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Holitech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Apr 18, 2014
54271_rns_2014-04-18_dad00eb6-d72d-40d3-aa5d-505eb6b76cb9.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联合化工 公告编号:2014-023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
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变更保荐机构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 年6 月8 日与联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 泰联合证券”)签署了《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上市保荐协议》(以下简称“《保荐协议》”),聘请华 泰联合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公司于2008 年 2 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华泰联合证券的持续督导期限已于2012 年12 月31 日结束,但因公司尚有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尚未使用完 毕的募集资金仍履行督导职责。
鉴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中国证 监会核准并开始实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作 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承担后续持续督导工作。2014 年4 月 18 日,公司与国泰君安签署了《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之保荐协议》,聘请国泰君安为 保荐机构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一并履行督导职责。国泰君安委派马晓 宇先生、彭凯先生作为公司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继 续履行督导职责,持续督导期限自2013 年1 月1 日起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使用完毕的该期会计年度结束。
国泰君安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国泰证券和君安证券,于1999 年8 月18 日两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公司合并新设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的主营业务范围为:证券 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 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 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四十七条的规定,发 行人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与原保荐机构终止保荐协 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此, 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于2014 年4 月18 日签署了《关于<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与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上市保荐协议>的终 止协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督导职责由国泰君安 承继,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不再履行督导职责,国泰君 安委派马晓宇先生、彭凯先生负责具体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的简历如下:
马晓宇 ,国泰君安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 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十年投资银行从业经验,曾负责或参与航天机电、星 宇股份、史丹利、浪潮信息等公司的A 股主承销及上市推荐工作。
彭凯 ,国泰君安投资银行部助理董事,保荐代表人,毕业于武汉大学,2007 年7 月加入国泰君安投资银行部,曾负责或参与了多家企业的 IPO 和再融资等 工作。
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以及公司与国泰君安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的约定,于2014 年4 月18 日, 公司与国泰君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县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 签订了《专项资金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已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15-250101040012158。该专户仅用于甲方 3 万吨/年三聚氰胺资源综合利用及节 能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与开户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 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国泰君安作为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国泰君安应当依据《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 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开户 银行应当配合国泰君安的调查与查询。
-
4、开户银行按月(次月15 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国泰君安。
-
开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特此公告。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九日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