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HPF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7
Nov 22, 2017
55346_rns_2017-11-22_44b0a6e1-f712-4c2d-b18c-e930937eb9c8.PDF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 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 2017 ) 068 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补充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接到公司控 股股东张京豫先生、持股 5% 以上股东张倩女士的通知,获悉张京豫先生及张倩 女士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股份本次质押的基本情况
1 、本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原因
( 1 ) 2016 年 9 月 23 日,张京豫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630 万股股份质押给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该业务已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2016 年 9 月 26 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控股股东 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公告》(公告编号:( 2016 ) 051 号)。
2017 年 5 月 19 日,公司实施了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96,466,86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5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实 施完毕后,张京豫先生质押给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份由 630 万股增至 1,134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14% 。
根据双方协议相关约定,张京豫先生须将其持有的 200 万股股份补充质押给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 ) 2017 年 3 月 23 日,张倩女士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626 万股股份质押给华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该业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3 月 25 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持股 5% 以 上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公告》(公告编号:( 2017 ) 015 号)。
2017 年 5 月 19 日,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张倩女士质押 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由 626 万股增至 1,126.8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2.12% 。
根据双方协议相关约定,张倩女士须将其持有的 400 万股股份补充质押给华 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本次股东股份被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张京豫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是 | 质押股数(万股)200 | 质押开始日期2017.11.21 | 质押到期日2018.09.23 | 质权人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68% | 用途补充质押 |
|---|---|---|---|---|---|---|---|
| 张 倩 | 是 | 400 | 2017.11.21 | 2018.03.23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29% | 补充质押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张京豫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9,21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22.47% ;此次股份质押后其累计质押股份 79,5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0% 。张倩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43,052,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11% ;此次 股份质押后其累计质押股份 15,26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8% 。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 picture [325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二 O 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