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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RUN CONSTRUCTION GROUP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2, 2021
54124_rns_2021-04-22_4f5270d0-766c-4324-ab6b-a18bccd7e655.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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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公司下列事项,基于独立 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 2003 〕 56 号)的要求,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0 年度对外 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认真了解和查验,相关说明及独 立意见如下:
-
1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2、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 -
人提供担保。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 担保对象 | 授信银行 | 担保 类型 |
审议批准 的担保额 度 |
实际担保 额度 |
授信期限 | 担保债务逾 期情况 |
|---|---|---|---|---|---|---|
| 宁波宏彦建设有限 公司 |
中国进出口银 行宁波分行 |
连带责 任保证 |
20,000 | 10,065.05 | 2017年10月27日 起最长至2027年7 月21日 |
无 |
| 宁波宏润良和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进出口银 行宁波分行、中 信银行宁波中 山路支行 |
连带责 任保证 |
60,000 | 42,165.92 | 2016年07月15日 起最长至2028 年 12月15日 |
无 |
| 青海宏润新能源投 资有限公司 |
国家开发银行 青海省分行 |
连带责 任保证 |
50,000 | 9,789.64 | 2014年01月27日 起最长至2029 年 06月05日 |
无 |
| 刚察无限能源电力 有限公司 |
国家开发银行 青海省分行 |
连带责 任保证 |
17,926.8 | 2014年01月27日 起最长至2029 年 06月05日 |
无 | |
| 刚察祯阳光伏发电 有限公司 |
国家开发银行 青海省分行 |
连带责 任保证 |
9,740.22 | 2014年01月27日 起最长至2029 年 06月05日 |
无 |
1
公司为合营企业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 公司为合营 | 业提供 | 的担保 | 单位:万元 | |||
|---|---|---|---|---|---|---|
| 担保对象 | 授信银行 | 担保 类型 |
审议批准的 担保额度 |
实际担保 额度 |
授信期限 | 担保债务逾 期情况 |
| 宁波宏嘉建 设有限公司 |
中国进出口银行宁 波分行,中国银行宁 波江北支行,工商银 行宁波东门支行 |
连带责 任保证 |
170,000 | 155,210.97 | 2016-10-26起最长 至2028-3-21 |
无 |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244,898.59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末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为 68.52%。其中为宁波宏嘉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属于对合营 企业担保,其余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二、独立董事关于 2020 年度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 定,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0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 行认真核查,认为:
公司 2020 年度能严格按照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发放制度执行, 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公司董事会 提出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作为独 立董事,现就公司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发表如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同意公司续聘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 2020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五、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现就公司 2020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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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了解、测试、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 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独立董事:张丽明、周国良、金小明 2021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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