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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itech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Nov 2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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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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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8-100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进展及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力泰”)2018 年9 月9 日接到 公司控股股东文开福及其一致行动人陈运的通知,文开福和陈运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 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合力泰, 股票代码:002217)自2018 年9 月10 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并发布了《关于筹划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2018 年9 月25 日因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 行动人等拟进行股权转让,可能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公司及时发布了《关于筹划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68),公司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 (股票简称:合力泰,股票代码:002217)自2018 年9 月25 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 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5 个交易日,公司将于2018 年10 月9 日前申请公司股票复牌。2018 年9 月28 日,文开福先生已经和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 子信息集团”或“受让方”)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和《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于2018 年10 月9 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并发布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 控股权转让协议及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69)。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文开福先生与电子信息集团签订的原协议中的相关条款需要调整 及进一步优化。为保证信息公平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 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 号: 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有关规定,公司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 称:合力泰,股票代码:002217)自2018 年10 月25 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预计停 牌时间不超过10 个交易日,公司将于2018 年11 月8 日前申请公司股票复牌。2018 年 11 月1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6)。2018 年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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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8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进展及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89)。 2018 年11 月15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93)。

截止本公告日,文开福已和电子信息集团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电 子信息集团已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福建省国资委”)对本次重大事项作出的批复,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主要内容

鉴于转让方和受让方于2018 年9 月28 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并陆续签订《股 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根据实际情况,在确保受让方 取得公司控制权并可采取多种方式实现持股比例前提下,现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就 股份转让相关事项补充约定如下:

《股份转让协议》第4.11 条原内容为:

“表决权委托:转让方文开福同意自股份过户日起五年内,将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 全部剩余股份(因转增、送股等新增的股份自动纳入委托范围)对应的除分红、转让、 赠与或质押权利之外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等) 独家、无偿且不可撤销地委托受让方行使。受托方同意接受该委托。转让方文开福和受 让方将另行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或一致行动协议对具体委托事项进行约定。双方同意, 在转让方文开福和受让方另行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或一致行动协议前文开福解除其与其 他第三方之间的原一致行动协议。”

现修改为:

“表决权委托:转让方文开福同意自股份过户日起五年内,将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 股份(因转增、送股等新增的股份自动纳入委托范围)对应的除分红、转让、赠与或质 押权利之外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等)独家、无 偿且不可撤销地委托受让方行使,委托股份数量由受让方自主确定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自主进行调整并通知文开福,委托股份上限为文开福所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股份。受托 方同意接受该委托。文开福承诺将配合受让方另行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或一致行动协议 对具体委托事项进行约定。各方同意,在文开福和受让方另行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或一 致行动协议前文开福解除其与其他第三方之间的原一致行动协议。文开福承诺,在约定 的表决权委托期限届满前,文开福每年减持标的公司股份的比例不得超过其上年末所持 有的标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受让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受让该等股份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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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 (反垄断审查决定[2018]3 号),内容为: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福建 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 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处理。” 三、福建省国资委批复

福建省国资委出具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福建省电子 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控股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批复》(闽国资运营 [2018]216 号),内容为: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上报投资控股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请示》(闽电集综〔2018〕 421 号)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1、同意你司提出的投资控股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泰)方案,以 6.86 元/股受让文开福及其确定的公司股东持有的469,246,605 股合力泰股份(受让的股 份总数占合力泰总股本的15.06%),并签订相关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表决权委托协 议。

2、请你司按有关规定有序推进收购工作,有效防控投资风险,维护国有股东权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请将有关情况及时报我委备案。”

经过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合力泰,股票代码:002217) 自2018 年11 月22 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目前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 体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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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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