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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upu Clean Energy Group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1
Apr 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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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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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71 证券简称: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2)。为方便作为公司股东的投资者行 使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
-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
-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9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1
-
年 4 月 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1 年 4 月 9 日上午 9:
-
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表 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4 月 2 日(星期五)
-
7、会议出席对象:
-
(1)凡 2021 年 4 月 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
在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 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康隆路 555 号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2.04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
2.05 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
2.06 认购方式
-
2.07 限售期
-
2.08 上市地点
-
2.09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0 决议有效期
-
3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4 、《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5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
6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7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8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
9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
-
1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11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1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
案》
13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说明:上述议案1 至议案12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议案13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2月11 日及2021 年3月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1 至议 案11 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1 至议案9 以及议案13 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且应由出席 会议的非关联交易方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公司就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 象的子议案 数:(10) |
| 2.01 |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2.02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 |
| 2.03 |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 |
| 2.04 |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 √ |
| 2.05 | 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 √ |
| 2.06 | 认购方式 | √ |
| 2.07 | 限售期 | √ |
|---|---|---|
| 2.08 | 上市地点 | √ |
| 2.09 |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
| 2.10 | 决议有效期 | √ |
| 3.00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 议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 议案 |
√ |
| 7.00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 措施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出具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议案 |
√ |
| 11.00 |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案 |
√ |
| 12.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
√ |
四、会议登记方法
-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
-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须在 2021 年 4 月 6 日
-
下午 16:30 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
5、登记时间:2021 年 4 月 6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6:30);
-
6、登记地点: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康隆路 555 号 6 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
邮编:611731
传真:86-28-63165919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 555 号 6 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611731)
联系人:陈强 电话:86-28-63165919
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86-28-63165919
2、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
4、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六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50471”。
-
2、投票简称:“厚普投票”。
-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 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4 月 9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 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 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
-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下列提案进行审议并按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 件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 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 (10) |
|||
| 2.01 |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 2.02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 | |||
| 2.03 |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 价原则 |
√ | |||
| 2.04 |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 √ | |||
| 2.05 | 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 √ | |||
| 2.06 | 认购方式 | √ | |||
| 2.07 | 限售期 | √ | |||
| 2.08 | 上市地点 | √ | |||
| 2.09 |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 |||
| 2.10 | 决议有效期 | √ | |||
| 3.00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 联交易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 案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 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 7.00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募 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 8.00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
√ | |||
| 9.00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 措施承诺的议案 |
√ | |||
| 10.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 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
| 11.00 |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的议案 |
√ | |||
|---|---|---|---|---|---|
| 13.00 |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设立合资公司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户: 委托有效期: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注:
-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相应表决意见栏内打“√”(非累积投票提案)或“填报选举票数(累
-
积投票提案)”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
2、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意见投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某议
-
案(非累积投票提案)或按自己意见填报选举票数(累积投票提案)。
-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