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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itech Technology Co., Ltd. —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7
Oct 2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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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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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7-109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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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文开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贵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计主 管人员 ) 肖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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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末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 总资产(元) | 18,409,108,385.93 | 16,996,175,547.09 |
8.31%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9,769,970,708.04 | 8,991,769,548.79 |
||||
8.65% |
||||||
| (元) | ||||||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 |||||
| 本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
| 增减 | 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元) | 4,258,225,041.74 | 52.48% |
10,352,464,499.12 |
34.30%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97,404,517.82 | 907,784,390.92 |
||||
48.92% |
57.00% |
|||||
| (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 ||||||
| 384,293,789.69 | 62.26% |
805,178,841.66 |
53.42% |
|||
|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2,721,850.57 |
|||||
| -597,866,521.79 | -86.14% |
-114.35% |
||||
| (元)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70 | -32.30% |
0.2902 |
-28.61%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70 | -32.30% |
0.2902 |
-28.61%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32% | -0.39% |
9.61% |
-0.3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49,986.92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 ||
| 87,924,432.70 | ||
|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 ||
|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 ||
| 44,242.48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 ||
| 得的投资收益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8,641,075.46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3,254,214.46 | |
| 合计 | 102,605,549.2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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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
|||||||
|---|---|---|---|---|---|---|---|---|---|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0,841 | 0 | |||||||
股股东总数(如有)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持有有限售条件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
| 的股份数量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文开福 | 境内自然人 | 19.72% | 616,759,408 | 462,569,556 | 质押 | 380,260,200 | |||
| 冻结 | 10,560,000 | ||||||||
| 比亚迪股份有限 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45% | 358,255,450 |
358,255,450 |
|||||
| 曾力 | 境内自然人 | 3.52% | 110,071,810 |
0 |
质押 |
93,800,000 | |||
| 王宜明 | 境内自然人 | 3.26% | 101,837,032 |
78,178,673 |
|||||
| 陈运 | 境内自然人 | 3.07% | 95,947,130 |
0 |
质押 |
76,574,400 | |||
| 红塔资产-中信 银行-中信信托 -中信·宏商金 融投资项目1602 期信托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73% | 85,254,690 |
85,254,690 |
|||||
| 泰和县行健投资 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33% | 72,856,322 |
0 |
|||||
质押 |
59,700,000 | ||||||||
| 马娟娥 | 境内自然人 | 2.07% | 64,689,510 |
0 |
质押 |
56,900,000 | |||
| 浙江浙商产融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82% | 56,836,460 |
56,836,460 |
|||||
质押 |
56,836,460 | ||||||||
| 泰和县易泰投资 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6% | 51,795,020 |
0 |
|||||
质押 |
42,600,000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份种类 | |||||||||
| 名 | 量 | ||||||||
| 股东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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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文开福 | 154,189,852 | 人民币普通股 |
154,189,852 |
|---|---|---|---|
| 曾力 | 110,071,81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0,071,810 |
| 陈运 | 95,947,130 | 人民币普通股 |
95,947,130 |
| 泰和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 | 72,856,322 | 人民币普通股 |
72,856,322 |
| 马娟娥 | 64,689,510 | 人民币普通股 |
64,689,510 |
| 泰和县易泰投资有限公司 | 51,795,020 | 人民币普通股 |
51,795,020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 金 |
38,441,888 | ||
人民币普通股 |
38,441,888 | ||
| 兴证证券资管-浦发银行-兴证 资管鑫众5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34,579,626 | ||
人民币普通股 |
34,579,626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 泰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 |
33,980,307 | ||
人民币普通股 |
33,980,307 | ||
| 尹江 | 31,181,858 | 人民币普通股 |
31,181,858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 上述前十名股东文开福、曾力、陈运、泰和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马娟娥、泰和县易泰 | ||
| 说明 | 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 |||
| 无 | |||
|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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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项目 | 本报告期(元) | 上年同期(元)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
| 货币资金 | 2,394,215,979.04 | 4,323,942,879.63 |
-44.63% |
主要系本报告期加快募集项目投资进程所致。 |
| 应收账款 | 4,578,906,206.16 | 2,975,082,504.91 |
53.91% |
主要系报告期内通过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 整合,加强资源优化配置,逐步向信用良好, 交易额大的大客户转移,销售收入进一步大幅 增长,同步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
| 长期股权投资 | 374,794,517.18 | 16,230,824.88 |
2209.15%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投资珠海光宇及收购蓝沛 科技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所致。 |
| 在建工程 | 1,052,913,362.98 | 648,413,732.73 |
62.38% |
主要系本报告期投资摄像头、3D盖板玻璃、指 纹识别模组设备已办理入库,未安装调试设备 增加所致。 |
| 工程物资 | 121,104.16 | 1,421,621.19 |
-91.48%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化工业务为技术改造持 有的设备较年初减少所致。 |
| 应付票据 | 1,985,422,557.87 | 941,524,830.58 |
110.87% |
主要系报告期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资源 整合,供应商付款条件逐步转为由票据结算所 致。 |
| 应付账款 | 1,474,030,748.51 | 2,448,317,081.27 |
-39.79%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加快支付供应商货款进程所 致。 |
| 其他应付款 | 107,960,265.53 | 209,330,454.87 |
-48.43%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珠海晨新股权交割 款所致。 |
| 长期借款 | 347,000,000.00 | 525,492,000.00 |
-33.97% |
主要系报告期末公司将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重分类至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较大所 致。 |
| 长期应付款 | 439,678,068.83 | 271,915,618.37 |
61.70% |
主要系融资租赁支付保证金所致。 |
| 股本 | 3,128,310,676.00 | 1,564,155,338.00 |
100.00% |
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10送10资本公积转入实收 资本所致。 |
| 营业收入 | 10,352,464,499.12 | 7,708,301,998.73 | 34.30% |
主要系报告期内通过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 整合,加强资源优化配置,销售收入进一步大 幅增长所致。 |
| 营业成本 | 8,517,543,650.77 | 6,425,770,145.81 | 32.55% |
主要系以及报告期内通过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 公司整合,加强资源优化配置,销售收入进一 步大幅增长,销售成本同步上升所致。 |
| 税金及附加 | 42,186,962.59 | 22,518,821.01 |
87.34%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财会[2016]22号文 规定调整了房产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及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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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船使用税等税种的核算科目所致。 | ||||
|---|---|---|---|---|
| 销售费用 | 99,162,413.13 | 70,985,023.28 |
39.69% |
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销 售人员增加工资总额有所上升,运输费用对应 增加所致。 |
| 资产减值损失 | 97,127,683.31 | 15,439,465.99 |
529.09%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应收款项同比大幅增 长,相应计提的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
| 营业外收入 | 133,326,870.88 | 71,799,716.29 |
85.69% |
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国家鼓励项目补助增加所 致。 |
| 所得税费用 | 119,105,754.82 | 89,903,109.32 |
32.48%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同比增长,相应计 提的应交所得税增加所致。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28,851,923.65 | 83,885,330.23 |
53.60%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出口退税同比增 加所致。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 动有关的现金 |
796,267,213.60 | 209,770,424.76 |
279.59%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光大银行误操作汇 款所致。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26,032,156.20 | 238,974,842.42 |
78.27%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利润同比增长,相 应支付各项税费增加所致。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 动有关的现金 |
932,108,415.97 | 382,259,641.64 |
143.84%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退回光大银行误操作汇 款所致。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 金 |
