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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itech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Feb 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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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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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文件 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 核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文件后, 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经过认真自查、逐项论证,我们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具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3、根据《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 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系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福 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我们认为 上述协议的内容和签订的程序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协议所约定的条款和定价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本次非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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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可能触发要约收购义务,鉴于前述 认购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

6、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合力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确保公司发行 股份有关事宜的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7、根据中国证监会规定,公司编制了《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 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等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法违规的情形。

8、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 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保障填补措施的切实 履行出具了承诺。我们认为公司拟采取的填补措施可有效降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 公司即期收益的摊薄作用,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9、为健全和完善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充分维护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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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发[2013]43 号文)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年)》, 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有助于完善和健全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有助于切实维护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10、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核准/审批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过中国证监 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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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文件的书面审核意见》签字页)

全体监事:

王佐 吴彬彬 李德军 2021 年 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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