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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ngTa AGM Information 2026

May 12, 2026

51740_rns_2026-05-12_7dc829f5-62ff-4db3-bc2d-de7bb14cdb07.pdf

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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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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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HSING TA CEMENT CO.,LTD.

一一五年度股東常會

議事手冊

信大公司網站
http://www.hsingta.com.tw

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mops.twse.com.tw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目錄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開會程序 ... 1
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五年股東常會議程 ... 2
報告事項 ... 3
承認事項 ... 3
討論事項 ... 4
臨時動議 ... 4
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及決算報告 ... 5
審計委員會查核一一四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書 ... 29
一一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報告 ... 30
背書保證情形 ... 30
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表 ... 30
附錄 ... 31
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 ... 31
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33
本公司全體董事持股情形 ... 38


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開會程序

一、宣佈開會
二、主席就位
三、主席致詞
四、報告事項
五、承認事項
六、討論事項
七、臨時動議
八、散會

-1-


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五年股東常會議程

一、時間:中華民國一一五年六月十六日(星期二)上午九時整

二、召開方式:實體股東常會

三、地點:台北市中正區衡陽路51號6樓之6(台北金融園區6樓願景廳)

四、主席致詞

五、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及決算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查核11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本公司11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報告。
(四)背書保證餘額報告。

六、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114年度決算表冊案。
(二)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派案。

七、討論事項

八、臨時動議

九、散會

-2-


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及決算報告,請參閱議事手冊第5頁至第28頁。
(二)審計委員會查核11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請參閱議事手冊第29頁。
(三)本公司11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報告,請參閱議事手冊第30頁。
(四)背書保證餘額報告,請參閱議事手冊第30頁。

承認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由:本公司114年度決算表冊案,提請承認。

說明:

一、本公司114年度決算表冊(包括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業經董事會編造完竣,並送請審計委員會及會計師查核竣事。
二、決算表冊及查核報告書請參閱議事手冊第5頁至第28頁。
三、敬請承認。

決議: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由: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派案,提請承認。

說明:

一、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配,業經審計委員會決議通過並提呈董事會決議通過,參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規定擬具議案如盈餘分配表(請參閱議事手冊第30頁)。
二、本公司擬自可供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 307,042,981 元,依本公司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計算配發現金股利每股新台幣 0.9 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配發不足1元之畸零數額總數,擬列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
三、本次現金股利配息基準日,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四、敬請承認。

決議:


討論事項

臨時動議

散會

-4-


營業報告書

一四年度營業報告及決算報告

(一)營業概況

本公司於114年初順利完成「電改袋」工程並投入生產,邁入環保升級的新里程。為使房地產市場降溫,政府祭出一系列信用管制與限貸令,衝擊預售屋銷售;加之政治因素導致部分公共工程預算受阻,以及營建土方去化管道受阻,致使混凝土及整體水泥市場需求急轉直下,公司面臨嚴峻的營運考驗。

本公司於114年初順利完成「電改袋」工程並投入生產,邁入環保升級的新里程。為使房地產市場降溫,政府祭出一系列信用管制與限貸令,衝擊預售屋銷售;加之政治因素導致部分公共工程預算受阻,以及營建土方去化管道受阻,致使混凝土及整體水泥市場需求急轉直下,公司面臨嚴峻的營運考驗。

在市場萎縮之際,低價進口水泥持續侵蝕國內市場。雖水泥同業公會已於114年7月取得對越南水泥課徵反傾銷稅(最高稅率達 23.2%),並接續研商對印尼提出申請,但面對國內進口業者(如國產建材、晉瑜企業及環球水泥等)之競爭壓力,本公司銷量仍微幅下滑。即便如此,經營團隊仍發揮高度韌性,嚴守銷售單價以捍衛毛利空間,最終成功達成公司年度盈利目標。

此外,因應碳費繳納趨勢,公司積極轉型低碳生產。114年已如期達成產銷500公噸IL型石灰石水泥及20,000噸IS型高爐水泥之指標,成功爭取優惠費率B,預計將碳費由300元/噸大幅降至100元/噸,加上水泥業屬高碳洩漏風險事業,適用排放量調整係數值0.2,碳成本降至20元/噸,顯著減輕成本負擔。業務部與南聖湖廠將持續精進,設定今年(115年)自主減量目標為產銷3,000公噸IL型及25,000噸IS型水泥,確保持續享有優惠稅率。

展望115年,本公司將以「權衡專案定價與發貨量」及「突破市場僵局」為核心方針。經營團隊會更加專注在市場水泥單價上的變化,因應客戶需求適時上呈專案價格,以爭取穩定長期的發貨份額。南聖湖廠也在今年增設石灰石粉立磨機,期以產銷石灰石粉替代部分飛灰,在銷量固化的水泥市場另闢利基,提升整體營收。並貫徹環保永續精神,偕同公會爭取台版CBAM,讓國產水泥與進口水泥在公平的碳負擔基礎上合理競爭。

國內水泥市場方面,114年整體水泥消費量達1,350萬公噸,本公司水泥及熟料銷售量約為58.3萬公噸,較去年度減少5.6萬噸,銷售金額為新台幣1,657,115仟元,較去年度減少 5.9% 。

大陸水泥市場方面,本公司大陸子公司114年度水泥及熟料共銷售1,533,081噸,其中PII52.5散裝水泥330,098噸,較去年減少104,804噸,下降 24% ;PO42.5散裝水泥1,147,205噸,較去年增加334,845噸,上漲 41% ;PC42.5散裝水泥51,385噸

-5-


,去年未生產;熟料則銷售4,392噸,去年未銷售。114年,受地產投資繼續探底、基建投資下降等影響,水泥需求持續下滑,供需矛盾進一步加劇,造成市場競爭更為激烈,水泥價格整體震盪走低;但得益於上半年煤炭成本下降明顯,全年行業利潤出現一定程度修復。

