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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itech Technology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5
Nov 13,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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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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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5-110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 年10-12 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事宜的安排,深圳市比亚迪部品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部品件公司”) 100%的股权已经过户到公司名下,又基于部品件公司业务的连续性,公司对2015 年10-12月与第二大股东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股份”)以及其 附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2014年及2015年1-9月实际经营情况及2015年年经营需要,预计2015年 10-12月与比亚迪股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80,850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
关联方名称: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传福
注册资本:247,600 万元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以及其他电池、充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柔性 线路板、五金制品、液晶显示器、手机零配件、模具、塑胶制品及其相关附件的 生产、销售;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8月15日);3D 眼镜、GPS导航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 专营专控商品);作为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品牌乘用车、电动车的总经销 商,从事上述品牌的乘用车、电动车及其零部件的营销、批发和出口,提供售后 服务;电池管理系统、换流柜、逆变柜/器、汇流箱、开关柜、储能机组的销售。 关联关系:比亚迪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12.59%,公司与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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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比亚迪股份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4.12.31 | 2013.12.31 |
| 资产总额 | 9,400,885.50 | 7,639,291.10 |
| 流动资产 | 4,073,309.60 | 2,824,282.60 |
| 非流动资产 | 5,327,575.90 | 4,815,008.50 |
| 负债总额 | 6,511,441.80 | 5,153,647.00 |
| 流动负债 | 5,302,212.40 | 4,172,205.40 |
| 非流动负债 | 1,209,229.40 | 981,441.60 |
| 股东权益 | 2,889,443.70 | 2,485,644.10 |
|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 2,536,559.70 | 2,170,976.40 |
| 项目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 营业收入 | 5,819,587.80 | 5,286,328.40 |
| 营业成本 | 4,914,388.60 | 4,474,555.50 |
| 营业利润 | -17,911.50 | 10,665.30 |
| 利润总额 | 87,395.20 | 83,208.10 |
| 净利润 | 73,987.00 | 77,586.6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3,352.50 | 55,305.90 |
注:2013年和2014年度数据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履约能力分析: 比亚迪股份为中小板上市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 经营,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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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方法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
格,关联方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定价政策一致。
2、2015年10-12月拟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 序号 | 关联项目 | 关联人 | 2015 年10-12 月预计交易额(万元) |
|---|---|---|---|
| 1 | 向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比亚迪股份及其附属公司 | 3,750 |
| 2 | 委托关联人代为销售生产或经营的各种产品、商品 | 比亚迪股份及其附属公司 | 33,000 |
| 3 | 向关联人销售生产或经营的各种产品、商品 | 比亚迪股份及其附属公司 | 27,900 |
| 4 | 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 | 比亚迪股份及其附属公司 | 7,050 |
| 5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包含水电煤气燃料动力) | 比亚迪股份及其附属公司 | 9,150 |
| 总计 | 80,850 |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 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 关联方形成依赖。
由于本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金额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因此本议案需要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 客观公正的立场,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是可行的,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并且对公司2015年10-12月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董事会审议《关于2015年10-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事 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 企业之间的交易是公司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内 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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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2015年10-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
六、监事会对该关联交易的审议情况
公司对2015年10-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11月13日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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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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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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