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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F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Dec 20, 2021

55346_rns_2021-12-20_9added33-69e3-4186-9fc2-066d1431c42f.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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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华鹏飞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联人向公司租赁房产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深圳市华飞供应链有限公司向公司租赁房产的租赁面积由 约 350 平方米变更为约 262.5 平方米,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需要增加办公面积, 同时也保障了深圳市华飞供应链有限公司业务及人员的稳定性,交易公允合理,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 会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文件的要求。综上,我们同意关 联人向公司租赁房产变更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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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郑艳玲 盛宝军 龚凯颂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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