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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F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4, 2020

55346_rns_2020-04-24_6b11fa9e-b7bb-46cf-9327-b652ea97a483.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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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议案所涉及的事 项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核查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 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项目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 原则,认真负责,表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遵循 《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因此,我们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 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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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胡志勇 郑艳玲 盛宝军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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