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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lyland (China) 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rp.,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7
Oct 1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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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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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利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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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来 公告编号:2017-071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 于控股股东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 公司控股股东好利来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利来控股”)自该公告之日起 两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且任意连续三个月内通过 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自该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 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且任意连续三个月内通过证券 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上述通过大宗交 易及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 315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72%,具体内容详见该公告。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9 日收到好利来控股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告知函》,截至 2017 年 10 月 19 日,较上述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数量已过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预披露 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情况
1、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好利来控股有限公司 | 大宗交易集中竞价 | 2017 年9 月15 日2017 年10 月19 日 | 58.00 元/股58.78 元/股 | 133.36万股66.68万股 | 2.0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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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利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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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公告披露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 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2、控股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好利来控股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3150万股 | 47.24% | 2,949.96 万股 | 44.2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150万股 | 47.24% | 2,949.96 万股 | 44.24%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股 | 0% | 0 股 | 0% |
3、实际控制人通过好利来控股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
| 减持时间 | 姓名 | 任职情况 | 持有好利来控股的股份比例 | 减持前通过好利来控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减持前通过好利来控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减持股份情况 | 减持股份情况 | 减持后通过好利来控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减持后通过好利来控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
| 股份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减持股份数 | 占其持股总数比例 | 股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
| 2017 年9月15 日 | 郑倩龄 | 董事 | 65.00% | 2,047.5万股 | 30.71% | 86.684万股 | 4.23% | 1,960.816万股 | 29.41% |
| 黄舒婷 | 董事 | 35.00% | 1,102.5万股 | 16.53% | 46.676万股 | 1.66% | 1,055.824万股 | 15.83% | |
| 2017 年10月19 日 | 郑倩龄 | 董事 | 65.00% | 1,960.816 万股 | 29.41% | 66.68万股 | 3.40% | 1,894.136万股 | 28.41% |
| 黄舒婷 | 离任董事 | 35.00% | 1,055.824 万股 | 15.83% | 0.00万股 | 0.00% | 1,055.824万股 | 15.83% |
注:郑倩龄女士和黄舒婷女士为母女关系,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2017 年10 月19 日 好利来控股减持的66.68 万股公司股份为郑倩龄女士通过好利来控股间接减持,黄舒婷女士 不参与该次减持。
二、承诺履行情况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 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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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利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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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控股股东好利来控股及实际控制人郑倩龄、黄舒婷承诺:自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发行前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 个月内其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 情况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转让发行人股份的,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转让价格不低于股票发行价。
2、本公司股东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发行人 股票上市后6 个月内其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发行人股份的,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转让价格不低于股票发行价。
3、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郑倩龄、黄舒婷承诺:对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除各自的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不超过上一年末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0%。如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 个月内其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 有的发行人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发 行人股份的,转让价格不低于股票发行价。
(二)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相关承诺,本次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 向、承诺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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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利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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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好利来控股持有公司股份2,949.96 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44.24%,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截止本公告日,郑倩龄女士通过 好利来控股间接持有公司1,894.136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8.41%;黄舒婷女 士通过好利来控股间接持有公司1,055.824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5.83%,通 过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731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5.96%, 黄舒婷女士合计持有公司2,786.824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1.79%。郑倩龄女 士、黄舒婷女士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3、截止本公告日,好利来控股及郑倩龄女士、黄舒婷女士严格履行承诺, 不存在违反其承诺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好利来控股有限公司出具的《减持股份告知函》;
-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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