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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itech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Jan 26,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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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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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合力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泰”或“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 问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合力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式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27 日向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 75,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14 元 / 股。 2014 年 6 月 30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验字 [2014] 第 37020004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公司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310,5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79,247,104.80 元。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 279,247,104.80 元已经全部通过增资 方式用于满足江西合力泰的项目建设需要 , 分别用于投资无缝贴合触显一体化模 组项目和触摸屏盖板玻璃项目。
二、关于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实施方式变更概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触摸屏盖板玻璃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合力泰的全资子 公司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合力泰”)。江西合力泰拟变更“触摸屏盖 板玻璃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原自行投资建设变更为将募集资金中的1,620 万元 用于收购深圳市深新隆实业有限公司(“深新隆”)的股权(“本次交易”),江 西合力泰尚未对本次拟变更的收购项目投入资金。本次交易经合力泰第四届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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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合力泰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实施方式变更的原因
1 、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触摸屏盖板玻璃项目原计划投资 14,277.37 万元,本项目达产后,江西合力 泰将新增 7,500 万片触摸屏盖板玻璃的年生产能力,包括精雕机、研磨机、强化 炉、丝印机等生产设备。截至本公告日,该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1,681.05 万 元,已完成投资进度 81.82% 。
2 、变更原募投项目投资方式的原因
深新隆的主要产品为手机 /PAD 玻璃盖板(即触摸屏盖板玻璃),并且深兴隆 拥有仿蓝宝石玻璃镀膜、手机金属机壳镀膜的生产技术且能实现量产。江西合力 泰通过此次收购获取盖板玻璃产能的同时,还可以获得相应的熟练生产技术人 员,以及成熟的仿蓝宝石玻璃镀膜生产技术、手机金属机壳镀膜技术。本次交易 有利于江西合力泰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发挥募集资金的最大效用,实现快 速发展。
(三)本次交易概况
1、标的公司概况
深圳市深新隆实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 名称 | 深圳市深新隆实业有限公司 |
|---|---|
| 注册号 | 440306104695611 |
| 法定代表人 | 王建成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外资比例低于25% |
| 住所 |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西部锦绣路和一新达工业园第四栋,第三栋一层、二层、三层北面 |
| 成立日期 | 2002 年7 月15 日 |
| 经营期限 | 2002 年7 月15 日至2022 年10 月1 日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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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14 年10 月31 日 | 2013 年12 月31 日 |
|---|---|---|
| 资产总额 | 179,090,165.19 | 167,513,062.48 |
| 负债总额 | 109,964,254.60 | 63,746,974.54 |
| 应收账款 | 23,125,473.35 | 10,586,353.02 |
| 2014 年1-10 月 | 2013 年度 | |
| 营业收入 | 54,886,249.49 | 75,201,717.38 |
| 营业利润 | -53,089,867.74 | -17,295,584.07 |
| 净利润 | -34,640,177.35 | -16,900,447.8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 -6,109,350.42 | -1,294,250.84 |
上述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审计。
3、资产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由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大正海地人评报字 (2014)第446B 号”评估报告,以2014 年10 月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 基础法对深新隆进行了评估,评估结论如下:
深鑫隆的总资产账面值16,833.93 万元,评估值16,105.67 万元,减值 728.26 万元,减值率4.33%;负债账面值7,740.00 万元,评估值7,159.39 万元, 减值580.62 万元,减值率7.50%;所有者权益(净资产)账面值9,093.93 万元, 评估值8,946.28 万元,减值147.64 万元,减值率1.62%。深新隆60%的股权评 估值为5,367.77 万元。
4、本次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权转让协议》成交的主要先决条件:
A、由江西合力泰或其代表完成对标的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的业务、法律、 财务及其他情况的尽职调查,并达到江西合力泰满意的程度;
B、标的公司经江西合力泰认可的审计机构完成其2014 年年度审计,确认其 过渡期损益;
(2)本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江西合力泰当在上述先决条件完 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价款的27%即人民币1,620万元;在标的公司达到2015 年度净利润承诺值(扣非税后净利润2,000万元)后,且在标的公司披露经江西 合力泰认可的审计机构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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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33%即人民币1,980万元;在标的公司达到2016年度净利润承诺值(扣非税后净 利润2,500万元)后,且在标的公司披露经江西合力泰认可的审计机构审计的2016 年度财务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价款的40%即人民币2,400万元。
(3)本次交易资金来源:首次支付1,620万元为江西合力泰募集资金触摸屏 盖板玻璃项目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其余款项4,380万元为江西合力泰自有资金。 (4)本次交易基准日至交割日之间的损益归新老股东共同享有。公司将根 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进展公告。
(5)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股权机构为
| (5)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股权机构为 | |
|---|---|
| 股东 | 股权比例 |
| 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 | 60% |
| 王建成 | 13.20% |
| 邱煜 | 7.08% |
| 赛富淞元(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31% |
| JATF V (SINGAPORE) PTE. LTD. | 5.59% |
| 常州赛富高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10% |
| 张兴亚 | 1.72% |
| 合计 | 100% |
三、实施方式变更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收购,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方向,仍然按照原触摸屏盖板 玻璃项目的投资方向进行投资,并且此次收购可以加速江西合力泰募投项目的建 设进度,抓住市场机遇迅速释放产能。江西合力泰通过此次收购获取盖板玻璃产 能的同时,还可以获得相应的熟练生产技术人员,以及成熟的仿蓝宝石玻璃镀膜 生产技术、手机金属机壳镀膜技术,有利于江西合力泰的快速发展。
虽然原深新隆股东对未来经营过程作出了业绩承诺,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 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未来仍存在团队整合和协同效应不达预期等风险。
四、相关审批程序
2015 年 1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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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方式暨收 购资产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合力泰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相关的 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行业 发展趋势进行的必要调整,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合力泰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独立财务顾问对合力泰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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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 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主办人:
彭凯 刘爱亮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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