137,050,657.53 | 42,027,172.60 |
226.10%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收回购买理财产品本金 及利息所致。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收回的现金净额 |
2,165,907.00 | 1,201,579.75 |
80.25% |
主要系本报告期子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所致。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 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净额 |
7,035,374.29 | 20,246,692.52 |
-65.25% |
主要系去年同期公司处置子公司联合丰元及新 泰联合所致。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 动有关的现金 |
146,242,003.19 | 432,034,836.31 |
-66.15% |
主要系本年度理财产品减少,从而收到的现金 减少所致。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支付的现金 |
1,401,479,604.79 | 630,396,856.93 |
122.32% |
主要系本年度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投入摄像 头、指纹识别、3D盖板募投项目生产线所致。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21,665,534.00 | 70,635,200.00 |
780.11%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支付购买珠海晨新、蓝 沛科技及珠海光宇股权款所致。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 动有关的现金 |
935,568,413.68 | 429,361,894.14 |
117.90% |
主要系本报告期融资租赁业务减少,对应的收 款减少所致。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 金 |
2,379,436,094.40 | 1,623,443,793.45 |
46.57% |
主要系本年度资金相对充足,减少银行借款所 致。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 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51,356,219.62 | 110,624,456.84 |
127.22%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现金红利较去年同 期增加所致。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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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 | 承诺 | 履行 情况 |
||||
|---|---|---|---|---|---|---|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
| 时间 | 期限 | |||||
| 股改承诺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 | ||||||
| 变动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 | ||||||
| 比亚迪股 | ||||||
| 份有限公 | ||||||
| 司;东莞市 | ||||||
| 冠誉投资 | ||||||
| 发展有限 | ||||||
| 公司;杜海 | ||||||
| 滨;贺路; | ||||||
| 黄晓嵘;李 | ||||||
| 爱国;李林 | ||||||
| 波;李林 | ||||||
| 聪;林洁 | ||||||
| 如;刘清 | ||||||
| 华;深圳市 | ||||||
| 业际贰号 | ||||||
| 股权投资 | ||||||
| 2015 | 完全 按照 承诺 履行 |
|||||
| 合伙企业 |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承诺人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 | 股份限售 | 年04 | 2018-1 | |||
| (有限合 | 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 | |||||
| 诺 | 承诺 | 月04 | 0-26 | |||
| 伙);深圳 | 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 |||||
| 日 | ||||||
| 市业际叁 | ||||||
| 号股权投 | ||||||
| 资合伙企 | ||||||
| 业(有限 | ||||||
| 合伙);深 | ||||||
| 圳市业际 | ||||||
| 伍号股权 | ||||||
| 投资合伙 | ||||||
| 企业(有 | ||||||
| 限合伙); | ||||||
| 深圳市业 | ||||||
| 际壹号股 | ||||||
| 权投资合 | ||||||
| 伙企业 | ||||||
| (有限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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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伙);易鸿 | ||||||
|---|---|---|---|---|---|---|
| 芳 | ||||||
| "关于标的公司的利润承诺:根据上市公司与比亚迪股份签 | ||||||
| 署的《利润补偿协议》:根据大正海地人“大正海地人评报 | ||||||
| 字(2015)第51B号”资产评估报告列明的补偿期间内净利 | ||||||
| 润的预测值,部品件公司于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 | ||||||
|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 | ||||||
| 币22,570.28万元、人民币23,728.56万元及人民币 | ||||||
| 25,107.82万元。比亚迪股份确认并承诺,部品件公司在补 | ||||||
| 偿期间内对应的截至当期期末累积的实际利润数将不低 | ||||||
| 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的预测利润数。若上述利润补偿期间 | ||||||
| 部品件公司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小 | ||||||
| 于本次交易资产评估报告预测利润数,则由比亚迪股份向 | ||||||
| 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 | ||||||
| 积预测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利润数)÷补偿期内 | ||||||
| 各年度预测利润数总额×目标资产交易价格-已补偿金额 | ||||||
| 补偿期内比亚迪股份可使用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 | ||||||
| 偿,每个会计年度比亚迪股份的补偿股份数的计算公式为 | ||||||
|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当年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若比 | ||||||
| 亚迪股份进行补偿时其所持股份数少于按照上述约定的 | ||||||
| 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不足部分由其以现金形式向上市 | ||||||
| 公司补足差额。上述补偿期间届满后,上市公司应对标的 | 2015 | 完全 | ||||
| 业绩承诺 | 比亚迪股 | |||||
| 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果部品件公司期末减值额>补偿期 | 年04 | 2017-1 | 按照 | |||
| 及补偿安 | 份有限公 | |||||
| 间内已补偿金额总数,则比亚迪股份将另行补偿,应补偿 | 月03 | 2-31 | 承诺 | |||
| 排 | 司 | |||||
| 股份数=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若进行补偿时其所持 | 日 | 履行 | ||||
| 上市公司股份数少于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不足 | ||||||
| 部分由比亚迪股份以现金形式向上市公司补足差额。若因 | ||||||
| 补偿期间内上市公司以向全体股东转增或送红股方式进 | ||||||
| 行分配而导致比亚迪股份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增加的, | ||||||
| 其应补偿股份数的数量应调整为:按照上述确定的公式计 | ||||||
| 算的应补偿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补偿金额以部 | ||||||
| 品件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为上限。在逐年补偿的情况 | ||||||
| 下,若补偿期间内任何一个会计年度的补偿金额小于0, | ||||||
| 则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部分不冲回。本次交易完成后, | ||||||
| 如比亚迪股份须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在当年的盈 | ||||||
| 利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应召开 | ||||||
| 董事会会议,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计算比亚迪股份当年应补 | ||||||
| 偿的股份数量及/或应补偿的现金数额,并在董事会决议日 | ||||||
| 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比亚迪股份并将其持有的该等数量股 | ||||||
| 票进行锁定,该部分被锁定的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 | ||||||
| 股利分配的权利。比亚迪股份应就上述锁定给予必要的协 | ||||||
| 助。如以现金形式进行补偿的,比亚迪股份应在2个月内 | ||||||
| 将应补偿的现金汇入上市公司董事会指定的账户。每一个 | ||||||
| 补偿期间届满,应补偿股份数量已经确定并完成锁定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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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后,上市公司应在2个月内就锁定股份的回购及后续注销 | ||||||
|---|---|---|---|---|---|---|
| 事宜制定股份回购议案,并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股东 | ||||||
| 大会审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议案后, | ||||||
| 上市公司应以总价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定向回购上述锁 | ||||||
| 定的全部股份,并于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 | ||||||
| 日内将锁定的全部股份予以注销;若比亚迪股份应进行股 | ||||||
| 份补偿但该等股份尚在其承诺的锁定期内,则上市公司应 | ||||||
| 于锁定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注销手续。" | ||||||
| 杜海滨;贺 | "关于业际光电的业绩补偿安排:根据上市公司与业际光电 | |||||
| 路;黄晓 | 全体股东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业际光电全体股 | |||||
| 嵘;李爱 | 东承诺,业际光电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扣除 | |||||
| 国;林洁 | 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6,700万元、9,000万 | |||||
| 如;刘清 | 元和11,600万元,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聘请的资产评估机 | |||||
| 华;深圳市 | 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补偿期间内任一年度净利润预 | |||||
| 今玺股权 | 测数高于上述承诺数的,则按照孰高原则确认该年度的预 | |||||
| 投资基金 | 测利润数。若上述利润补偿期间标的资产实际实现的扣除 | |||||
| 合伙企业 |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小于预测利润数,则由业际光电 | |||||
| (有限合 | 全体股东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 | |||||
| 伙);深圳 | 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利润数) | |||||
| 市业际贰 | ÷补偿期内各年度预测利润数总额×目标资产交易价格-已 | |||||
| 号股权投 | 补偿金额补偿期内业际光电全体股东优先使用股份进行 | |||||
| 资合伙企 | 补偿,每个会计年度业际光电全体股东的补偿股份数的计 | |||||
| 业(有限 | 算公式为当年应补偿股份数=当年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 | |||||
| 合伙);深 | 价格若业际光电全体股东进行补偿时其所持股份数少于 | |||||
| 圳市业际 | 按照上述约定的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不足部分由其以 | 2015 | 完全 | |||
| 业绩承诺 | ||||||
| 叁号股权 | 现金形式向上市公司补足差额。上述补偿期间届满后,上 | 年04 | 2017-1 | 按照 | ||
| 及补偿安 | ||||||
| 投资合伙 | 市公司应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果目标资产期末减 | 月03 | 2-31 | 承诺 | ||
| 排 | ||||||
| 企业(有 | 值额>补偿期间内已补偿金额总数,则业际光电全体股东 | 日 | 履行 | |||
| 限合伙); | 将另行补偿,并优先使用股份进行补偿,应补偿股份数= | |||||
| 深圳市业 | 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若进行补偿时其所持股份数 | |||||
| 际伍号股 | 少于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不足部分由业际光电 | |||||
| 权投资合 | 全体股东以现金形式向上市公司补足差额。在进行补偿 | |||||
| 伙企业 | 时,黄晓嵘、李爱国、林洁如、业际壹号、业际贰号、刘 | |||||
| (有限合 | 清华、杜海滨、易鸿芳、贺路、业际叁号和业际伍号先以 | |||||
| 伙);深圳 | 其所持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由其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 | |||||
| 市业际壹 | 的对价现金数为限向上市公司以现金形式补足差额。若按 | |||||
| 号股权投 | 照上述约定的补偿金额不足补偿的,由今玺投资和以诺投 | |||||
| 资合伙企 | 资以其所持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由其以通过本次交易 | |||||
| 业(有限 | 获得的对价现金数为限向上市公司以现金形式补足差额。 | |||||
| 合伙);易 | 若因补偿期间内上市公司以向全体股东转增或送红股方 | |||||
| 鸿芳;张家 | 式进行分配而导致业际光电全体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 | |||||
| 港以诺创 | 份数增加的,其应补偿股份数的数量应调整为:按照上述 | |||||
| 业投资企 | 确定的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 | |||||
| 业(有限 | 补偿金额以目标资产交易价格为上限。在逐年补偿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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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合伙) | 下,若补偿期间内任何一个会计年度的补偿金额小于0, | |||||