其他收入方面,維持現有的租賃收入與資源再利用處理收入,以兼顧社會需求、環境保護及經濟發展,實現產業共生及社會永續發展的目標。本公司114年度再利用處理收入為新台幣81,784仟元、租賃收入為48,599仟元,兩者共較上年度減少2,281仟元。

114年度合併營業收入新台幣4,431,539仟元,較113年度4,656,290仟元,減少 4.83% ;114年度合併淨利382,272仟元,較113年淨利524,281仟元,減少 27.09% 。

(二)一一四年度與一一三年度業績比較

單位:公噸

水泥及熟料 生產量 銷售量
114年度 113年度 增(減)% 114年度 113年度 增(減)%
國內 588,393 586,427 0.34 583,474 632,576 (7.76)
大陸 1,519,581 1,240,078 22.54 1,533,081 1,247,263 22.92
合計 2,107,974 1,826,505 15.41 2,116,555 1,879,839 12.59

單位:新台幣仟元

營業收入 114年度 113年度 增(減)金額 增(減)%
國內 2,279,204 2,681,025 (401,821) (14.99)
大陸 2,152,335 1,975,265 177,070 8.96
合併營業收入 4,431,539 4,656,290 (224,751) (4.83)
合併本期淨利 382,272 524,281 (142,009) (27.09)

(三)研究發展

本公司於 114 年正式啟動卜特蘭 IL 型石灰石水泥之產銷,並預計於本年度達成 IL 型 3,000 公噸與 IS 型高爐水泥 25,000 公噸之目標。此舉不僅落實環境部之「自主減量計畫」,更確保公司持續享有碳費優惠費率。此外,南聖湖廠正積極研發優化 IL 型水泥之鹼當量,以精準對接捷運工程等公共建設對「低鹼水泥」之嚴格規範。

另因應國家能源轉型(燃煤改燃氣)導致飛灰產量預期性縮減,公司前瞻性佈局「石灰石粉立磨機」增設計畫。該設備預計於 115 年底完工,單機時產可達 13 至 15 公噸,生產細度達 10,000 以上之高規格石灰石粉。除供應自有低碳水泥生產外,亦可對外供應預拌混凝土廠以替代部分飛灰需求,確保原料供應穩定並創造額外獲利空間。

(四)業務推廣與發展方向及策略

1、斟酌適時給予優惠專案單價,在日趨轉冷的市場謀求穩定發貨數量,維持市場佔有率。
2、積極參與公共工程:如台北市捷運萬大樹林線、南環線與北環線、新北市捷運汐東線、新莊泰山塭仔圳重劃、淡北道路工程、桃園捷運綠線等。
3、地質改良及基礎工程持續推廣使用公司 IS 型高爐水泥,並建議客戶試用 IL 型石灰石水泥。
4、I 型袋裝 40 公斤水泥碳足跡標籤已印上,滿足客戶綠建材投標之需求。
5、隨時注意客戶動態並適時調整其債信額度與票期,避免呆帳風險。
6、鼓勵客戶採自提之廠交交易,減少工地交派車不穩定之情形。
7、推廣公司 IL 型石灰石水泥透過華光工程檢驗符合低鹼水泥條件(鹼當量低於 0.6%),以期取代部分 I 型低鹼水泥。
8、石灰石粉立磨機增設後將積極推廣公司石灰石粉取代部分飛灰,增加營收空間。

(五)因應外部競爭、法規環境與整體經營環境影響的方針

1、為善盡環境保護與永續發展的責任,產銷 IL 型石灰石水泥以減少二氧化碳排放。
2、積極進行各項設備投資與改善,新增石灰石堆場灑水設備,增加灑水覆蓋面積。
3、因應庫存量適時催促各客戶發貨數量,滿足日常發貨目標。
4、了解市場資訊與其他水泥同業相關情報,包含國產預拌和進口水泥商的動態等等,同步反映給公司與南聖湖廠即時調整營運方向。
5、隨時調整 IL 型石灰石水泥銷售策略,慢慢讓 IL 型水泥取代部分 I 型水泥和 IS 型高爐水泥。

(六)一一五年度營業計畫與展望

展望 115 年,在房市漸冷與公共工程趨緩的背景下,本公司除力求達成產銷 60 萬噸之目標外,更積極因應國內能源轉型趨勢。隨火力發電由燃煤轉向燃氣,飛灰產量勢必逐年減少,南聖湖廠對此增設石灰石粉立磨機,未來生產之石灰石粉除供自用,亦可取代部分飛灰作為混凝土摻料,藉此掌握環保政策變革下的市場先機。

-7-


國內水泥市場:

公共建設受益於基礎建設的持續推動,如桃園鐵路地下化、台北捷運環狀線及桃園捷運綠線等工程持續動工,預計今年仍能維持穩定的發貨貢獻。然民間建案受政府控管房市力道未減及信用管制影響,北台灣房市熱度恐難好轉,僅台北市北士科建案表現較為熱絡,整體成長動能依舊受限。

此外,水泥同業公會針對越南水泥提起之反傾銷訴訟已有進展,財政部於114年7月28日調查判定,越南進口水泥與熟料確實有傾銷情事,且對國內產業構成實質損害之虞,正式課徵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稅率最高 23.2%)。公會亦打鐵趁熱,研商討論向財政部關務署對印尼水泥及熟料提出反傾銷調查,期盼藉此導正市場秩序,使進口與國產水泥回歸公平良性的競爭關係。

綜上所述,115年度國內水泥需求預估約1,300萬公噸,整體市場雖仍被進口業者佔據約近三成之份額,但本公司經內部評估,憑藉專案爭取與產品多元化佈局,台灣地區水泥及熟料年度銷售目標仍定為60萬公噸,石灰石銷售目標則為11萬公噸。

大陸水泥市場:

115年中國水泥行業將在需求收縮與供給優化壓力下,步入深度調整期。企業須以「協同」破局短期價格戰困局,以「轉型」搶佔長期發展制高點,方能在政策約束與市場波動中實現高品質突圍。

