 电信业务;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出版物零 售;期刊出版;报纸出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5. | 河南平高 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 |
135,692.1309 | 41.42% | 高压开关、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含变压器、互感 器、柱上开关、配电自动化终端、输变电设备在 线监测装置等)、电力金具、充换电设施、电力 储能电源系统、预装变电站、移动变电站、避雷 器、仪器仪表、电力专用车、无功补偿装置、智 能机器人、移动电力储能装备等电气产品和器 材的研发、设计、生产、安装、销售、维修及技 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咨询 服务(国家专项规定的除外);对外进出口贸易 (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投资及投资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 研发、生产、销售、安装、改造及维修(凭有效 许可证经营);模具及其他工具制造;橡胶制 品、绝缘制品(不含危化品)、套管的生产、销 售;气体回收净化处理、检测、监测设备制造; 电力工程总承包服务;承包与实力、规模、业绩 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承装(修、试)电力设 施;设备融资租赁;电力供应;电气产品贸易代 理;租赁场地、房屋及设备;道路普通货物运 输,大型物件运输。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 工、阀门和旋塞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电动机 制造、通用设备修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高压 开关设备回收处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 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 6. | 保定天威 保变电气 股份有限 公司 |
184,152.848 | 38.83% | 变压器、互感器、电抗器等输变电设备及辅助 设备、零售部件的制造与销售;输变电专用制 造设备的生产与销售;电力工程施工;承包境 内、外电力、机械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 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业务; 相关技术、产品及计算机应用技术的开发与销 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 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 务;自营本单位所有各种太阳能、风电产品及 相关配套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与本单位太阳能、 风电相关技术的研发、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 风力发电系统的咨询、系统集成、设计、工程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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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直接或 间接控 制的权 益比例 |
经营范围 |
|---|---|---|---|---|
| 装、维护;自营和代理货物进出口业务,自营和 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 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的其他货 物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持股 5%以上的金融机构的情况如下:
| 序 号 |
企业名 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直接或间接控 制的权益比例 |
经营范围 |
|---|---|---|---|---|
| 1. | 西电集 团财务 有限责 任公司 |
365,500.00 | 100% | 许可项目:非银行金融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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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一、收购目的
本次收购系中国电气装备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取得山东电工电气持有的 上市公司 843,257,367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份比例 31.52%)。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的指导意见》(国办 发〔2016〕56 号)关于鼓励通信、电力等领域相关中央企业共同出资组建股份 制专业化平台的有关精神,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关于推动各类资本深度 融合的相关要求,为优化管理体制机制,改善企业资产结构,提高产品和技术适 用度,推动产业链融合发展,增强国有资本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及抗风险能 力,经国务院批准,组建中国电气装备,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 责,将国家电网所属相关企业、西电集团整体划入中国电气装备。
为进一步理顺股权关系,优化股权结构,中国电气装备与山东电工电气签署 《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将山东电工电气持有的宏盛华源 843,257,367 股股份(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比例 31.52%)划入中国电气装备。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中国 电气装备将成为宏盛华源的直接控股股东,将进一步实现政策目的,提升管理效 率,支持企业资产结构调整,有效发挥协同效应,促进宏盛华源业务提升。
二、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
划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中国电气装备不存在其他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 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之后拟增持、减持或因其他安排导致收购人 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发生变动,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 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收购履行的程序
(一)本次收购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
(1)2025 年 2 月 14 日,山东电工电气召开董事会,同意将持有的上市公 司 843,257,367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份比例 31.52%)无偿划入中国电气装备。 (2)2025 年 2 月 14 日,中国电气装备召开董事会,同意本次划转事宜。
(3)2025 年 2 月 14 日,中国电气装备与山东电工电气签署《股份无偿划 转协议》。
(二)本次收购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本次收购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豁免 36 个月限售期以及尚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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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收购方式
一、收购人收购前后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一)本次收购前,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收购前,中国电气装备通过山东电工电气、陕西银河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38.58%股份,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本次收购前,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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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收购后,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收购完成后,中国电气装备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843,257,367 股股份(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比例 31.52%),通过陕西银河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188,921,180 股 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份比例 7.06%),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1,032,178,547 股股 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8.58%。
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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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收购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电气装备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与山东电工电气签署《股份无偿划转 协议》,本次收购系收购人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受让山东电工电气直接持有的上市 公司 843,257,367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份比例 31.52%)。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中国电气装备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843,257,367 股股 份(占上市公司总股份比例 31.52% ),通过陕西银河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188,921,18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份比例 7.06%),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1,032,178,547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8.58%。
三、本次收购所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国有股权划出方:山东电工电气 国有股权划入方:中国电气装备
签订时间:2025 年 2 月 14 日
(二)《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
1 、交易方式
本次收购的交易方式为无偿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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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划转标的
本次划转的标的为山东电工电气持有的宏盛华源 843,257,367 股股份(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比例 31.52%)。
3 、协议的生效
除本协议针对某些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协议自下述条件全部得到满足之首日 起自动生效:
(1)协议双方完成本协议的签署,即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 表签署及加盖公章;
(2)协议双方已取得各自内部决策机构关于同意本次划转的决议或决定;
- (3)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批准本次划转。
四、本次收购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本次收购涉及的山东电工电气持有的上市公司 843,257,367 股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但前述股 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具体限售情况为:
2023 年 12 月 22 日,宏盛华源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山东电工电气及其 一致行动人陕西银河承诺,自宏盛华源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以下称“锁定期”)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根据《上市规则》第 3.1.10 条第二款(一)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 起 1 年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上述承诺主体申请并经本所同意,可以豁免 遵守上述承诺:(一)转让双方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者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所 控制,且受让方承诺继续遵守上述承诺;”。
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本次收购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已 满 1 年。本次收购方式为无偿划转,划出方与划入方存在实际控制关系。
因此,本次收购符合《上市规则》第 3.1.10 条第二款(一)的规定,本次收 购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经山东电工电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且中国电气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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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承继锁定期相关承诺,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后,可以豁免 36 个月的限售 期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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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一、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
中国电气装备通过本次无偿划转受让山东电工电气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 843,257,367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1.52%)。
本次收购符合《收购办法》第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免 于发出要约:(一)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 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的比例超过 30%”的规定。
综上,本次收购符合《收购办法》中关于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二、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关于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参见本报告书摘要“第四节 收购方 式”之“一、收购人收购前后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三、本次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法律意见
收购人已经聘请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免于发出要约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 律意见书就本次免于发出要约事项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参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 事务所关于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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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收购的相关信 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为避免对报告书摘要内容产生误 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收购人披露的其 他信息。
二、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 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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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洪凤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之签字 盖章页)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洪凤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