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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 Pu AGM Information 2014

Mar 2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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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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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536 宏普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3/03/25 發言時間 14:03:43
發言人 林素玲 發言人職稱 稽核經理 發言人電話 2755-2662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度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3/03/2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25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建國南路二段231號B1(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建國本部-
B1國際會議廳)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2年度營業報告
(2).102年度監察人審查決算表冊報告
二、承認事項:
(1).10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2).102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修訂案
(2)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27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25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東會召開時間為上午九時整。
(2)依公司法第165條之規定,自中華民國103年4月27日起至103年6月25日
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請於103年6月25日
(星期三)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或掛號郵寄。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586-5859
;地址: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辦理過戶手續。
(3)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30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洽詢補發。此外,依證券交易法規定,凡持股未滿@一仟股之股東,其股
東會之召集得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寄發。
(4)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凡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
東得以書面方式向本公司提出議案,本提案受理期間為103年04月19日起至103年04月
28日止,有議提案之股東請於議案內加註股東戶號、聯絡人及方式並加蓋股東原留印
鑑,於102年04月28日(星期一)下午五時以前將提案送達本公司受理處所,如採郵寄方
式寄送者,以寄達受理處所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
號函件寄送。
受理提案處所:宏普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69號16樓
電 話:(02)2755-2662轉216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