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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lyland (China) 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rp.,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Aug 2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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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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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出席了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并认真审阅了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经充分讨论后我们对本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以及通过非公允交易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问题;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延 续到本报告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 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累计担保情况。
三、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 2017 〕 15 号)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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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肖 伟
韩 辉
欧郁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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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O 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