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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RUN CONSTRUCTION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08
Mar 20,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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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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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6]48 号文核准,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宏润建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50 万股。作为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宏润建设进行了持续督导。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2008 年12 月修订)及深证上[2008]167 号《关 于做好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2008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广发 证券对宏润建设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关联自然人向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房产的关联交易
(一)该项关联交易情况
为了改善居住环境,公司董事何秀永、监事李伟武、董事尹芳达之配偶韩利 民、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郑恩辉,于2008年12月24日,向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宏润地产有限公司购买其开发的坐落于上海市田东路258弄 的“上海宏润花园”5套房产,面积总计895.58平方米,总价为21,374,412元。本次 交易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2009年3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追认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关联自然人向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房产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郑宏 舫、尹芳达、何秀永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本次交易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价格公 允合理,遵循了市场定价的原则,交易依照市场规则,签订正式书面合同,未侵 害其他股东权益,符合上市公司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表示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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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保荐机构对该关联交易无异议。
二、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
(一)该项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08年12月31日向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宏润控股”)借款人民币5,500万元,期限为借款支付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利 率不超过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本次借款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2009年3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追认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向控股股东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关联董事郑宏舫、尹芳达、 严帮吉、何秀永、施加来、顾敏春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交易进行了事 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交易事项。此项交易尚须获得公司2008年度股 东大会的追认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 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有利于 公司节约融资成本,补充流动资金;交易体现了公允原则,未侵害其他股东权益, 符合上市公司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表示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关 联交易无异议。
三、关于其他事项的意见
经保荐机构核查,公司2008 年度及截止目前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或违规对 外担保的情况。
经保荐机构核查,公司2008 年度及截止目前不存在违规理财及违规委托贷 款的情况。
经保荐机构核查,公司2008 年度及截止目前不存在有违规证券投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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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等事项的核查意见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计静波
钟鸿鸣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3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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