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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itech Technology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2

Apr 2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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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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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 理行为和决策程序,明确公司财务负责人职责权限,加强对公司的财务监 督,充分发挥财务负责人在公司财务管理、提高经营效益中的作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 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力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是对公司财务活动和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 控的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维护公司、投资 者和职工的利益;

(二)具有较全面的财务专业理论知识和现代公司管理知识,熟悉国家 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第四条 存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人员, 不得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第三章 职责与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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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履行以下职责:

(一)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财务管理、财务运作等方面的建议和分析; (二)为公司开展经营规划、资产购置与处置、对外投资、企业并购、 重大经济合同签订等重大事项活动提供专业研究分析,协助决策;

(三)组织制订和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财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保障公司遵循法律法规、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资金资产安全以及财务报 告和经营信息的可靠性;

(四)制订、建议并实施财务战略,以支持公司战略及各项业务经营 战略;

(五)组织编制公司年度预算、决算方案,拟订利润分配方案或亏损 弥补的建议方案;

(六)监控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的执行情况,支 持经营层及时掌握正确信息和进行决策;

(七)安排做好各项财务、税务、资金等相关基础与日常工作,确保 公司财务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及时发现和制止 可能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经营行为,制订相应制度、流程并落实执行;

(八)组织审核公司重大财务交易,包括重大资产及股权交易、股票 或债券发行、借贷及担保、重大资金运作与使用衍生金融工具等,并监控 其执行情况;

(九)与金融机构、外部审计师、评级机构、财务分析师、财税外管 等政府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关系,以有效开展相关工作;

(十)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和公司其他有权机构规定 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具有以下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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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重大决策具有参与权或知情权;

(二)参加总裁办公会议等重要决策会议;

(三)对董事会或总裁办公会议批准的重大财经决策执行情况、对财 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具有监督权;

(四)对违反会计法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定的经济事项,有权拒付、 纠正和向上报告;

(五)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规定的其他职权,及其他 有权机构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聘任与解聘

第七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由总裁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 人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相一致,可以连聘连任。

第八条 任职期间董事会可解聘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也可以向董事 会提出辞职。财务负责人提出辞职时,应当于离职前1 个月向董事会提交 书面辞职报告。

第九条 公司在聘任财务负责人时,应当与其签订保密协议,

财务负责人应遵守公司的信息保密制度。除非国家或公司章程规定或经股 东大会、董事会批准,财务负责人不得泄露公司秘密,并承诺在离职后继 续履行该义务。未经授权,财务负责人不得对外披露公司信息。

第十条 财务负责人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离任审查,在 监督下移交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的事项以及其他待办理事项。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细则没有规定或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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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 本细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第十三条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第十四条 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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