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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itech Technology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5

Aug 6, 2015

54271_rns_2015-08-06_35f22963-6238-4b15-b231-12ecb33f1ffa.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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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出售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合力 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在仔细审阅了本次出售两个子公司的相关材料后,经审 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 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次交易的对方为泰和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和泰和县易泰投 资有限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4、本次交易拟签订的相关协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 交易具备可操作性。

5、待本次交易的相关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采用截止2015 年6 月30 日账面价值及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确认的标的股权评估值二者中的较高值为定 价依据,定价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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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李有臣、谢岭、吴育辉

2015 年8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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