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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Z PHARMACEUTICAL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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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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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86 证券简称:康芝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0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期,监事会全体成员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康芝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真诚地履行 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维护本公司利益,维护股东利益,具体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 次会议。参加3 次股东大会,列席10 次董事会 会议。监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 (一)2020 年4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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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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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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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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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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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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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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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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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计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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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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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请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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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0 年4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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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2020 年6 月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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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2020 年8 月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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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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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20 年10 月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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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2020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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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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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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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行方式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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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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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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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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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限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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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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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上市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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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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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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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议《关于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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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议《关于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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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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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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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审议《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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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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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审议《关于设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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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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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2020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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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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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关于注销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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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对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列席了历次董事会, 并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对外投资和资金的使用等有关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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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活动。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研究,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进行 规范运作,未发现公司有违法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已建立较 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遵守国家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建设工程、生产原辅料采购、新设备引进, 均采用招投标或议价等方式进行,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没有出现违反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成员认真听取了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通过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审 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2020 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经营成果等 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 良好。2020 年度的财务报告较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及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 是客观公正的。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董事会编制的《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 年关于募集 资金存放、使用等事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了法定程序,并及时向广大投资者披露了详 细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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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内未发生收购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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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公司出售资产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将成功将剩余的闲置房产海口市海垦路118 号三叶铭豪广场住宅两 套出售,并办理完过户手续。
以上交易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其交易以竞拍价、市场评估价为定价依据,定价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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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合理,相关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 有如下非重大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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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关联方广东省医药贸易中心出售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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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向关联方海南康大宏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售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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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向关联方海南康大投资有限公司出售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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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向关联方海南康灵创意港投资有限公司出售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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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向关联方广东省医药贸易中心出租房产
上述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已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部分交易也已严格履行了董事会审议程序,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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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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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对外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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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
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 (2)报告期内,公司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具体如下:
| 中山康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山康芝”)、广东康 | |
|---|---|
| 大制药有限公司(简称“康大制药”)、中山爱护日用品有 | |
| 担保对象 | |
| 限公司(简称“中山爱护”)及海南康芝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简称“康芝医疗”) | |
| 审批担保额度 | 150000 万元 |
| 中山康芝2500 万元、康大制药6000 万元、中山爱护6500 | |
| 实际担保金额 | |
| 万元及康芝医疗31000 万元 | |
| 中山康芝2019-03-06 日至2024-01-31,广东康大制药 | |
| 担保期限 | 2019-02-01 至2024-01-31 ,中山爱护2020-5-22 至 |
| 2021-5-20,康芝医疗2021-6-15 至2030-6-14 | |
| 担保类型 | 连带责任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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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
| 担保决策程序 | |
| 是否有担保债务逾期 | 否 |
(3)公司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本报告期的重大对外担保合同,不存在对外 担保、违规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公司对外担保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国证监会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并充分揭示和控制了对外担保存 在的风险。
(七)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监事会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生产经营管 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 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制定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外 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并能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流程来做好信息的传 递、编制、审核、披露各个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信息的管理。
同时,公司积极在内部开展内幕信息管理的培训,提前在敏感期给公司董监高发 “关于禁止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的通知”,加强内幕信息的保密和报告意识,适时 提醒内幕信息知情人注意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利用内幕信息获取非法利益。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 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也未接到监管部门的相关查处和整改 通知。
本届监事会的工作一直得到各位股东、董事及经营班子的大力支持,谨此表示衷 心感谢!
请各位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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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4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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