|---|---|---|---|---|---|---|
| 则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部分不冲回。本次交易完成后, | ||||||
| 如业际光电全体股东须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在当 | ||||||
| 年的盈利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 | ||||||
| 应召开董事会会议,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计算业际光电全体 | ||||||
| 股东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及/或应补偿的现金数额,并在 | ||||||
| 董事会决议日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业际光电全体股东并将 | ||||||
| 其持有的该等数量股票进行锁定,该部分被锁定的股份不 | ||||||
| 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业际光电全体股东 | ||||||
| 应就上述锁定给予必要的协助。如以现金形式进行补偿 | ||||||
| 的,业际光电全体股东应在2个月内将应补偿的现金汇入 | ||||||
| 上市公司董事会指定的账户。每一个补偿期间届满,应补 | ||||||
| 偿股份数量已经确定并完成锁定手续后,上市公司应在2 | ||||||
| 个月内就锁定股份的回购及后续注销事宜制定股份回购 | ||||||
| 议案,并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 | ||||||
|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议案后,上市公司应以总价 | ||||||
| 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定向回购上述锁定的全部股份,并于 | ||||||
| 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锁定的全部股 | ||||||
| 份予以注销;若业际光电全体股东应进行股份补偿但该等 | ||||||
| 股份尚在其承诺的锁定期内,则上市公司应于锁定期届满 | ||||||
| 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注销手续。 若业际光电在补偿期间 | ||||||
| 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实际利 | ||||||
| 润数超过业际光电累计预测利润数,上市公司同意将超过 | ||||||
| 部分的30%为上限的现金用于奖励业际光电的高级管理 | ||||||
| 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或其他核心人员(“管理团队”),具体 | ||||||
| 奖励对象的范围和奖励金额由黄晓嵘、李爱国、林洁如确 | ||||||
| 定后提交业际光电董事会审核通过,并在补偿期间届满后 | ||||||
| 书面报告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在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分别 | ||||||
| 支付给届时尚在业际光电任职的管理团队成员,上述奖励 | ||||||
| 应于业际光电减值测试完成后1个月内(且不晚于盈利补 | ||||||
| 偿期间届满后6个月)计算并支付完成。" | ||||||
| "关于平波电子的业绩补偿安排:根据上市公司与平波电子 | ||||||
| 全体股东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平波电子全体股 | ||||||
| 东莞市冠 | ||||||
| 东承诺,平波电子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扣除 | ||||||
| 誉投资发 | ||||||
| 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预测值分别不低于2,500万元、 | ||||||
| 展有限公 | ||||||
| 3,000万元及3,500万元,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聘请的资产 | ||||||
| 司;李林 | 2015 | 完全 按照 承诺 履行 |
||||
| 业绩承诺 | 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补偿期间内任一年度净 | |||||
| 波;李林 | 年04 | 2017-1 | ||||
| 及补偿安 | 利润预测数高于上述承诺数的,则按照孰高原则确认该年 | |||||
| 聪;深圳长 | 月03 | 2-31 | ||||
| 排 | 度的预测利润数。若上述利润补偿期间标的资产实际实现 | |||||
| 颐海德投 | 日 | |||||
|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小于预测利润数,则由平 | ||||||
| 资企业 | ||||||
| 波电子全体股东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当年应补偿金额= | ||||||
| (有限合 | ||||||
|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 | ||||||
| 伙) | ||||||
| 利润数)÷补偿期内各年度预测利润数总额×目标资产交易 | ||||||
| 价格-已补偿金额补偿期内平波电子全体股东优先使用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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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份进行补偿,每个会计年度平波电子全体股东的补偿股份 数的计算公式为当年应补偿股份数=当年应补偿金额÷本 次发行价格若平波电子全体股东进行补偿时其所持股份 数少于按照上述约定的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不足部分 由其以现金形式向上市公司补足差额。上述补偿期间届满 后,上市公司应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目标资产期 末减值额>补偿期间内已补偿金额总数,则平波电子全体 股东将另行补偿,并优先使用股份进行补偿,应补偿股份 数=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若平波电子全体股东进行 补偿时其所持股份数少于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 不足部分由平波电子全体股东以现金形式向上市公司补 足差额。在进行补偿时,李林波、李林聪和冠誉投资先以 其所持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由其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 的对价现金数为限向上市公司以现金形式补足差额。若按 照上述约定的补偿金额不足补偿的,由长颐海德以其所持 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由其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对价 现金数为限向上市公司以现金形式补足差额。若因补偿期 间内上市公司以向全体股东转增或送红股方式进行分配 而导致平波电子全体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增加的, 其应补偿股份数的数量应调整为:按照上述确定的公式计 算的应补偿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补偿金额以目 标资产交易价格为上限。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若补偿期 间内任何一个会计年度的补偿金额小于 0,则按 0 取值, 即已经补偿的部分不冲回。本次交易完成后,如平波电子 全体股东须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在当年的盈利专 项审核报告出具后 10 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应召开董事 会会议,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计算平波电子全体股东当年应 补偿的股份数量及/或应补偿的现金数额,并在董事会决议 日后 5 个工作日内通知平波电子全体股东并将其持有的该 等数量股票进行锁定,该部分被锁定的股份不拥有表决权 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平波电子全体股东应就上述锁 定给予必要的协助。如以现金形式进行补偿的,平波电子 全体股东应在 2 个月内将应补偿的现金汇入上市公司董事 会指定的账户。每一个补偿期间届满,应补偿股份数量已 经确定并完成锁定手续后,上市公司应在 2 个月内就锁定 股份的回购及后续注销事宜制定股份回购议案,并依照公 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股份回购议案后,上市公司应以总价人民币 1.00 元的 价格定向回购上述锁定的全部股份,并于股东大会决议作 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锁定的全部股份予以注销;若 平波电子全体股东应进行股份补偿但该等股份尚在其承 诺的锁定期内,则上市公司应于锁定期届满后 10 个工作 日内完成注销手续。 若平波电子在盈利补偿期间实现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实际利润数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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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过平波电子累计预测利润数,则上市公司同意将超过部分 | ||||||
|---|---|---|---|---|---|---|
| 的30%为上限的现金用于奖励平波电子的高级管理人员、 | ||||||
| 核心管理人员或其他核心人员(“管理团队”),具体奖励对 | ||||||
| 象的范围和奖励金额由主要补偿责任人确定,并提交平波 | ||||||
| 电子董事会审核通过,并在盈利预测补偿期间届满后书面 | ||||||
| 报告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在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分别支付 | ||||||
| 给届时尚在平波电子任职的管理团队成员,上述奖励应于 | ||||||
| 平波电子减值测试完成后1个月内(且不晚于盈利补偿期 | ||||||
| 间届满后6个月)计算并支付完成。" | ||||||
| "1、关于避免与标的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为避免今后与标 | ||||||
| 的公司之间可能出现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 | ||||||
| 益,2015年2月12日,比亚迪股份及其实际控制人王传 | ||||||
| 福先生出具了《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 ||||||
| 承诺不与部品件公司进行同业竞争,具体内容如下:“对 | ||||||
| 于上市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承诺人保证不利用股 | ||||||
| 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不会从 | ||||||
| 事对目标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LCD、FPC和摄像头业务或 | ||||||
| 活动;承诺人目前并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上市公司相 | ||||||
| 同或相似的业务;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5%以上股东期间, | ||||||
| 保证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再以任何形式拥有、管 | ||||||
| 理、控制、投资、从事其他任何与目标公司当前主营业务 | ||||||
| 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或项目,亦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 | ||||||
| 于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租赁经营、委托管理、 | ||||||
| 代理、参股或借贷等形式,以委托人、受托人身份或其他 | ||||||
| 关于同业 | ||||||
| 身份)参与或间接从事拥有、管理、控制、投资其他任何 | ||||||
| 竞争、关 | 2015 | 完全 按照 承诺 履行 |
||||
| 比亚迪股 | 与目标公司当前主营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或项目;承诺 | |||||
| 联交易、 | 年04 | 2099-1 | ||||
| 份有限公 | 人及/或附属公司将来若因开展业务、募股资金运用、收购 | |||||
| 资金占用 | 月03 | 2-31 | ||||
| 司;王传福 | 兼并、合并、分立、对外投资、增资等活动对目标公司当 | |||||
| 方面的承 | 日 | |||||
| 前主营业务产生新的同业竞争,保证采取以下措施避免同 | ||||||
| 诺 | ||||||
| 业竞争:(1)通过出售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目标公司; | ||||||
| (2)促使竞争方将其持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 ||||||
| (3)在不损害目标公司利益的前提下,放弃与目标公司 | ||||||
| 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4)任何其他有效的能够避免同业 | ||||||
| 竞争的措施;凡承诺人及/或附属公司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 | ||||||
| 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目标公司当前主要生产经营 | ||||||
| 构成竞争的业务,承诺人及/或附属公司会将上述商业机会 | ||||||
| 让予目标公司。无论是由承诺人及/或附属公司研究开发 | ||||||
| 的、或与其他企业合作开发的与目标公司当前生产、经营 | ||||||
| 有关的新技术、新产品,目标公司有优先受让、生产的权 | ||||||
| 利。承诺人及/或附属公司如拟出售其与目标公司当前主要 | ||||||
| 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其他资产、业务或权益,目标公司 | ||||||
| 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承诺人保证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 | ||||||
| 产、业务时给予目标公司的条件不逊于向任何独立第三人 | ||||||
| 提供的条件。承诺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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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法律责任,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若违反上述承 | ||||||
|---|---|---|---|---|---|---|
| 诺的,将立即停止构成竞争之业务,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 | ||||||
| 纠正补救,同时对因承诺人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 | ||||||
| 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承担赔偿责任;承诺人 | ||||||
| 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 | ||||||
| 承诺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2、关 | ||||||
| 于规范与标的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为了规范关联交易, | ||||||
| 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15年2月12日, | ||||||
| 比亚迪股份与其实际控制人王传福出具了《关于规范与上 | ||||||
| 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在本次重大 | ||||||
| 资产重组完成后,除按照重组相关协议约定的以外,承诺 | ||||||
| 人及其关联方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企 | ||||||