需求面,在「雙碳」戰略與經濟結構轉型背景下,115年大陸水泥需求總量將延續溫和下行趨勢,預計全年消費量約為18.5億噸,同比下降約 2.1%;供給面,在政府產能管理政策嚴格約束下,中小產能面臨淘汰風險,過剩產能去化進程將加快,供需平衡之格局有望逐步重建,預計水泥價格將出現反彈,行業效益繼續呈現低位修復態勢。

水泥行業面臨超低排放相關政策之規範與要求、納入碳市場及電力市場化改革等壓力,企業將加速低碳技術改造以因應。儘管低碳技術改造費用可觀,但結構性機遇仍存,如基建投資韌性、高端產品需求增長及海外市場擴張為企業提供差異化空間,綠色技術儲備與區域市場深度滲透將成為盈利關鍵。

在市場面,本公司將持續關注公共工程釋出進度,並審慎評估民間建案回溫契機;在營運面,則持續推動節能減碳、數位化管理與設備更新,以因應碳費制度帶來的長期影響。我們深信透過穩健經營與前瞻布局,信大水泥將能在產業調整期中站穩腳步,逐步累積成長動能。未來,董事會與經營團隊將持續以提升公司價值、保障股東權益為最高原則,帶領公司邁向永續發展的新階段

董事長 楊智雄
經理人 楊大寬
大相覽會計主管 蔡素秋
委員 林宗

-8-


一一四年度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合併財務報告

會計師查核報告
(115)財審報字第 25005169 號

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水泥銷售收入認列之發生

事項說明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二十九);營業收入之會計項目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六(十七)。

-9-


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營業收入主要分為水泥銷售收入、再利用處理收入及租賃收入,其中民國 114 年度水泥銷售收入金額計新台幣 4,247,581 仟元,占民國 114 年度營業收入 95.85%,水泥售價常因原物料價格、市場供需及經濟景氣影響而波動,銷售價格與訂購數量係由與客戶個別簽訂合約決定,而水泥銷售收入則於客戶實際提領水泥時始認列,管理階層係仰賴水泥廠依實際提領情形所編製發貨報表作為收入認列之依據。因交易對象眾多且其購買之產品、價格及數量亦不同,又相關報表資訊之處理、記錄及維護主要仰賴人工作業,須投入較多人力進行查核工作,且水泥銷售收入金額對合併財務報表影響重大,故本會計師將水泥銷售收入認列之發生列為本年度查核最為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所敘明之特定層面已執行之主要因應程序彙列如下:

  1. 依對集團營運及產業性質之瞭解,評估水泥銷售收入認列政策及程序之合理性,並確認符合所適用之財務報導架構。
  2. 瞭解水泥訂購、提領及出廠處理流程,並評估與測試其相關之內部控制,包括抽查水泥訂購報表資訊的價格及數量與銷售水泥登記卡及提領單內容相符,以及檢查水泥提領單與出廠單及發貨日報表數量一致。
  3. 驗證管理階層用以認列收入之發貨月報表資訊,包括抽查該報表中提領數量與發貨日報表數量一致、驗算其收入計算並確認與帳載收入相符。

其他事項一個體財務報告

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 114 年度及 113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10-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11-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余正富
會計師

支秉鈞

章正高
支秉鈞

img-1.jpeg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130350413號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88)台財證(六)第16120號

中華民國115年3月12日


信大水流動物管理大廈

台灣的動物開表

民國11月31日

2023年10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資產 附註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2,360,669 21 $ 3,021,873 27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六(二) 975,221 8 1,194,891 11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六(三)及八 528,209 5 124,565 1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六(四) 755,233 7 545,859 5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四) 330,379 3 349,886 3
1200 其他應收款 10,855 - 3,484 -
130X 存貨 六(五) 829,696 7 1,043,684 9
1410 預付款項 67,399 - 93,387 1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 - 178 -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5,857,661 51 6,377,807 57
非流動資產
15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六(二) 221,530 2 204,077 2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六(三)及八 972,313 9 276,299 2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六) 2,565,790 22 2,625,304 23
1755 使用權資產 六(七) 172,508 2 185,063 2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六(九) 1,412,784 12 1,419,268 13
1780 無形資產 6,867 - 14,306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六(二十四) 31,371 - 36,965 -
1920 存出保證金 34,189 - 32,820 -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 九(二) 166,125 2 107,325 1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5,583,477 49 4,901,427 43
1XXX 資產總計 $ 11,441,138 100 $ 11,279,234 100

(續次頁)


信大水

1

1

1

1

1

1

1

單位:新台幣仟元

負債及權益 附註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額 % 金額 %
流動負債
2130 合約負債-流動 六(十七) $ 99,958 1 $ 80,033 1
2150 應付票據 28,881 - 62,277 -
2160 應付票據-關係人 1,777 - 2,211 -
2170 應付帳款 605,596 6 433,082 4
2200 其他應付款 六(十)及七 235,640 2 245,798 2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15,640 - 72,671 1
2250 負債準備-流動 六(十二) 9,528 - -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 六(二十七) 11,632 - 14,295 -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1,269 - 1,097 -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1,009,921 9 911,464 8
非流動負債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二十四) 54,106 - 51,138 1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六(二十七) 55,593 1 64,199 1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六(十一) 10,698 - 18,933 -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 六(二十七) 28,874 - 31,706 -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149,271 1 165,976 2
2XXX 負債總計 1,159,192 10 1,077,440 10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六(十三)
3110 普通股股本 3,411,589 30 3,411,589 30
資本公積 六(十四)
3200 資本公積 15,962 - 15,724 -
保留盈餘 六(十五)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1,771,729 15 1,723,394 15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86,109 1 193,155 2
3350 未分配盈餘 3,149,400 28 3,040,960 27
其他權益 六(十六)
3400 其他權益 ( 69,910) ( 1) ( 86,109) ( 1)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8,364,879 73 8,298,713 73
36XX 非控制權益 1,917,067 17 1,903,081 17
3XXX 權益總計 10,281,946 90 10,201,794 90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一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 11,441,138 100 $ 11,279,234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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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大水利水电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前,保留股表

