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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Z PHARMACEUTICAL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3
Apr 22,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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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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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86 证券简称:康芝药业 公告编号:2013-036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芝药业”或“公司”)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3 年4 月19 日下午17:00 在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药谷工业园药谷三路6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 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3 年4 月8 日分别以邮件、电话和书 面的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监事3 名,实际出席监事3 名,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何 子群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全体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 年第一季度季 度报告全文》。
监事会意见:《公司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 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在对该季度报告审核过程中,未发现 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列入公司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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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宣布为不适当人选、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 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 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洪江涛、洪丽萍、李 幽泉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
公司董事洪江游、陈惠贞、洪志慧为激励对象洪江涛、洪丽萍、李幽泉的近 亲属,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洪江游、陈惠贞、洪志慧、洪江涛、 洪丽萍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已同意本议案。
《关于洪江涛、洪丽萍、李幽泉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将作为单独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权激励的相关事项时,关联 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尚待《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 相关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 年4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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