| 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 | ||||||
| 关联交易,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 | ||||||
|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在股东大会对前述 | ||||||
| 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承诺人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配合 | ||||||
| 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以 | ||||||
| 提高关联交易的决策透明度和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定价公 | ||||||
| 允性; 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 | ||||||
| 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将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 ||||||
| 并按如下定价原则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1)有可比市场 | ||||||
| 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等公允、合理市场价格或 | ||||||
| 收费标准确定交易价格;(2)没有前述标准时,应参考与 | ||||||
| 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3) | ||||||
| 既无可比的市场价格又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 | ||||||
| 考的,应依据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确定收 | ||||||
| 费标准。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期间,不利用股东地 | ||||||
| 位谋求与上市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不利用股东地位 | ||||||
| 谋求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关联 | ||||||
| 方优于市场第三方的利益; 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 | ||||||
| 期间,不会利用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 | ||||||
|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承诺人保证上述承 | ||||||
| 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且承诺人作为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 | ||||||
| 且不可撤销。如关联方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 | ||||||
| 承诺人承担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直接损失 | ||||||
| 和间接损失);承诺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 | ||||||
| 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承诺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 | ||||||
| 约束力的责任。”" | ||||||
| 关于同业 | 黄晓嵘;李 | "1、关于避免与标的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为避免今后与 | ||||
| 竞争、关 | 爱国;深圳 | 标的公司之间可能出现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 | 2015 | 完全 按照 承诺 履行 |
||
| 联交易、 | 市业际贰 | 利益,2015年2月12日,黄晓嵘、李爱国、业际壹号、 | 年04 | 2099-1 | ||
| 资金占用 | 号股权投 | 业际贰号、业际叁号、业际伍号出具了《关于避免与深圳 | 月03 | 2-31 | ||
| 方面的承 | 资合伙企 | 业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 | 日 | |||
| 诺 | 业(有限 | 下:“对于标的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承诺人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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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合伙);深 | 不会损害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的利益,不会从事对标的公 | |||||
|---|---|---|---|---|---|---|
| 圳市业际 | 司及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次重大资产 | |||||
| 叁号股权 | 重组完成后,承诺人及其近亲属、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并没 | |||||
| 投资合伙 | 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标的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次 | |||||
| 企业(有 | 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五年内,承诺人保证其及其近亲属 | |||||
| 限合伙); | (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其控制的其 | |||||
| 深圳市业 | 他企业不再以任何形式拥有、管理、控制、投资、从事其 | |||||
| 际伍号股 | 他任何与标的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或项目,亦不以任何 | |||||
| 权投资合 | 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租 | |||||
| 伙企业 | 赁经营、委托管理、代理、参股或借贷等形式,以委托人、 | |||||
| (有限合 | 受托人身份或其他身份)参与或间接从事拥有、管理、控 | |||||
| 伙);深圳 | 制、投资其他任何与标的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或项目; | |||||
| 市业际壹 | 承诺人及其近亲属、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若因开展业 | |||||
| 号股权投 | 务、募股资金运用、收购兼并、合并、分立、对外投资、 | |||||
| 资合伙企 | 增资等活动产生新的同业竞争,保证采取以下措施避免同 | |||||
| 业(有限 | 业竞争:(1)通过出售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标的公司; | |||||
| 合伙) | (2)促使竞争方将其持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 |||||
| (3)在不损害标的公司利益的前提下,放弃与标的公司 | ||||||
| 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4)任何其他有效的能够避免同业 | ||||||
| 竞争的措施;凡承诺人及其近亲属、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有 | ||||||
| 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标的公司 | ||||||
| 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承诺人及其近亲属、其控制的 | ||||||
| 其他企业会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标的公司。无论是由承诺 | ||||||
| 人及其近亲属、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研究开发的、或与其他 | ||||||
| 企业合作开发的与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新技术、新 | ||||||
| 产品,标的公司有优先受让、生产的权利。承诺人及其近 | ||||||
| 亲属、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拟出售其与标的公司生产、经 | ||||||
| 营相关的任何其他资产、业务或权益,标的公司均有优先 | ||||||
| 购买的权利;承诺人保证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业务时 | ||||||
| 给予标的公司的条件不逊于向任何独立第三人提供的条 | ||||||
| 件。承诺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 承诺人在承诺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的,将立即停止与标 | ||||||
| 的公司构成竞争之业务,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补救, | ||||||
| 同时对因承诺人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标的公 | ||||||
| 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承担赔偿责任;承诺人保证有权 | ||||||
| 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承诺人构 | ||||||
| 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2、关于规范与 | ||||||
| 标的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为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维 | ||||||
| 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15年2月12日, | ||||||
| 黄晓嵘、李爱国、业际壹号、业际贰号、业际叁号、业际 | ||||||
| 伍号出具了《关于规范与深圳业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交易 | ||||||
| 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 | ||||||
| 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标的公司及其控 | ||||||
| 股企业之间的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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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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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交易,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标的公司和 | ||||||
|---|---|---|---|---|---|---|
| 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交易决策程序,在股东大会对前 | ||||||
| 述交易进行表决时,承诺人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配合标 | ||||||
| 的公司和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 | ||||||
| 批程序,以提高交易的决策透明度和信息披露质量,促进 | ||||||
| 定价公允性; 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交易, | ||||||
| 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将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 ||||||
| 并按如下定价原则与标的公司进行交易:(1)有可比市场 | ||||||
| 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等公允、合理市场价格或 | ||||||
| 收费标准确定交易价格;(2)没有前述标准时,应参考关 | ||||||
| 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确 | ||||||
| 定;(3)既无可比的市场价格又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 | ||||||
| 可供参考的,应依据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 ||||||
| 确定收费标准。承诺人不谋求与标的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 | ||||||
| 权利;不谋求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 | ||||||
| 予承诺人及其关联方优于市场第三方的利益; 承诺人不 | ||||||
| 会通过交易损害标的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承诺人 | ||||||
| 保证上述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且黄晓嵘负责 | ||||||
| 标的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 ||||||
| 如承诺人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承诺人承担因 | ||||||
| 此给标的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 ||||||
| 承诺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 | ||||||
| 署,即对承诺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 | ||||||
| "1、关于避免与标的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为避免今后与 | ||||||
| 标的公司之间可能出现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 | ||||||
| 利益,2015年2月12日,李林波、李林松、李林聪、郭 | ||||||
| 仁翠出具了《关于避免与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同业竞 | ||||||
| 争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对于标的公司的正常生产、 | ||||||
| 经营活动,承诺人保证不会损害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的利 | ||||||
| 益,不会从事对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 ||||||
| 或活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承诺人及其近亲属、 | ||||||
| 关于同业 | ||||||
|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并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标的公司 | ||||||
| 竞争、关 | 2015 | 完全 按照 承诺 履行 |
||||
| 郭仁翠;李 | 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五年内,承 | |||||
| 联交易、 | 年04 | 2099-1 | ||||
| 林波;李林 | 诺人保证其及其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及 | |||||
| 资金占用 | 月03 | 2-31 | ||||
| 聪;李林松 | 其配偶)、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再以任何形式拥有、管理、 | |||||
| 方面的承 | 日 | |||||
