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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itech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9

Jul 25,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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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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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化工为其控股子公司联合丰元提供担保的保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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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证券关于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 山东联合丰元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保荐意见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化工”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山东联合丰元化工有限公司办理授信业务提供担 保的议案》。本次董事会采取传真表决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应当参加表决的董事9 人, 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 人,本次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决议合法有效。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联合丰元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丰元”,联合化 工持股88%)生产经营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为控股子公司联合丰元拟在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淄博支行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5000 万元。 公司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的未来一年内进行分批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各笔 贷款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不超过两年。

截至该担保数额生效后,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2008年年报)净资产6.87亿元的7.28%。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项对外担保在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本着审慎的原则对本次公司为联合丰元提供担保事项进行 核查,特发表意见如下:联合化工为联合丰元提供的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在董事 会的审批权限之内,并已获董事会成员2/3以上签署同意,已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此 次担保亦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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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化工为其控股子公司联合丰元提供担保的保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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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联合证券关于联合化工为其控股子公司联合丰元提供担保的保荐 意见》保荐机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卢旭东

保荐代表人签名:

武 健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9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