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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F Co., 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19
Oct 21,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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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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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 2019 ) 072 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张光明先生、张超先生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1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 京豫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董事张光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70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0.57% ),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4% ,占其持有本公 司股份比例 25% )。
2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京豫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张超先生,持有公 司股份 2,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7% ),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 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0.14% ,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 25% )。
3 、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张光明先生及张超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交易减持股数与公司在 2019 年 10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和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9-069 )中张京豫先生计划减持股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京豫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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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光明先生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京豫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张超先生关于 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名称:张光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京豫先生的一 致行动人、公司董事。
张光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57% 。
2 、股东名称:张超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京豫先生的一致 行动人。
张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57%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京豫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63,482,98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4.29% 。
- 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单位:股 | ||||||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公司任职 | 持有公司股 份数量 |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
持无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 |
持有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 |
| 1 | 张光明 | 董事 | 2,700,000 | 0.57% | 675,000 | 2,025,000 |
| 2 | 张超 | -- | 2,700,000 | 0.57% | 675,000 | 2,025,000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1 、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 、减持股份来源:张光明先生、张超先生所减持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之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 5 、拟减持数量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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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股东名称 | 拟减持方式 | 拟减持股份数量 (不超过/股) |
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
|---|---|---|---|---|
| 1 | 张光明 | 集中竞价交易 | 675,000 | 0.14% |
| 2 | 张超 | 集中竞价交易 | 675,000 | 0.14% |
注:若减持计划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减持股份数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任意连 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 2% 。因此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张光明先生及张超先生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数与公司在 2019 年 10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和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 2019-069 )中张京豫先生计划减持股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
6 、拟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张光明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做出的股份限售承诺:在其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张超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做出的股份限售承诺:在张京豫担任公司董 事或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 ;在张京豫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张光明先生、张超先生已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 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 1 、张光明先生及张超先生本次减持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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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 [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2 、公司计划减持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在减持期间
-
内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不确定性。
-
3 、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4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
-
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 1 、张光明先生、张超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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