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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RUN CONSTRUCTION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Apr 11, 2017

54124_rns_2017-04-11_59976a59-dd85-421f-acbc-9ea059298bb9.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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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八届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17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八届 七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宁波宏嘉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宁波市“三路一桥”PPP 项目中兴大桥及 接线(江南路—青云路)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 8.88 亿元。我们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上述关联交易适应公司业务需要,体现了公允原则,对中小股东是公平 的,没有侵害其他股东权益,符合上市公司利益。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作为独 立董事,现就公司续聘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发表如下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同意公司续聘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 2017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程骁、丁福生、张建明 2017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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