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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BO 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5

Oct 1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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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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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 定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31日(周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31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1 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9:15至 2025年10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 (六)股权登记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为 20251024 日(周五)。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26号鸿博梅岭观海B座 21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 《关于增加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对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需逐项表决)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9)
3.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4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5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6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7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8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9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注:1、议案1、议案2、议案3(除子议案3.01和3.02外)为普通决议事项,即由出席股 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议案3项下的子议案3.01和3.02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会审议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2025-054、2025-055)。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年10月27日(周一)9:30-11:30、14:30-16:3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26号鸿博梅岭观海B座 21层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 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 4、其他事项:

  • (1)出席本次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 (2)联系人:张承杰、柯志鹏

  • (3)联系电话:(0591)88070028;传真:(0591)88074777

(4)邮政编码:350002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29”,投票简称为“鸿博投

  • 票 。

2 、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 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 10 月 3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31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5 年 10 月 31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 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 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 《关于增加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对象的议案》
3.00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3.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3.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3.0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3.04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3.05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3.06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3.07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3.08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制度》
3.09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 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 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 2、授权委托书可按以上格式自制;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