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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RUN CONSTRUCTION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4
Mar 27,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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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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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公司下列事项,基于独立 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 2003 〕 56 号)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4 年度对外 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认真了解和查验,相关说明及独 立意见如下:
1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2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 50% 以下的 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 担保对象 | 授信银行 | 担保类型 | 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 | 实际担保额度 | 授信期限 | 担保债务逾期情况 |
|---|---|---|---|---|---|---|
| 嘉兴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连带责任担保 | 85,000 | 42,000 | 2013/6/21至2016/6/20 | 无 |
| 上海宏晨房地产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上海黄浦支行 | 连带责任担保 | 85,000 | 8,600 | 2013/3/22至2015/6/20 | 无 |
| 兰州宏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宁波分行 | 连带责任担保 | 36,000 | 17,990.5 | 2013-11-5至2015-11-11 | 无 |
| 宁波宏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宁波分行 | 连带责任担保 | 15,000 | 5,000 | 2013/11/5至2015/11/3 | 无 |
| 上海宏达混凝土有限公司 | 上海银行漕河泾支行 | 连带责任担保 | 3,000 | 1,000 | 2014/11/10至2015/11/10 | 无 |
| 武汉宏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武昌支行、中信银行武汉分行 | 连带责任担保 | 45,000 | 41,000 | 2014/2/8至2016/3/16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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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运营 中心
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 0。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15,590.50 万元,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14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1.44%。
二、独立董事关于 2014 年度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 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 行认真核查,认为:
公司 2014 年度能严格按照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发放制度执行, 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作为宏 润建设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续聘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发表如下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同意公司续聘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 2014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的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公司董 事会提出的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经了解、测试、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 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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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程骁、胡剑辉、张建明 2015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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