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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Z PHARMACEUTICAL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6
Dec 6,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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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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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86 证券简称:康芝药业 公告编号:2016-084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16 年12 月 23 日(五)召开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12 月23 日(星期五)上午10: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12 月22 日、2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12 月23 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12 月22 日15:00 至2016 年12 月 23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
-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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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6.会议出席对象:
-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
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6 年12 月16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 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4)其他相关人员。
-
7.会议召开地点: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谷工业园药谷三路6 号
-
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各子议案需要逐项审议):
-
1.1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1.1 选举洪江游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1.1.2 选举洪丽萍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1.3 选举洪志慧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1.4 选举胡飞鸿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1.2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 选举郑欢雪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 选举吴清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 选举陈友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上董事及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选举。 上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 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相关内容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和独 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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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选举何子群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2.2 选举洪东雄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以上非职工监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上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候选人提名,已经过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及第 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 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 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 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 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2016 年12 月19 日17:00 前 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来信请寄:海南省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谷工业园药谷三路6 号康 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570311(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6 年12 月19 日(9:00-17:30)
3.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谷工业园药谷三路6 号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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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 容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芳梅
电 话:0898-66812876
传 真:0898-66812876
-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12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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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086”,投票简称为“康
芝投票”。
-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议案编码 |
|---|---|---|
| 议案1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
| 议案1.1 |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议案1中子议案① | 选举洪江游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1.01 |
| 议案1中子议案② | 选举洪丽萍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1.02 |
| 议案1 中子议案③ | 选举洪志慧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1.03 |
| 议案1 中子议案④ | 选举胡飞鸿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1.04 |
| 议案1.2 |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议案1 中子议案⑤ | 选举郑欢雪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1 |
| 议案1 中子议案⑥ | 选举吴清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
| 议案1 中子议案⑦ | 选举陈友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
| 议案2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 议案2.01 | 选举何子群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3.01 |
| 议案2.02 | 选举洪东雄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3.02 |
| 议案3 |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4.00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 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 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表2 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
| 同意 | 1 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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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对 | 2 股 |
|---|---|
| 弃权 | 3 股 |
-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
表弃权。
表3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
①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1.2,有3 位候选人)
-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 位独立董事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②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1,有4 位候选人)
-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 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 位董事候选人中任
-
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2,有2 位候选人)
-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 位股东
-
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3)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16 年12 月23 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
-
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12 月2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 年12 月23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日)下午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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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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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股东参会登记表
| 股东名称 | 证件号码 | ||
|---|---|---|---|
| 股东账号 | 持 股 数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联系地址 | 邮 编 |
||
| 是否本人参会 | 代理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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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康芝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于2016 年12 月23 日召开的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 (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 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议案编码 | 股东大会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选举票数 | 表决意见/选举票数 | 表决意见/选举票数 | 表决意见/选举票数 |
|---|---|---|---|---|---|
| 累计投票制议案选举票数 | |||||
| 议案1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选举票数 | 累积选举票数 | ||
| 1.01 | 选举洪江游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
| 1.02 | 选举洪丽萍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
| 1.03 | 选举洪志慧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
| 1.04 | 选举胡飞鸿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
| 上述董事候选人可选举票数=4×持股数,累计选举票数不得超过4×持股数 | |||||
| 2.01 | 选举郑欢雪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2 | 选举吴清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3 | 选举陈友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可选举票数=3×持股数,累计选举票数不得超过3×持股数 | |||||
| 议案2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选举票数 | 累积选举票数 | ||
| 3.01 | 选举何子群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
| 3.02 | 选举洪东雄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
| 上述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可表决票数=2×持股数,累计投票数不得超过2×持股数 | |||||
| 表决意见 | |||||
| 非累计投票制议案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议案3 |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
||||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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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议案1、议案2 需采取累计投票制投票,请股东在“选举票数”项下,候选人姓名后 面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 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采取累 计投票制的各项议案股东的选举票总数如下:
1.1.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的选举票总数=持股数量×4,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 给4 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 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 数;
1.2.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的选举票总数=持股数量×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 的选举票数;
1.3.选举非职工监事时,股东的选举票总数=持股数量×2,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 给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 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议案3 进行表决时,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 内打“√”,多打或不打视为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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