| 控制、投资、从事其他任何与标的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 | ||||||
| 诺 | ||||||
| 或项目,亦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联营、合资、合 | ||||||
| 作、合伙、承包、租赁经营、委托管理、代理、参股或借 | ||||||
| 贷等形式,以委托人、受托人身份或其他身份)参与或间 | ||||||
| 接从事拥有、管理、控制、投资其他任何与标的公司相同 | ||||||
| 或相近的业务或项目;承诺人及其近亲属、其控制的其他 | ||||||
| 企业将来若因开展业务、募股资金运用、收购兼并、合并、 | ||||||
| 分立、对外投资、增资等活动产生新的同业竞争,保证采 | ||||||
| 取以下措施避免同业竞争:(1)通过出售将相竞争的业务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6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picture [164 x 68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80 x 68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集中到标的公司;(2)促使竞争方将其持有业务转让给无 关联的第三方;(3)在不损害标的公司利益的前提下,放 弃与标的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4)任何其他有效的 能够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凡承诺人及其近亲属、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 会与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承诺人及其近亲 属、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会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标的公司。 无论是由承诺人及其近亲属、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研究开发 的、或与其他企业合作开发的与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有关 的新技术、新产品,标的公司有优先受让、生产的权利。 承诺人及其近亲属、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拟出售其与标的 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其他资产、业务或权益,标的 公司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承诺人保证在出售或转让有关 资产、业务时给予标的公司的条件不逊于向任何独立第三 人提供的条件。承诺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承诺人在承诺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的,将 立即停止与标的公司构成竞争之业务,并采取必要措施予 以纠正补救,同时对因承诺人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 而给标的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承担赔偿责任;承诺 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 对承诺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2、 关于规范与标的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完成后,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目标 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之间的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 因而发生的交易,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目标公司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交易决策程序,在股 东大会对前述交易进行表决时,承诺人履行回避表决的义 务,配合目标公司和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 理有关报批程序,以提高交易的决策透明度和信息披露质 量,促进定价公允性; 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 生的交易,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将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并按如下定价原则与目标公司进行交易:(1) 有可比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等公允、合理 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确定交易价格;(2)没有前述标准时, 应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 易价格确定;(3)既无可比的市场价格又无独立的非关联 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应依据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费用加 合理利润确定收费标准。承诺人不谋求与目标公司达成交 易的优先权利;不谋求目标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业务合作 等方面给予承诺人及其关联方优于市场第三方的利益; 承诺人不会通过交易损害目标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承诺人保证上述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且李林 波负责目标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期间持续有效且不 可撤销。如承诺人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承诺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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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人承担因此给目标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 | ||||||
|---|---|---|---|---|---|---|
| 接损失);承诺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 | ||||||
| 经正式签署,即对承诺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 | ||||||
| 力的责任。”" | ||||||
| "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 ||||||
| 承诺人资产与上市公司资产将严格分开,完全独立经营。 | ||||||
| 承诺人不发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等不规范情形。保 | ||||||
| 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并拥有独立完 | ||||||
| 整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体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 ||||||
|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 | ||||||
| 任职并领取薪酬;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经理等高 | ||||||
| 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上市公司董 | ||||||
| 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保证上市公 | 2015 | 完全 按照 承诺 履行 |
||||
| 比亚迪股 | ||||||
| 司财务独立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 | 年04 | 2099-1 | ||||
| 其他承诺 | 份有限公 | |||||
| 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在银行开户, | 月03 | 2-31 | ||||
| 司;王传福 | ||||||
| 依法独立纳税,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 | 日 | |||||
| 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保证上 | ||||||
| 市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上市公司拥有 | ||||||
| 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 | ||||||
| 权。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 | ||||||
| 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上市公司具有面向市 | ||||||
| 场自主经营的能力。承诺人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活 | ||||||
| 动进行干预。" | ||||||
| 郭仁翠;黄 | ||||||
| "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一、保证目标公司资产独立 | ||||||
| 晓嵘;李爱 | ||||||
| 完整承诺人资产与目标公司资产将严格分开,完全独立经 | ||||||
| 国;李林 | ||||||
| 营。承诺人不发生占用目标公司资金、资产等不规范情形。 | ||||||
| 波;李林 | ||||||
| 二、保证目标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目标公司建立并拥 | ||||||
| 聪;李林 | ||||||
| 有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体系,总经理、副总 | ||||||
| 松;深圳市 | ||||||
| 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目标公司任职 | ||||||
| 业际贰号 | ||||||
| 并领取薪酬;2、向目标公司推荐董事、监事、经理等高 | ||||||
| 股权投资 | ||||||
| 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目标公司董 | ||||||
| 合伙企业 | 2015 | 完全 | ||||
| (有限合 | 事会/执行董事和股东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三、保 | 年04 | 2099-1 | 按照 | ||
| 其他承诺 | 证目标公司财务独立保证目标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 | |||||
| 伙);深圳 | 月03 | 2-31 | 承诺 | |||
| 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在 | ||||||
| 市业际叁 | ,, | 日 | 履行 | |||
| 银行开户,依法独立纳税,保证目标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 | ||||||
| 号股权投 | ||||||
| 务决策,不干预目标公司的资金使用。四、保证目标公司 | ||||||
| 资合伙企 | ||||||
| 机构独立保证目标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 | ||||||
| 业(有限 | ||||||
| 证目标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股东、董事/执行 | ||||||
| 合伙);深 | ||||||
| 董事、监事、总经理等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 | ||||||
| 圳市业际 | ||||||
| 立行使职权。五、保证目标公司业务独立保证目标公司拥 | ||||||
| 伍号股权 | ||||||
| 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目标公 | ||||||
| 投资合伙 | ||||||
| 司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 ||||||
| 企业(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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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限合伙); | ||||||
|---|---|---|---|---|---|---|
| 深圳市业 | ||||||
| 际壹号股 | ||||||
| 权投资合 | ||||||
| 伙企业 | ||||||
| (有限合 | ||||||
| 伙) | ||||||
| "1、保证标的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承诺:比亚迪股份、王 | ||||||
| 传福、黄晓嵘、李爱国、业际壹号、业际贰号、业际叁号、 | ||||||
| 比亚迪股 | 业际伍号、李林波、李林松、李林聪、郭仁翠承诺:一、 | |||||
| 份有限公 |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协议生效至该协议约定的目标公司 | |||||
| 司;郭仁 | 股权交割之日,承诺人保证目标公司正常、有序、合法经 | |||||
| 翠;黄晓 | 营,保证目标公司不进行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 | |||||
| 嵘;李爱 | 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之行为,并保证 | |||||
| 国;李林 | 目标公司不进行非法转移、隐匿资产行为;二、承诺人保 | |||||
| 波;李林 | 证目标公司签署的所有协议或合同不存在阻碍目标公司 | |||||
| 聪;李林 | 股东转让目标公司股权的限制性条款;三、目标公司章程、 | |||||
| 松;深圳市 | 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及其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中不存在阻碍 | |||||
| 业际贰号 | 目标公司股东转让所持目标公司股权的限制性条款。2、 | |||||
| 股权投资 | 关于或有事项的承诺:比亚迪股份、王传福、黄晓嵘、李 | |||||
| 合伙企业 | 爱国、业际壹号、业际贰号、业际叁号、业际伍号、李林 | |||||
| (有限合 | 波、李林松、李林聪、郭仁翠承诺:一、截至2014年12 | |||||
| 伙);深圳 | 月31日,目标公司除已向上市公司及其为本次重大资产 | |||||
| 2015 | 完全 按照 承诺 履行 |
|||||
| 市业际叁 | 重组聘请的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 | |||||
| 年04 | 2099-1 | |||||
| 其他承诺 | 号股权投 | 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书面披露的信息以外,不存在以 | ||||
| 月03 | 2-31 | |||||
| 资合伙企 | 下情形:1.目标公司对其他任何单位/人应承担的债务;2. | |||||
| 日 | ||||||
| 业(有限 | 目标公司为其他任何人的债务向任何人提供担保(包括但 | |||||
| 合伙);深 | 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留置),或者在 | |||||
| 圳市业际 | 目标公司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担保权益;3.目标公司从 | |||||
| 伍号股权 | 事或参与其他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最终使 | |||||
| 投资合伙 | 目标公司在将来可能被处以重大罚款或承担重大法律责 | |||||
| 企业(有 | 任;4.目标公司以原告、被告或其他身份已经涉及的其他 | |||||
| 限合伙); | 任何争议金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民事诉讼或仲裁程 | |||||
| 深圳市业 | 序,卷入或可能卷入任何刑事程序、可能使目标公司遭受 | |||||
| 际壹号股 | 重大不利后果的调查、行政程序。二、自2015年1月1 | |||||