其國內持有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附註 114 年 113 年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 六(八)(九) (十七)及七 $ 4,431,539 100 $ 4,656,290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二十二) (二十三)及七 ( 3,723,105 ) ( 84 ) ( 3,664,642 ) ( 79 )
5900 營業毛利 708,434 16 991,648 21
營業費用 六(二十二) (二十三)及七
6100 推銷費用 ( 108,825 ) ( 2 ) ( 130,147 ) ( 3 )
6200 管理費用 ( 174,620 ) ( 4 ) ( 199,996 ) ( 4 )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十二(二) ( 1,845 ) - ( 10,141 )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 285,290 ) ( 6 ) ( 340,284 ) ( 7 )
6900 營業利益 423,144 10 651,364 14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六(十八) 35,666 1 48,187 1
7010 其他收入 六(十九) 39,545 1 27,489 -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二十) 32,677 - ( 13,203 ) -
7050 財務成本 六(二十一) ( 1,966 ) - ( 2,119 ) -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105,922 2 60,354 1
7900 稅前淨利 529,066 12 711,718 15
7950 所得稅費用 六(二十四) ( 146,794 ) ( 4 ) ( 187,437 ) ( 4 )
8200 本期淨利 $ 382,272 8 $ 524,281 11
其他綜合損益
8311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49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六(十一) $ 7,287 - $ 17,604 -
8310 與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額 六(二十四)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額 ( 1,457 ) - ( 3,521 ) -
8361 徵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5,830 - 14,083 -
836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
兌換差額 24,023 1 160,935 4
830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目總額 24,023 1 160,935 4
85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29,853 1 $ 175,018 4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412,125 9 $ 699,299 15
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351,163 7 $ 469,398 10
8620 非控制權益 31,109 1 54,883 1
$ 382,272 8 $ 524,281 11
871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20 母公司業主 $ 372,971 8 $ 590,400 13
非控制權益 39,154 1 108,899 2
$ 412,125 9 $ 699,299 15
9750 每股盈餘 六(二十五)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 1.03 $ 1.38
稀釋每股盈餘 $ 1.03 $ 1.37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楊智雄

經理人:楊大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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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蔡素秋

素秋


信大

國際

1986年12月31日

11月11日

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資本公積一庫資本公積一庫資本公積一庫

普通股股本

蠱股票交易

資本公積一庫

資本公積一庫

資本公積一庫

其他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庫藏股票總

非控制權益權益總額

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113年1月1日餘額 $ 3,411,589 $ 14,534 $ 1,163 $ 1,655,263 $ 136,484 $ 3,091,799 ($ 193,155) $ 8,117,677 $ 1,872,924 $ 9,990,601
本期淨利 - - - - - 469,398 - 469,398 54,883 524,281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六(十六) - - - - - 13,956 107,046 121,002 54,016 175,018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483,354 107,046 590,400 108,899 699,299
112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六(十五)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68,131 - ( 68,131 ) - -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 - - 56,671 ( 56,671 ) - - - -
現金股利 - - - - - ( 409,391 ) - ( 409,391 ) - ( 409,391 )
股東逾時未領股利轉列資本公積 - - 27 - - - - 27 - 27
非控制權益減少 - - - - - - - - ( 78,742 ) ( 78,742 )
113年12月31日餘額 $ 3,411,589 $ 14,534 $ 1,190 $ 1,723,394 $ 193,155 $ 3,040,960 ($ 86,109 ) $ 8,298,713 $ 1,903,081 $ 10,201,794
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114年1月1日餘額 $ 3,411,589 $ 14,534 $ 1,190 $ 1,723,394 $ 193,155 $ 3,040,960 ($ 86,109 ) $ 8,298,713 $ 1,903,081 $ 10,201,794
本期淨利 - - - - - 351,163 - 351,163 31,109 382,272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六(十六) - - - - - 5,609 16,199 21,808 8,045 29,853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356,772 16,199 372,971 39,154 412,125
113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六(十五)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48,335 - ( 48,335 ) - - - -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 - - ( 107,046 ) 107,046 - - - -
現金股利 - - - - - ( 307,043 ) - ( 307,043 ) - ( 307,043 )
股東逾時未領股利轉列資本公積 - - 238 - - - - 238 - 238
非控制權益減少 - - - - - - - - ( 25,168 ) ( 25,168 )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3,411,589 $ 14,534 $ 1,428 $ 1,771,729 $ 86,109 $ 3,149,400 ($ 69,910 ) $ 8,364,879 $ 1,917,067 $ 10,281,946

