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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itech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Feb 23,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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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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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2-006 债券代码:149047 债券简称:20合力01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疫情防控债)兑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将于 2022年2月28日支付 2021年 2月 28日 到 2022 年2 月27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 1、债券名称: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

    • 2、债券简称及代码:20 合力 01(149047)

    • 3、发行人: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发行规模:10.00亿元

    •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3 年期。

  •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5.33%,采用单利按

  • 年计息,不计复利。

    • 7、起息日:2020年 2 月 28 日。
  • 8、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每年的2月28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

  • 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2022年

资金发放日为 2022年 2月 28 日。

9、兑付日:本期债券本金兑付日为 2023年 2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0、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

11、担保情况:本期公司债券由发行人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本次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本期债券“20合力01”的票面利率为5.33%,每手(面值人民币1,000 元) 本期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3.3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 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人民币42.64元,扣税后非居民(包含QFII、RQFII)每 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人民币53.30 元。

三、本次债券债权登记日、债券付息日及下一付息期要素

  • 1、债权登记日:2022年 2月 25日

2、债券付息日:2022年 2月 28日

3、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2年2月28日

  • 4、下一付息期片面利率:5.33%

四、本次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2年 2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0 合力 01”持有人。

五、本次债券付息办法

1、本公司已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 议》,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本公司将在付息日前 2 个 交易日前将本次付息金额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如 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 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 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

告为准。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 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 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次债券 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 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2018 年 11 月 7 日 至2021年11月6日期间,本次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 得的本次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 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除外。

2021年10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 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 日。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 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次债券兑息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谨

联系电话:0591-87591080

  • 2、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爱亮

联系电话:010-83939248

传真:010-66162609

  • 3、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联系人:发行人业务部

联系电话:0755-21899306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