| 权投资合 | 日至目标公司100%股权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之日(“交割 | |||||
| 伙企业 | 日”)期间,如目标公司发生任何上述事项应及时告知上 | |||||
| (有限合 | 市公司及其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聘请的财务顾问、律师事 | |||||
| 伙);王传 | 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并书 | |||||
| 福 | 面披露该等事项具体情形;三、如目标公司因任何交割日 | |||||
| 之前发生的上述事项而受到损失,承诺人将自上述损失确 | ||||||
| 认后30日内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 | ||||||
| 比亚迪股 | "关于合法持有标的公司股权等事项的承诺:承诺人为拥有 | 2015 | 完全 按照 |
|||
| 其他承诺 | 2099-1 | |||||
| 份有限公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拥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 | 年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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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司;东莞市 |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主体,承诺人系拥 | 月03 | 2-31 | 承诺 履行 |
||
|---|---|---|---|---|---|---|
| 冠誉投资 | 有与上市公司签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和履行该 | 日 | ||||
| 发展有限 | 等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企业主体不存在法 | |||||
| 公司;杜海 |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目标公司为依 | |||||
| 滨;贺路; |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承诺 | |||||
| 黄晓嵘;李 | 人已经依法对目标公司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 | |||||
| 爱国;李林 | 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 | |||||
| 波;李林 | 义务及责任的行为;承诺人合法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该 | |||||
| 聪;林洁 | 等股权不存在任何信托安排或股份代持,不代表任何其他 | |||||
| 如;刘清 | 方的利益,且该等股权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 | |||||
| 华;深圳长 | 亦未被执法部门实施扣押、查封等使其权利受到限制的任 | |||||
| 颐海德投 | 何约束;同时,承诺人保证该等股权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 | |||||
| 资企业 | 之前始终保持上述状况;承诺人保证承诺人签署的所有协 | |||||
| (有限合 | 议或合同不存在阻碍承诺人转让目标公司股权的限制性 | |||||
| 伙);深圳 | 条款;承诺人保证不存在任何正在进行或潜在的影响承诺 | |||||
| 市今玺股 | 人转让目标公司股权的诉讼、仲裁或纠纷;截至本承诺函 | |||||
| 权投资基 | 出具之日,承诺人与上市公司及其股东以及董事、监事或 | |||||
| 金合伙企 |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 | |||||
| 业(有限 | 日,承诺人未向上市公司推荐任何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 | |||||
| 合伙)(有 | 人员;除非事先得到上市公司的书面同意,承诺人保证采 | |||||
| 限合伙); | 取必要措施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 | |||||
| 深圳市业 | 息严格保密;承诺人保证,如承诺人违反任何上述承诺, | |||||
| 际贰号股 | 或其承诺与实际情形不符的,承诺人承担因此给上市公司 | |||||
| 权投资合 | 及/或其他承诺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 | |||||
| 伙企业 | 失)。" | |||||
| (有限合 | ||||||
| 伙);深圳 | ||||||
| 市业际叁 | ||||||
| 号股权投 | ||||||
| 资合伙企 | ||||||
| 业(有限 | ||||||
| 合伙);深 | ||||||
| 圳市业际 | ||||||
| 伍号股权 | ||||||
| 投资合伙 | ||||||
| 企业(有 | ||||||
| 限合伙); | ||||||
| 深圳市业 | ||||||
| 际壹号股 | ||||||
| 权投资合 | ||||||
| 伙企业 | ||||||
| (有限合 | ||||||
| 伙);易鸿 | ||||||
| 芳;张家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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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以诺创业 | ||||||
|---|---|---|---|---|---|---|
| 投资企业 | ||||||
| (有限合 | ||||||
| 伙) | ||||||
| 比亚迪股 | ||||||
| 份有限公 | ||||||
| 司;东莞市 | ||||||
| 冠誉投资 | ||||||
| 发展有限 | ||||||
| 公司;杜海 | ||||||
| 滨;贺路; | ||||||
| 黄晓嵘;李 | ||||||
| 爱国;李林 | ||||||
| 波;李林 | ||||||
| 聪;林洁 | ||||||
| 如;刘清 | ||||||
| 华;深圳长 | ||||||
| 颐海德投 | ||||||
| 资企业 | "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承诺人已向上市 | |||||
| (有限合 | 公司及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财务顾问、法律、审计、 | |||||
| 伙);深圳 | 评估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 | |||||
| 市今玺股 | 组所必需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及目标 | |||||
| 权投资基 | 公司的相关信息和文件),承诺人保证为本次重大资产重 | 2015 | 完全 | |||
| 金合伙企 | 组所提供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 | 年04 | 2099-1 | 按照 | ||
| 其他承诺 | ||||||
| 业(有限 |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果因此给上市 | 月03 | 2-31 | 承诺 | ||
| 合伙);深 | 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日 | 履行 | |||
| 圳市业际 |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 |||||
| 贰号股权 |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 | |||||
| 投资合伙 |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承诺人 | |||||
| 企业(有 | 将暂停转让承诺人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 |||||
| 限合伙); | ||||||
| 深圳市业 | ||||||
| 际叁号股 | ||||||
| 权投资合 | ||||||
| 伙企业 | ||||||
| (有限合 | ||||||
| 伙);深圳 | ||||||
| 市业际伍 | ||||||
| 号股权投 | ||||||
| 资合伙企 | ||||||
| 业(有限 | ||||||
| 合伙);深 | ||||||
| 圳市业际 | ||||||
| 壹号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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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投资合伙 | ||||||
|---|---|---|---|---|---|---|
| 企业(有 | ||||||
| 限合伙); | ||||||
| 易鸿芳;张 | ||||||
| 家港以诺 | ||||||
| 创业投资 | ||||||
| 企业(有 | ||||||
| 限合伙) | ||||||
| 比亚迪股 | ||||||
| 份有限公 | ||||||
| 司;东莞市 | ||||||
| 冠誉投资 | ||||||
| 发展有限 | ||||||
| 公司;深圳 | ||||||
| 长颐海德 | ||||||
| 投资企业 | ||||||
| (有限合 | ||||||
| "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承诺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 ||||||
| 伙);深圳 | ||||||
| 内合法存续的主体,承诺人系拥有与上市公司签署本次重 | ||||||
| 市今玺股 | ||||||
| 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和履行该等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合 | ||||||
| 权投资基 | ||||||
| 法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和合伙人协议规定需要终 | ||||||
| 金合伙企 | ||||||
| 止的情形;承诺人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 | ||||||
| 业(有限 | ||||||
| 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承诺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5 | ||||||
| 合伙);深 | ||||||
| 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发 | ||||||
| 圳市业际 | ||||||
| 生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亦不存在潜在 | ||||||
| 贰号股权 | 2015 | 完全 | ||||
| 投资合伙 | 的前述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承诺人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 | 年04 | 2099-1 | 按照 | ||
| 其他承诺 | 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最近年亦不存在严 | |||||
| 企业(有 | ,3 | 月03 | 2-31 | 承诺 | ||
| 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承诺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 ||||||
| 限合伙); | ; | 日 | 履行 | |||
| 东、所控制的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 | ||||||
| 深圳市业 | ||||||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 | ||||||
| 际叁号股 | ||||||
| 侦查,最近36个月内亦未曾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 | ||||||
| 权投资合 | ||||||
| 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 | ||||||
| 伙企业 | ||||||
| 追究刑事责任。目标公司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 | ||||||
| (有限合 | ||||||
| 并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承诺人已经依法对目标公司履行 | ||||||
| 伙);深圳 | ||||||
| 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 | ||||||
| 市业际伍 | ||||||
| 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 ||||||
| 号股权投 | ||||||
| 资合伙企 | ||||||
| 业(有限 | ||||||
| 合伙);深 | ||||||
| 圳市业际 | ||||||
| 壹号股权 | ||||||
| 投资合伙 | ||||||
| 企业(有 | ||||||
| 限合伙);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2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张家港以 | ||||||
|---|---|---|---|---|---|---|
| 诺创业投 | ||||||
| 资企业 | ||||||
| (有限合 | ||||||
| 伙) | ||||||
| "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承诺人为拥有中华人民共和 | ||||||
| 国国籍并拥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承诺人系拥有 | ||||||
| 与上市公司签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和履行该等 | ||||||
| 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承诺人不存在负有数 | ||||||
| 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承诺人 | ||||||
| 杜海滨;贺 | ||||||
| 最近5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 ||||||
| 路;黄晓 | ||||||
| 未发生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亦不存在 | ||||||
| 嵘;李爱 | 2015 | 完全 按照 承诺 履行 |
||||
| 潜在的前述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承诺人最近3年不存在 | ||||||
| 国;李林 | 年04 | 2099-1 | ||||
| 其他承诺 | 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最近3年亦不存 | |||||
| 波;李林 | 月03 | 2-31 | ||||
| 在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承诺人未因涉嫌本次重大资 | ||||||
| 聪;林洁 | 日 | |||||
| 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最近36 | ||||||
| 如;刘清 | ||||||
| 个月内亦未曾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 | ||||||
| 华;易鸿芳 | ||||||
| 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目标公司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依法存续的 | ||||||
| 企业法人,承诺人已经依法对目标公司履行出资义务,不 | ||||||
| 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 | ||||||
| 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 ||||||
| 比亚迪股 | ||||||
| 份有限公 | "一、截至2014年12月31日,目标公司除已向上市公司 | |||||
| 司;郭仁 | 及其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聘请的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 | |||||
| 翠;黄晓 | 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书面披露的 | |||||
| 嵘;李爱 | 信息以外,不存在以下情形:1.目标公司对其他任何单位/ | |||||