董事長:楊智雄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列參閱。

經理人:楊大寬

-16-

會計主管:蔡素秋


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子公司

合併股(股份)資訊

民國114年及1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附註 | 114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113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 --- | --- | ---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
| 本期稅前淨利 | | $ 529,066 | $ 711,718 |
| 調整項目 | | | |
| 收益費損項目 | | | |
| 折舊費用 | 六(六)(七)(九) | | |
| | (二十二) | 305,578 | 304,036 |
| 攤銷費用 | 六(二十二) | 8,775 | 7,182 |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 十二(二) | 1,845 | 10,141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之淨( | 六(二)(二十) | | |
| 利益)損失 | | ( 62,570 ) | 31,147 |
| 利息費用 | 六(二十一) | 1,966 | 2,119 |
| 利息收入 | 六(十八) | ( 35,666 ) | ( 48,187 ) |
| 股利收入 | 六(十九) | ( 11,381 ) | ( 13,253 ) |
| 處分或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六(二十) | 12,533 | 3,600 |
| 無形資產減損損失 | 六(二十) | 7,229 |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 | |
| 應收票據淨額 | | ( 209,436 ) | 74,678 |
| 應收帳款淨額 | | 17,687 | 161,633 |
| 其他應收款 | | ( 1,632 ) | 1,034 |
| 存貨 | | 213,988 | ( 115,302 ) |
| 預付款項 | | 25,988 | ( 20,351 ) |
| 其他流動資產 | | 178 | 172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 | |
| 合約負債-流動 | | 19,925 | ( 19,583 ) |
| 應付票據 | | ( 33,396 ) | ( 102,650 ) |
| 應付票據-關係人 | | ( 434 ) | 176 |
| 應付帳款 | | 172,514 | ( 242,661 ) |
| 其他應付款 | | 8,199 | ( 86,129 ) |
| 負債準備-流動 | | 9,528 | - |
|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 | 172 | ( 1,083 ) |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 ( 8,848 ) | ( 18,964 ) |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 971,808 | 639,473 |
| 支付之利息 | | ( 1,966 ) | ( 2,119 ) |
| 支付之所得稅 | | ( 196,156 ) | ( 234,110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 773,686 | 403,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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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子公司

合併與合併實表

民國114年及1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附註 | 114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113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 --- | ---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十二(三) ($ 791,978)($ 403,680)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十二(三) 1,028,374 628,664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518,500)(251,794)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459,686 308,711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含預付設備款) 六(二十六) (245,372)(211,756)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3,260 3,157
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 (1,369) 631
取得無形資產 (5,524) -
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六(九) (2,130)(1,762)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增加 (70,963)(18,240)
收取之利息 29,443 50,171
收取之股利 11,381 13,253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1,103,692) 117,355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存入保證金減少 六(二十七) (2,786)(5,606)
租賃本金償還 六(二十七) (13,231)(18,071)
發放現金股利 六(十五) (307,043)(409,391)
支付予非控制權益股利 四(三) (25,168)(78,742)
股東逾時未領股利轉列資本公積 238 27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347,990)(511,783)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16,792 82,379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661,204) 91,195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3,021,873 2,930,678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2,360,669 $ 3,021,873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楊智雄

經理人:楊大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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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相

會計主管:蔡素秋

素敘


一一四年度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個體財務報告

會計師查核報告
(115)財審報字第 25004846 號

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3 年及 112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水泥銷售收入認列之發生

-19-


事項說明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四(二十六);營業收入之會計項目說明,請詳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六(十六)。

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營業收入主要分為水泥銷售收入、再利用處理收入及租賃收入,其中民國114年度水泥銷售收入金額計新台幣1,710,481仟元,占民國114年度營業收入 92.92%,水泥售價常因原物料價格、市場供需及經濟景氣影響而波動,銷售價格與訂購數量係由與客戶個別簽訂合約決定,而水泥銷售收入則於客戶實際提領水泥時始認列,管理階層係仰賴水泥廠依實際提領情形所編製發貨報表作為收入認列之依據。因交易對象眾多且其購買之產品、價格及數量亦不同,又相關報表資訊之處理、記錄及維護主要仰賴人工作業,須投入較多人力進行查核工作,且水泥銷售收入金額對個體財務報表影響重大,由於前述事項亦同時存在於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之子公司,帳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故本會計師將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與子公司水泥銷售收入認列之發生列為本年度查核最為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所敘明之特定層面已執行之主要因應程序彙列如下:

  1. 依對公司營運及產業性質之瞭解,評估水泥銷售收入認列政策及程序之合理性,並確認符合所適用之財務報導架構。
  2. 瞭解水泥訂購、提領及出廠處理流程,並評估與測試其相關之內部控制,包括抽查水泥訂購報表資訊的價格及數量與銷售水泥登記卡及提領單內容相符,以及檢查水泥提領單與出廠單及發貨日報表數量一致。
  3. 驗證管理階層用以認列收入之發貨月報表資訊,包括抽查該報表中提領數量與發貨日報表數量一致、驗算其收入計算並確認與帳載收入相符。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繼續

-20-


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21-


  1. 對於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個體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3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余正富
會計師

支秉鈞

章工國
支秉鈞

img-2.jpeg

img-3.jpeg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130350413號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88)台財證(六)第16120號

中華民國 115 年 3 月 12 日


信大

信惠服務有限公司

國際資產保值表

民國11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資產 附註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1,538,550 18 $ 1,583,848 18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六(二) 24,843 - 25,409 -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六(四) 98,191 1 61,284 1
1160 應收票據一關係人淨額 六(四)及七 23,007 - 26,046 -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四) 67,651 1 29,372 1
1200 其他應收款 1,366 - 1,737 -
130X 存貨 六(五) 434,295 5 509,280 6
1410 預付款項 6,610 - 14,257 -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2,194,513 25 2,251,233 26
非流動資產
15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六(二) 221,530 3 204,077 2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六(三)及八 285,376 3 264,849 3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六)及七 3,648,901 42 3,612,702 42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七) 859,653 10 792,687 9
1755 使用權資產 六(八) 41,714 - 49,233 1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六(十) 1,411,066 16 1,417,527 16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六(二十四) 30,806 - 34,614 -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九(二) 100,745 1 81,677 1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6,599,791 75 6,457,366 74
1XXX 資產總計 $ 8,794,304 100 $ 8,708,599 100

(續次頁)


