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Hollyland (China) 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rp.,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Sep 3, 2021

54744_rns_2021-09-03_8e52dfd0-35df-4f8e-9411-d6c0df2a0176.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好利来

==> picture [22 x 1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股票代码: 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来 公告编号: 2021-073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8 月 30 日,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的议案》,为 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公司拟于近期与 戴斌、北京锦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曲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速科技”) 签署《合作意向书》,根据约定,公司先行向曲速科技指定账户支付合作意向金 5,000.00 万元人民币,待公司完成尽职调查并决定向曲速科技投资且签订正式 协议时转为对曲速科技的增资款。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曲速科技 3.125% 股 权。若公司最终未实施对曲速科技之本次增资,则公司有权要求曲速科技退还上 述意向金。若公司决定对曲速科技增资,自本次增资正式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次 增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后六个月止,公司有权要求戴斌先生及北京锦远科技有限 公司向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曲速科技股权(本次转让中,曲速科技 100.00% 股权估值为本次增资正式协议中约定的投后估值),且各方确保本次转 让完成后,公司所持曲速科技股权比例不低于 51.00% ,本次转让中公司向戴斌 先生及北京锦远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的对价形式为支付现金及 / 或发行公司股份。 本次转让的具体条款和条件应以各方和曲速科技其他股东共同另行正式签署的 转股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拟对外投 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8 )。

2021 年 9 月 2 日,公司与戴斌、北京锦远科技有限公司、曲速科技签署了 上述《合作意向书》,内容与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情况一致。本次签订的《合 作意向书》属于交易双方基本意愿的意向性约定,旨在表达交易双方对于本次增 资的意愿及初步商洽的结果,最终投资价格等具体事项由各方另行签署正式协议 确定,公司将根据全面尽职调查结果决定是否签署正式的投资协议,故本次交易

好利来

==> picture [22 x 1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最终能否实施并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1 、《合作意向书》。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