| 国;李林 | 人应承担的债务;2.目标公司为其他任何人的债务向任何 | |||||
| 波;李林 | 人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 | |||||
| 聪;李林 | 保和留置),或者在目标公司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担保 | |||||
| 松;深圳市 | 权益;3.目标公司从事或参与其他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 | |||||
| 业际贰号 | 规的行为,并最终使目标公司在将来可能被处以重大罚款 | 2015 | 完全 | |||
| 股权投资 | 或承担重大法律责任;4.目标公司以原告、被告或其他身 | 年04 | 2099-1 | 按照 | ||
| 其他承诺 | ||||||
| 合伙企业 | 份已经涉及的其他任何争议金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 | 月03 | 2-31 | 承诺 | ||
| (有限合 | 民事诉讼或仲裁程序,卷入或可能卷入任何刑事程序、可 | 日 | 履行 | |||
| 伙);深圳 | 能使目标公司遭受重大不利后果的调查、行政程序。二、 | |||||
| 市业际叁 | 自2015年1月1日至目标公司100%股权过户至上市公司 | |||||
| 号股权投 | 名下之日(“交割日”)期间,如目标公司发生任何上述事 | |||||
| 资合伙企 | 项应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及其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聘请的 | |||||
| 业(有限 | 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 | |||||
| 合伙);深 | 证券服务机构并书面披露该等事项具体情形;三、如目标 | |||||
| 圳市业际 | 公司因任何交割日之前发生的上述事项而受到损失,承诺 | |||||
| 伍号股权 | 人将自上述损失确认后30日内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 | |||||
| 投资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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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企业(有 | ||||||
|---|---|---|---|---|---|---|
| 限合伙); | ||||||
| 深圳市业 | ||||||
| 际壹号股 | ||||||
| 权投资合 | ||||||
| 伙企业 | ||||||
| (有限合 | ||||||
| 伙);王传 | ||||||
| 福 | ||||||
| 李铁骥;上 | ||||||
| 海星通资 | "尹江、上海星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凯、 | |||||
| 2014 | 完全 按照 承诺 履行 |
|||||
| 产管理合 | 李铁骥承诺:自承诺人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 |||||
| 股份限售 | 年07 | 2017-0 | ||||
| 伙企业 | 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首日(2014年7月11日)起三十 | |||||
| 承诺 | 月11 | 7-11 | ||||
| (有限合 | 六个月(“锁定期”)内,承诺人均不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 | |||||
| 日 | ||||||
| 伙);王凯; | 司股份。" | |||||
| 尹江 | ||||||
| 陈运;李三 | ||||||
| 君;马娟 | ||||||
| 娥;泰和县 |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文开福、曾力、陈运、马娟娥、尹 | |||||
| 行健投资 | 宪章、李三君、余达、曾小利、唐美姣、泰和县行健投资 | |||||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行健投资"")、泰和县易泰投资有限公司("" | |||||
| 2014 | 完全 按照 承诺 履行 |
|||||
| 泰和县易 | 易泰投资"")承诺:自承诺人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 | |||||
| 股份限售 | 年03 | 2017-0 | ||||
| 泰投资有 | 发行的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月(“锁定期”) | |||||
| 承诺 | 月31 | 3-31 | ||||
| 限公司;唐 | 内,承诺人均不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上述锁定期 | |||||
| 日 | ||||||
| 美姣;文开 | 满后,将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 |||||
| 福;尹宪 | 有关规定执行。截至目前上述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承诺 | |||||
| 章;余达; | 人无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 |||||
| 曾力;曾小 | ||||||
| 利 | ||||||
| "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文开福、曾力、陈运、 | ||||||
| 陈运;李三 | ||||||
| 马娟娥、尹宪章、李三君、余达、曾小利、唐美姣、泰和 | ||||||
| 君;马娟 | ||||||
| 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行健投资"")、泰和县易泰投资有 | ||||||
| 娥;泰和县 | ||||||
| 限公司(""易泰投资"")承诺:(1)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 | ||||||
| 行健投资 | ||||||
| 关于同业 | 立完整承诺人资产与上市公司资产将严格分开,完全独立 | |||||
| 有限公司; | ||||||
| 竞争、关 | 经营。承诺人不发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等不规范情 | 2013 | 完全 | |||
| 泰和县易 | ||||||
| 联交易、 | 形。(2)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并拥有 | 年11 | 2099-1 | 按照 | ||
| 泰投资有 | ||||||
| 资金占用 | 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体系,总经理、副总经 | 月26 | 2-31 | 承诺 | ||
| 限公司;唐 | ||||||
| 方面的承 | 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 | 日 | 履行 | |||
| 美姣;文开 | ||||||
| 诺 | 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经 | |||||
| 福;尹宪 | ||||||
| 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上市 | ||||||
| 章;余达; | ||||||
|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3) | ||||||
| 曾力;曾小 | ||||||
| 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会 | ||||||
| 利 | ||||||
| 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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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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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银行开户,依法独立纳税,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做出 财务决策,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4)保证上市公 司机构独立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股东大会、董 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5)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保证上 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 上市公司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承诺人不会对上 市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干预。截至目前承诺人无违反 上述承诺的情况。7、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 诺文开福、曾力、陈运、马娟娥、尹宪章、李三君、余达、 曾小利、唐美姣、泰和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行健投资 "")、泰和县易泰投资有限公司(""易泰投资"")承诺:在 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后,将从根本上避免和消除侵占 上市公司的商业机会和形成同业竞争的可能性,具体承诺 如下:(1)对于上市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承诺人 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 股东的利益,不会从事对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 活动;(2)承诺人目前并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触摸 屏和中小尺寸液晶显示屏及其模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浓硝酸、稀硝酸、硝酸铵、硝盐(硝酸钠、亚硝酸钠)、 三聚氰胺、硫化异丁烯、甲醇、液氨、纯碱、氯化铵、硝 基复合肥、硝酸异辛酯、氨水等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及 运输相关的业务;(3)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 保证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再以任何形式拥有、管 理、控制、投资、从事其他任何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近的 业务或项目,亦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联营、合资、 合作、合伙、承包、租赁经营、委托管理、代理、参股或 借贷等形式,以委托人、受托人身份或其他身份)参与或 间接从事拥有、管理、控制、投资其他任何与上市公司相 同或相近的业务或项目;承诺人及/或附属公司将来若因开 展业务、募股资金运用、收购兼并、合并、分立、对外投 资、增资等活动产生新的同业竞争,保证采取以下措施避 免同业竞争:(1)通过收购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上市公 司;(2)促使竞争方将其持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3)在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前提下,放弃与上市公司 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4)任何其他有效的能够避免同业 竞争的措施;(4)凡承诺人及/或附属公司有任何商业机会 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构成 竞争的业务,承诺人及/或附属公司会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 上市公司。无论是由承诺人及/或附属公司研究开发的、或 与中国境内其他企业合作开发的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有 关的新技术、新产品,上市公司有优先受让、生产的权利。 承诺人及/或附属公司如拟在中国境内外出售其与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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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其他资产、业务或权益,上市公 司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承诺人保证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 产、业务时给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逊于向任何独立第三人 提供的条件。(5)如果上市公司在其主营业务的基础上进 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范围,而承诺人及承诺人之关联企业 对此已经进行生产、经营的,只要承诺人仍然是上市公司 的控股股东,承诺人同意上市公司对承诺人及承诺人之关 联企业相关业务在同等商业条件下有优先收购权(即承诺 将该等竞争性资产及/或股权注入上市公司),或将竞争性 资产及/或股权转让给非关联第三方,并在彻底解决同业竞 争之前将该等竞争性业务托管给上市公司;(6)对于上市 公司在其主营业务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 范围,而承诺人及承诺人之关联企业目前尚未对此进行生 产、经营的,只要承诺人仍然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承 诺人同意除非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不再从事该等业务 (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前述事项进行表决时,承诺人将 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并通知承诺人,承诺人及承诺人之 关联企业将不从事该等业务;(7)承诺人将忠实履行上述 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的,将立即停止与上市公司构 成竞争之业务,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补救,同时对因 承诺人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 一切损失和后果承担赔偿责任;(8)承诺人保证有权签署 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承诺人构成有 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截至目前承诺人无违 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关于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 文开福、曾力、陈运、马娟娥、尹宪章、李三君、余达、 曾小利、唐美姣、泰和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行健投资 "")、泰和县易泰投资有限公司(""易泰投资"")承诺:在 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后,将减少和规范与上市公司及 其下属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具体承诺如下:(1)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 前,承诺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关联方”)与上市 公司之间不存在业务和资金往来等关联交易;(2)在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将尽量减少并规 范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 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应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 程序,在股东大会对前述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承诺人履 行回避表决的义务,配合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以提高关联交易的决策透明度和信 息披露质量,促进定价公允性;(3)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 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将遵循市场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按如下定价原则与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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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进行交易:有可比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等 | ||||||