信大

信大財務報告書公司

國際會考通識表

民國113年11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負債及權益 附註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額 % 金額 %
流動負債
2130 合約負債-流動 六(十七)及七 $ 81,833 1 $ 56,520 1
2170 應付帳款 56,168 1 48,486 1
2200 其他應付款 150,151 2 135,404 1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10,800 - 35,646 -
2250 負債準備-流動 六(十二) 9,528 - -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 六(二十七) 9,220 - 8,770 -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979 - 947 -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318,679 4 285,773 3
非流動負債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二十四) 33,078 - 31,668 1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六(二十七) 44,400 1 52,276 1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六(十一) 15,402 - 22,125 -
2645 存入保證金 六(二十七) 17,866 - 18,044 -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110,746 1 124,113 2
2XXX 負債總計 429,425 5 409,886 5
權益
股本 六(十三)
3110 普通股股本 3,411,589 39 3,411,589 39
資本公積 六(十四)
3200 資本公積 15,962 - 15,724 -
保留盈餘 六(十五)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1,771,729 20 1,723,394 20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86,109 1 193,155 2
3350 未分配盈餘 3,149,400 36 3,040,960 35
其他權益 六(十六)
3400 其他權益 ( 69,910) ( 1 ) ( 86,109) ( 1 )
3XXX 權益總計 8,364,879 95 8,298,713 95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一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 8,794,304 100 $ 8,708,599 100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楊智雄

^{}[]

經理人:楊大寬

大相

會計主管:蔡素秋

素秋


信大

信義股股份有限公司

114年度112年1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項目 附註 114年 113年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 六(九)(十)(十七)及七 $ 1,840,865 100 $ 2,004,314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五)(十)(二十二)(二十三)及七 ( 1,442,664) ( 78) ( 1,426,271) ( 71)
5900 營業毛利 398,201 22 578,043 29
5910 未實現銷貨利益 ( 311) - ( 321) -
5920 已實現銷貨利益 321 - 466 -
5950 營業毛利淨額 398,211 22 578,188 29
營業費用 六(二十二)(二十三)及七
6100 推銷費用 ( 35,237) ( 2) 37,754 ( 2)
6200 管理費用 ( 62,482) ( 3) 76,058 ( 4)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十二(二) ( 22) - ( 27)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 97,741) ( 5) 113,839 ( 6)
6900 營業利益 300,470 17 464,349 23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六(十八) 23,181 1 28,329 1
7010 其他收入 六(十九) 33,899 2 23,756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二十) 7,780 - 18,196 ( 1)
7050 財務成本 六(二十一) ( 1,707) - ( 1,784) -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六(六) 70,063 4 90,277 5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133,216 7 122,382 6
7900 稅前淨利 433,686 24 586,731 29
7950 所得稅費用 六(二十四) ( 82,523) ( 5) 117,333 ( 6)
8200 本期淨利 $ 351,163 19 $ 469,398 23
其他綜合損益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六(十一) $ 6,673 - $ 17,249 1
833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271 - 157 -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六(二十四) ( 1,335) - ( 3,450) -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額 5,609 - 13,956 1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16,199 1 107,046 5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額 16,199 1 107,046 5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21,808 1 $ 121,002 6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372,971 20 $ 590,400 29
每股盈餘 六(二十五)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 1.03 $ 1.38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 1.03 $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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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楊智雄

經理人:楊大寬

大招

會計主管:蔡素秋


份有限公司

益管勳表

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資本

清单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

報表換算之兌換

資本公積一庫藏股

註冊通股股本票交易 資本公積一其他法定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積合計 未分配盈餘股本資本公積一其他法定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積合計 報表換算之兌換資本公積一其他法定盈餘公積

113 年 度

113年1月1日餘額 $ 3,411,589 $ 14,534 $ 1,163 $ 1,655,263 $ 136,484 $3,091,799 ($ 193,155) $ 8,117,677
本期淨利 - - - - - 469,398 - 469,398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六(六)(十六) - - - - 13,956 107,046 121,002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483,354 107,046 590,400
112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六(十五)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68,131 - ( 68,131 )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 - - 56,671 ( 56,671 ) - -
現金股利 - - - - - ( 409,391 ) - ( 409,391 )
股東逾時未領股利轉列資本公積 - - 27 - - - - 27
113年12月31日餘額 $ 3,411,589 $ 14,534 $ 1,190 $ 1,723,394 $ 193,155 $3,040,960 ($ 86,109) $ 8,298,713
114 年 度
114年1月1日餘額 $ 3,411,589 $ 14,534 $ 1,190 $ 1,723,394 $ 193,155 $3,040,960 ($ 86,109) $ 8,298,713
本期淨利(淨損) - - - - - 351,163 - 351,163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六(六)(十六) - - - - 5,609 16,199 21,808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356,772 16,199 372,971
113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六(十五)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48,335 - ( 48,335 ) - -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 - - ( 107,046 ) 107,046 - -
現金股利 - - - - - ( 307,043 ) - ( 307,043 )
股東逾時未領股利轉列資本公積 - - 238 - - - - 238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3,411,589 $ 14,534 $ 1,428 $ 1,771,729 $ 86,109 $3,149,400 ($ 69,910) $ 8,364,879

董事長:楊智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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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楊大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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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蔡素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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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大水産業研究所

個體

113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1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 433,686 $ 586,731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六(七)(八)(十)
(二十二) 93,200 88,918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十二(二) 22 27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之淨( 六(二)(二十)
利益)損失 ( 22,916 ) 37,624
利息費用 六(八)(二十一) 1,707 1,784
利息收入 六(十八) ( 23,181 ) ( 28,329 )
股利收入 六(十九) ( 11,381 ) ( 13,253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 六(六)
利益之份額 ( 70,063 ) ( 90,277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六(二十) 9,360 4,925
未實現銷貨利益 311 321
已實現銷貨利益 ( 321 ) ( 466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淨額 ( 36,918 ) 68,234
應收票據-關係人淨額 3,039 7,997
應收帳款淨額 ( 38,290 ) 34,138
其他應收款 298 227
存貨 74,985 ( 125,767 )
預付款項 7,647 5,716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合約負債-流動 25,313 ( 8,494 )
應付帳款 7,682 ( 10,111 )
其他應付款 14,747 ( 52,167 )
負債準備-流動 9,528 -
其他流動負債 32 ( 1,071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50 ) ( 17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478,437 506,690
支付之利息 ( 1,544 ) ( 1,706 )
支付之所得稅 ( 103,486 ) ( 130,448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373,407 374,536

(續次頁)


