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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itech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Apr 3,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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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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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资产评估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 ) 向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等十八 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 司 100% 股权、深圳业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100% 股权和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 的 100% 股权;同时向不超过十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 25% (前述交易行为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公司聘请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股权进行了评估,评 估基准日为 2014 年 12 月 31 日,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大正海地人评报 字 (2015) 第 51B 号、大正海地人评报字 (2015) 第 52B 号及大正海地人评报字 (2015) 第 16B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评估事项进行 了核查。
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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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事项中选聘评估机构的程序合法、有效,所选 聘评估机构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除 因本次交易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外,评估机构与公司、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无其他 关联关系。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和胜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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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资产评估的假设前提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可以实现,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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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了市场通行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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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目标资产的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两种方式,并最终采 用收益法作为评估结论,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重要评估参数取值合理, 评估方法恰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的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 评估定价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评估方法与评估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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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本次拟购买的资产价格以具有证券从 业资格的具有独立性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之评估结果为准,交易价格 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 新股的定价原则符合相关规定,定价公允合理。
独立董事:李有臣、谢岭、吴育辉
二0 一五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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