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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F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Jul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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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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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 2021 ) 089 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简称:华鹏 飞,股票代码: 300350 )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 2021 年 7 月 28 日、 2021 年 7 月 2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对有关事项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通讯及现场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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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 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二)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京豫先生 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倩女士、齐昌凤女士、张光明先生及张超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后六个月内以大 宗交易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 时间除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8,1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7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仍在有效期内,相关人员及公司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披露义务。

2021 年 6 月 11 日、 2021 年 7 月 13 日及 2021 年 7 月 14 日,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张京豫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齐昌凤女士、张倩女士、张超先生与 张光明先生通过协议转让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33,7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6.01%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 告编号: 2021-069 号、 2021-072 号、 2021-083 号、 2021-084 号)。

(三)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与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2 号),公司与 中国南山集团双方根据各自在相关行业的品牌和资源优势,愿意在推动智慧物流 和产城数字经济发展方面进行战略合作。本协议仅为双方形成战略合作关系的框 架性文件,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双方对后续具体合作事宜尚未进一步落实或达成 相关协议,具体合作内容和进度将根据双方后续工作步骤进一步落实和推进,对 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合作项目协议及双方后续合作事宜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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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7 号),公司拟以自有资 金 10,060.6061 万元人民币出资与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张京豫先生、专业投资 机构北京建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广资产”)、自然人林德英、自 然人任俊江、自然人朱旭共同投资设立建广广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 业的投资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不能排除宏观经济、行 业周期、投后管理等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未能寻求到合适的并购标的以 及投资收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的风险。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署相关合伙协议、未 认缴出资额,有限合伙尚未正式成立,本次投资事项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有关信息披露工作, 并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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