信大

信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佃賣銀行信託商表

民國114年及1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附註 | 114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113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 --- | ---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20,043 ) ($ 48,379 )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6,029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含預付設備款) 六(二十六) ( 134,886 ) ( 143,174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670 415
存出保證金增加 ( 1,369 ) ( 231 )
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六(十) ( 2,130 ) ( 1,762 )
收取之利息 22,607 30,241
收取之股利 六(六)(十九) 61,725 170,762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 34,897 ) 1,981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 102,294 ) 9,853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存入保證金(減少)增加 六(二十七) ( 178 ) 151
租賃本金償還 六(二十七) ( 9,428 ) ( 16,907 )
發放現金股利 六(十五) ( 307,043 ) ( 409,391 )
股東逾時未領股利轉列資本公積 238 27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316,411 ) ( 426,120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 45,298 ) ( 41,731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583,848 1,625,579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538,550 $ 1,583,848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楊智雄

經理人:楊大寬

大招

會計主管:蔡素秋

表紙


審計委員會查核一一四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書

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民國114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議案等,其中財務報表業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議案經本審計委員會查核,認為尚無不合,爰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及公司法第219條之規定報告如上,敬請鑒核。

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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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委員會召集人:吳瑞台 吳瑞台

中華民國 115 年 03 月 12 日

-29-


-30-

一一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報告

一、以現金配發員工酬勞新台幣 9,227,346 元。
二、以現金配發董事酬勞新台幣 18,454,693 元。

背書保證情形

本公司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為他人背書保證,總金額未超過該時點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對單一企業之背書保證總金額亦未超過該時點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均符合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之規定。謹列明細,詳如下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被背書保證公司名稱 信大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額度 期末背書保證金額
信一預拌混凝土(股)公司 4,182,440 321,176

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表

信大本月繳交有限公司
11年度盈餘分配表

單位:新台幣元

期初未分配盈餘
2,792,628,555

加(減):
114年度確定福利計劃之再衡量數
5,609,404

114年度稅後淨利
351,162,294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16,198,764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35,677,170)

本期可供分配盈餘
3,129,921,847

減:股東現金股利(每股0.9元)
(307,042,981)

期末未分配盈餘
2,822,878,866

董事長:楊智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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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楊大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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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蔡素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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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

民國一〇六年六月十六日修正通過版

一、本公司股東會議事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依本規則行之。

二、公司應設簽名簿供出席股東簽到,或由出席股東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

出席股數依簽名簿或繳交之簽到卡加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數計算之。

三、股東會之出席及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四、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點為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

五、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其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

六、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

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佩戴識別證或臂章。

七、公司應將股東會之開會過程全程錄音或錄影,並至少保存一年。

八、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開會,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時,主席得宣布延後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為假決議。

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達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時,主席得將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重新提請大會表決。

九、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布散會。

會議散會後,股東不得另推選主席於原址或另覓場所續行開會;但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布散會者,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

十、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及戶名,由主席定其發言順序。

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發言內容為準。

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

-31-


十一、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股東發言違反前項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十二、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該法人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

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十三、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十四、主席對於議案之討論,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決。

十五、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分。表決之結果,應當場報告並做成紀錄。

十六、會議進行中,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布休息。

十七、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

表決時,如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對議案無異議,且其他出席股東經主席徵詢無異議者視為通過,其效力與投票表決同。

十八、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十九、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在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佩戴「糾察員」字樣臂章。

二十、本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32-


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民國一一四年六月十九日修正通過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之規定組織之,定名為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條:本公司設總公司於台北市,必要時得經董事會決議於國內外各埠設立分公司、辦事處、礦場或製造加工廠。

第三條:本公司營業項目為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第四條:刪除

第五條:本公司得就業務之需要對外保證。

第五條之一:本公司對其他事業之投資不受公司法有關轉投資總額之限制,但有關長期股權之投資應經董事會決議行之。

第二章 股份

第六條: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伍拾肆億元整,共分為伍億肆仟萬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整;其中未發行之股份由董事會視公司業務需要,分次發行。

第六條之一:刪除

第七條:本公司股票均為記名式,由董事三人以上簽名或蓋章,依法經主管機關或其核定之發行登記機構簽證後發行之。

本公司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惟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第八條:股東應將其印鑑式樣送交本公司存查,變更時亦同。股東向本公司行使其一切權利時,概以所存本公司印鑑為憑。

第九條:本公司股東辦理股票轉讓、設定權利質押、掛失、繼承、贈與及印鑑掛失、變更或地址變更等股務事項,除法令及證券規章另有規定外,悉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辦理。

第十條:每屆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內,或公司決定分派股息紅利及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停止股票過戶。

第三章 股東會

第十一條:本公司股東會分常會、臨時會兩種,常會每年開會一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開之,並於三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會遇必要時召集之,並於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前項通知應載明開會日期、地點及召集事由。

本公司股東開會時,得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為之。

股東會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由董事會召集之。

第十二條:股東不能出席股東會時,應出具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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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但一人同時受二人以上股東委託時,其代理之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總數表決權之百分之三,超過時其超過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股東委託出席之辦法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悉依主管機關頒佈之「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辦理之。

第十三條:股東會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以董事長出任主席,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股東會之會議應依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辦理。

第十四條:本公司各股東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每股有一表決權。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得採行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其表決權,有關行使方式悉依公司法及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股東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並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第十六條: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

前項議事錄之分發,依公司法規定辦理。

議事錄應記載會議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議事經過之要領及其結果,在本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

出席股東之簽名簿及代理出席之委託書,其保存期限至少為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第四章 董事、審計委員會

第十七條:本公司設董事九人(其中獨立董事不得少於三人),並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之規定,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均得連任。

全體董事所持有本公司記名股票之股份總額悉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所規定之標準訂定之。

有關獨立董事之專業資格、持股、兼職限制、獨立性之認定、提名與選任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辦理。