|---|---|---|---|---|---|---|
| 公允、合理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确定交易价格;没有前述 | ||||||
| 标准时,应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的非 | ||||||
| 关联交易价格确定;既无可比的市场价格又无独立的非关 | ||||||
| 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应依据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费用 | ||||||
| 加合理利润确定收费标准。(4)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的控 | ||||||
| 股股东期间,不利用股东地位谋求与上市公司达成交易的 | ||||||
| 优先权利;不利用股东地位谋求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 | ||||||
| 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关联方优于市场第三方的利益;(5) | ||||||
| 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不会利用控股股东 | ||||||
| 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 ||||||
| 东)的合法权益;(6)承诺人保证上述承诺在本次交易完 | ||||||
| 成后且承诺人作为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 | ||||||
| 关联方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承诺人承担因此 | ||||||
| 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 ||||||
| (7)承诺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 | ||||||
| 式签署,即对承诺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 | ||||||
| 责任。截至目前承诺人无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 ||||||
| 陈运;光大 | ||||||
| 资本投资 | ||||||
| 有限公司; | "关于无违法行为的确认函交易对方中文开福等十名自然 | |||||
| 李三君;马 | 人承诺:承诺人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 |||||
| 娟娥;南昌 |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拥有与上市公司签署本次重大资 | |||||
| 红土创新 | 产重组相关协议和履行该等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合法主 | |||||
| 资本创业 | 体资格;承诺人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 | |||||
| 投资有限 | 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承诺人最近5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 | |||||
| 公司;上海 | 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发生与经济纠纷有关的 | |||||
| 星通生态 | 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亦不存在潜在的前述重大民事诉讼 | |||||
| 农业投资 | 或仲裁;承诺人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 | |||||
| 合伙企业 | 重大违法行为,最近3年亦不存在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 | 2013 | 完全 | |||
| (有限合 | 为。交易对方中行健投资等五名法人及星通投资承诺:承 | 年11 | 2099-1 | 按照 | ||
| 其他承诺 | ||||||
| 伙);深圳 | 诺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主体,承 | 月26 | 2-31 | 承诺 | ||
| 市创新投 | 诺人系拥有与上市公司签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 | 日 | 履行 | |||
| 资集团有 | 和履行该等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不存在法 | |||||
| 限公司;泰 |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承诺人不存在 | |||||
| 和县行健 | 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 |||||
| 投资有限 | 承诺人最近5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 | |||||
| 公司;泰和 | 事处罚,未发生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 | |||||
| 县易泰投 | 亦不存在潜在的前述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承诺人最近3 | |||||
| 资有限公 | 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最近3 | |||||
| 司;唐美 | 年亦不存在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截至目前承诺人无 | |||||
| 姣;文开 | 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 |||||
| 福;尹宪 | ||||||
| 章;余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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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曾力;曾小 | ||||||
|---|---|---|---|---|---|---|
| 利;张永明 | ||||||
| "1、关于信息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 交易对方承 | ||||||
| 陈运;光大 | ||||||
| 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财务顾问、 | ||||||
| 资本投资 | ||||||
| 法律、审计、评估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完成本次 | ||||||
| 有限公司; | ||||||
| 重大资产重组所必需的相关信息和文件,承诺人保证就其 | ||||||
| 李三君;马 | ||||||
| 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 ||||||
| 娟娥;南昌 | ||||||
| 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
| 红土创新 | ||||||
| 承诺人对其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 ||||||
| 资本创业 | ||||||
| 律责任。 截至目前承诺人无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2、 | ||||||
| 投资有限 | ||||||
| 关于资产权属的承诺 交易对方承诺:合力泰为具有完全 | ||||||
| 公司;深圳 | ||||||
|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承 | ||||||
| 市创新投 | ||||||
| 诺人已经依法对合力泰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 | 2013 | 完全 按照 承诺 履行 |
||||
| 资集团有 | ||||||
| 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 | 年11 | 2099-1 | ||||
| 其他承诺 | 限公司;泰 | |||||
| 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承诺人合法持有合力泰的股权,该 | 月26 | 2-31 | ||||
| 和县行健 | ||||||
| 等股权不存在任何信托安排或股份代持,不代表任何其他 | 日 | |||||
| 投资有限 | ||||||
| 方的利益,且该等股权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 | ||||||
| 公司;泰和 | ||||||
| 亦未被执法部门实施扣押、查封等使其权利受到限制的任 | ||||||
| 县易泰投 | ||||||
| 何约束;同时,承诺人保证该等股权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 | ||||||
| 资有限公 | ||||||
| 之前始终保持上述状况;承诺人同意合力泰其他股东将其 | ||||||
| 司;唐美 | ||||||
| 所持的合力泰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承诺人自愿放弃对上 | ||||||
| 姣;文开 | ||||||
| 述拟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如适用);承诺人保证承诺 | ||||||
| 福;尹宪 | ||||||
| 人签署的所有协议或合同不存在阻碍承诺人转让合力泰 | ||||||
| 章;余达; | ||||||
| 股权的限制性条款;承诺人保证不存在任何正在进行或潜 | ||||||
| 曾力;曾小 | ||||||
| 在的影响承诺人转让合力泰股权的诉讼、仲裁或纠纷。 截 | ||||||
| 利;张永明 | ||||||
| 至目前承诺人无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 ||||||
| 海富通基 | ||||||
| 金管理有 | ||||||
| 限公司;金 | ||||||
| 鹰基金管 | ||||||
| 理有限公 | ||||||
| 司;青岛国 | ||||||
| 信资本投 | ||||||
| 资有限公 | 2016 | 完全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 | 股份限售 | 司;山东省 | 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合力泰股票进行锁定处理, | 年12 | 2018-0 | 按照 |
| 锁定期自合力泰本次非公发行新增份上市首日起满 | ||||||
| 融资时所作承诺 | 承诺 | 金融资产 | 开股 | 月28 | 1-10 | 承诺 |
| 十二个月 | ||||||
| 管理股份 | 。 | 日 | 履行 | |||
| 有限公司; | ||||||
| 上海丰煜 | ||||||
| 投资有限 | ||||||
| 公司;深圳 | ||||||
| 市红塔资 | ||||||
| 产管理有 | ||||||
| 限公司;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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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江浙银资 | ||||||
|---|---|---|---|---|---|---|
| 本管理有 | ||||||
| 限公司 | ||||||
| 关于同业 | ||||||
| 竞争、关 | 王宜明将不会以直接或间接的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 | 2007 | 完全 按照 承诺 履行 |
|||
| 联交易、 | 资经营、合资经营和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 | 年05 | 2099-1 | |||
| 王宜明 | ||||||
| 资金占用 | 益)从事与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有竞争或可能 | 月22 | 2-31 | |||
| 方面的承 | 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日 | ||||
| 诺 | ||||||
| 股权激励承诺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 | ||||||
| 东所作承诺 |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四、对 2017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 |||
|---|---|---|---|
| 48.78% | 至 |
65.94% | |
| 度 | |||
| 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 |||
| 130,000 | 至 |
145,000 | |
| 间(万元) | |||
| 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87,379.46 |
||
| 主要原因是:1、新建项目摄像头、电子纸、生物识别逐步投产,产能进一 | |||
| 步释放,产品结构及客户结构进一步优化,销售量及利润同比增长。2、公 |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司进一步加大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的整合力度。加强了供应链资源的 | ||
| 整合,优化采购机制;进一步加强了产品和客户资源的整体优化配置,产 | |||
| 业链布局更加合理,产品结构及客户得到优化。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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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接待时间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
| 2017年8月2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 | ||||
| 2017年08月22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记录表在2017年8月22日刊登在 | |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 2017年8月23日投资者关系活动 | ||||
| 2017年08月23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记录表在2017年8月24日刊登在 | |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 2017年8月2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 | ||||
| 2017年08月25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记录表在2017年8月25日刊登在 | |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 2017年9月1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 | ||||
| 2017年09月12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录表在2017年9月13日刊登在巨 | |
|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 2017年9月20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 | ||||
| 2017年09月20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录表在2017年9月21日刊登在巨 | |
|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文开福
2017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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