董事選舉時,應依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條規定辦理,獨立董事與非獨立董事一併進行選舉,分別計算當選名額,由所得選票代表選舉權較多者,當選為獨立董事及非獨立董事。

本公司得於董事任期内,就其執行業務範圍,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為其購買責任保險。

第十七條之一: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中一人為召集人,且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

審計委員會負責執行公司法、證券交易法暨其他法令規定監察人之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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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委員會成員,職權行使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相關法令或公司規章之規定辦理,其組織規程由董事會另訂之。

第十八條:董事組織董事會,由董事中互選一人為董事長對內綜理本公司一切業務,對外代表本公司。

第十九條:本公司董事會之召集,應於開會七日前通知各董事。但有緊急情事時,得隨時召集之。

前項召集通知應載明事由以書面、電子郵件(E-mail)或傳真方式為之。

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之。開會時以董事長為主席,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董事會如以視訊畫面會議為之,其董事以視訊畫面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時,得出具委託書列明授權範圍,委託其他董事代理出席。

第二十條:董事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董事過半數之出席,並以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第二十一條:刪除。

第二十二條:董事之報酬授權董事會依同業通常之水準議定之。董事之車馬費,由董事會議定之。

第五章 經理人及職員

第二十三條:本公司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協理及經理若干人,應由董事會以董事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依法委任及解任。

總經理依董事會決議案,綜理公司日常事務。

第二十四條:本公司得聘總工程師一人由董事長提請董事會議決聘任及解聘。

第六章 會計

第二十五條:本公司以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會計年度,每會計年度終了,董事會應編造下列表冊,並送股東常會承認。

一、營業報告書。
二、財務報表。
三、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第二十六條:本公司每年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為員工酬勞及不逾百分之五為董事酬勞。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由董事會決議,提股東會報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前項員工酬勞數額中,應提撥不低於 50% 為基層員工分派酬勞或調整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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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員工定義:

前項基層員工係指非屬經理人,且薪資水準低於本公司依產業特性與營運狀況自行訂定之合理基準者,若有特殊情形需將基層員工範圍擴大至控制或從屬公司(如子公司)之員工,應由董事會依實際需要訂定條件,並提股東會決議。

第二十六條之一: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提繳所得稅之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於必要時酌提特別盈餘公積或酌予保留盈餘,餘由董事會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擬定盈餘分配議案經股東會決議後分派股東股利。

另依主管機關規定,公司如有長期股權投資未實現跌價損失、累積換算調整數等股東權益減項時,在分配盈餘前,應先在下列限額內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

一、股東權益減項中屬於當年度發生之金額其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以不超過當年度稅後盈餘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之合計數為限。

二、股東權益減項中屬於以前年度發生之金額,以不超過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餘額扣除第一款已提列數後之餘額為限。

嗣後股東權益減項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份分派盈餘。本公司係屬成熟期產業,有關股利之分派,除有未來公司發展之資本支出或財務規劃等實際需要外,其現金股利部分以不低於當年度股東紅利之百分之十為原則。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公司組織規程及辦事細則另定之。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五十三年三月十五日,第一次修正於民國五十五年四月十二日,第二次修正於民國五十五年八月十五日,第三次修正於民國五十六年五月二十日,第四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一年四月十日,第五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二年十月四日,第六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三年三月二十一日,第七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三年十一月二十日,第八次修正於民國六十四年四月十五日,第九次修正於民國六十四年八月二十日,第十次修正於民國六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第十一次修正於民國六十六年十一月一日,第十二次修正於民國六十八年七月二十一日,第十三次修正於民國六十八年十月二日,第十四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九年五月二十二日,第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一年十一月十七日,第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二年六月十一日,第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二年十月二十九日,第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三年六月十六日,第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四年六月十五日,第二十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六年七月一日,第二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七年六月十一日,第二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九年二月十九日,第二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九年四月十七日,第二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九年五月二十六日,第二十五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年五月二十四日,第二十六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一年五月十四日,第二十七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二年五月二十五日,第二十八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四年五月二十四日,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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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二十六日,第三十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四日,第三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三十日,第三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十四日,第三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九日,第三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八日,第三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一年六月二十二日,第三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二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三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三年六月十二日,第三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一〇四年六月十八日,第三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五年六月二十二日,第四十次修正於民國一〇六年六月十六日,第四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七年六月二十一日,第四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二年六月二十日,第四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十九日,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生效,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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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全體董事持股情形

基準日:115年04月18日

職稱 姓名 選任日期 選任時持有股數 現在持有股數 備註
種類 股數 佔當時發行% 種類 股數 佔當時發行%
董事長 楊智雄 113.06.19 普通股 34,905,166 10.23% 普通股 34,982,166 10.25% -
董事 楊忠雄 113.06.19 普通股 41,528,048 12.17% 普通股 35,028,048 10.27% -
董事 楊仁雄 113.06.19 普通股 36,108,783 10.58% 普通股 36,108,783 10.58%
董事 楊大嶽 113.06.19 普通股 8,145,934 2.39% 普通股 8,145,934 2.39% -
董事 楊銀幸 113.06.19 普通股 5,169,655 1.52% 普通股 5,169,655 1.52%
董事 德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楊博偉 113.06.19 普通股 50,000 0.01% 普通股 50,000 0.01% -
獨立董事 吳瑞台 113.06.19 普通股 0 0.00% 普通股 0 0.00% -
獨立董事 陳力雄 113.06.19 普通股 0 0.00% 普通股 0 0.00%
獨立董事 陳達雄 113.06.19 普通股 0 0.00% 普通股 0 0.00% -
合 計 125,907,586 普通股 119,484,586

114年06月19日發行總股份:341,158,868股
115年04月18日發行總股份:341,158,868股

備註:本公司全體董事法定應持有股數:13,646,354股,截至115年04月18日止持有:119,484,586股。
本公司獨立董事持股不計入董事持股數。
本公司全體董事之持股情形,均已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或數及查核實施規則」之成數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