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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itech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8

Jan 29,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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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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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

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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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

重要提示

1、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联合化工”)首次公开发 行3,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35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

2、本次发行股份总量为3,10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620万股,占本次发行 总量的20%,网上定价发行的数量为2,48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3、本次发行价格为:11.39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水平为:

(1)29.97倍(每股收益按照200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22.33倍(每股收益按照200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4、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 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网下配售和网 上定价发行同时进行,具体时间为:网下配售时间:2008年1月30日(周三)9:00~ 17:00和2008年1月31日(周四)9:00~15:00;网上发行时间:2008年1月31日(周 四)9:30~11:30、13:00~15:00。网下配售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联合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或“联合证券”)负责组织实施;网上定价发行由主承 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

5、在初步询价期间(2008年1月24日~2008年1月28日)(T-5日~T-3日)提交 有效报价,且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配售。为方便 投资者参与,符合条件的询价对象见后面表格,表中询价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申

购,但与发行人或其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本次发行股 票的询价、网下配售,但可以参与网上发行。

6、本次网下配售时间为2008年1月30日(周三)9:00~17:00和2008年1月31日 (周四)9:0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全额缴付申购款,每一参与网下 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2008年1月31日(T日)(周四)15:00前划出申购资金,同时 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及申购表复印件。传真号码为:(0755)82492166、 82492087、82492956、82492703;联系电话为:(0755)82492191、82492079、82493855。

配售对象必须确保申购资金于2008年1月31日(T日)(周四)下午17:00之前 到达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申购资金的申购 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汇出申购款的资金账户与其在申购表中填列的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一 致,且必须与该配售对象报备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相应资金账户一致。

7、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8、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时间为:2008年1月31日(周四)9:30~11:30、13:00~ 15:00,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均可参加网上定价发 行的申购。

9、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单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 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2,480万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总量)。每个证 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 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无效申购。

10、本次网上定价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联合化工”,申购代码为“002217”。

11、本次网下配售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 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12、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股票发行的事宜进行扼要说明,不构成对本次 所发行股票的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股票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 于2008年1月24日(T-5日)(周四)《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上的《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 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巨潮 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

13、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 资者留意。

释 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联合化工 指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合证券 指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发行 指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3,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网上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系统网上资金申购定价
发行2,4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网下配售 指本次发行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采用定价方式配售
62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申购
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申
购数量符合有关规定等
配售对象 上述询价对象中在2008年1月28日(T-3日)17: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自营账户或其管
理的证券投资产品。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
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
配售
投资者 指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
法人、证券投资基金法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
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T日/网上定价发行日 指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股票的日期,即2008年1
月31日,周四
《网下网上发行公告》 指《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定价发行公告》,即本公告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1、股票种类: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

  • 元。

  • 2、发行数量:本次发行数量为3,10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620万股,占本

  • 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定价发行的数量为2,48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3、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为11.39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 (1)29.97倍(每股收益按照200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 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2)22.33倍(每股收益按照200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 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4、网下配售时间:2008年1月30日(周三)9:00~17:00和2008年1月31日(周

  • 四)9:00~15:00。

  • 5、网上定价发行时间:2008年1月31(T日)(周四),在深交所正常交易时

  • 间内进行(9:30~11:30,13:00~15:00)。

6、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5日
(2008年1月24日,周四)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及现场推介(北京)
T-4日
(2008年1月25日,周五)
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及现场推介(上海)
T-3日
(2008年1月28日,周一)
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及现场推介(深圳)
初步询价截止日(下午17:00)
T-2日
(2008年1月29日,周二)
确定发行价格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08年1月30日,周三)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网下网上发行公告》
网上路演(中小企业路演网)
网下配售申购开始(9:00-17:00)
T日
(2008年1月31日,周四)
网下配售申购截止(9:0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
T+1日
(2008年2月1日,周五)
网下、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T+2日
(2008年2月4日,周一)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摇号抽签
T+3日
(2008年2月5日,周二)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 (2)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

  • 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配售

(一)配售原则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如下原则进行配售:

  • 1、如果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620万股,所有申购均按其

  • 有效申购量获得足额配售。

  • 2、如果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620万股(即出现了超额认购的情

  • 况),则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超额认购的实际情况以一定的超额认购 倍数确定配售比例。对全部有效申购按照统一的配售比例进行配售,参加网下配售 的配售对象获得的配售股数按以下公式计算:

配售比例=网下发行数量/有效申购总量

某一配售对象获得的配售股数=该配售对象全部有效申购数量×配售比例

  • 3、配售股数只取计算结果的整数部分,不足一股的零股累积后由主承销商

包销。

(二)网下申购规定

  • 1、在初步询价期间(2008年1月24日~2008年1月28日)提交有效报价,且符

  • 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配售。与发行人或主承销 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本次发行股票的询价、网下配售,可以

参与网上发行。

本次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询价机构具体名单如下:


机构名称
机构名称
1 安徽国元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5 宁波市金港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6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67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8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 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69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 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70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 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71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8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2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9 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3 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0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4 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5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2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6 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13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7 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4 大连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78 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5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9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6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0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1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2 斯坦福大学
19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3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 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84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1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5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2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6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3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7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 富通银行 88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9 天津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0 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7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1 西部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28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2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3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0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4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1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5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 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7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4 国联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98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5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9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7 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101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8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2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39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4 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1 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05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2 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06 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3 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07 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44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8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45 合肥兴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09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46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0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47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1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8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2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9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13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0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15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2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6 中海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3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7 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4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8 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9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6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0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57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2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8 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22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9 江西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23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60 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4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61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5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2 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6 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63 联华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127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4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只有上述参与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于2008年1月28日(T-3日)17:00前在中国

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配售。

2、询价对象应以其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分别独立参与股票配售。 参与本次网下配售的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备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 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 3、与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机构,不得参与本次发行股票

  • 的询价、网下配售,但可以参与网上定价发行。

  • 4、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每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得撤

  • 回。

  • 5、每张申购表的申购股数不得低于50万股,每个证券账户的申购数量上限为620

  • 万股。

  • 6、配售对象应按照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乘积全额缴纳申购款项。

  • 7、配售对象用于本次网下申购的资金来源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申购

  • 及持股数量等方面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

  • 8、配售对象在填写申购表时不得涂改。未按要求填写及签章、填写不清、填写

  • 不完整、资料不实、未按时提交申购表均视为无效申购。

(三)网下申购与配售程序

1、申购

配售对象通过向主承销商传真或送达申购表的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间为2008 年1月30日(T-1日)(周三)9:00~17:00至2008年1月31日(T日)(周四)9:00~ 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认真填写《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网下申购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购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于指定 时间2008年1月31日(T日)(周四)下午15:00之前按本公告披露的联系方法连同其 缴纳申购资金的划款凭证传真或送达至主承销商处。各配售对象填写的申购表一旦 传真或送达至主承销商处,即被视为向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网下申购截止时间为2008年1月31日(T日)(周四)下午15:00(以主承销商收 到投资者传真或送达的申购表的时间为准)。配售对象应在网下申购日的下一个工 作日2008年2月1日(T+1日)(周五)将传真文件的原件及相关文件邮寄至主承销 商处,联系方式及联系人见下表:

保荐人(主承销商)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黄柏宁
申购原件送达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2层
邮编 518001
申购文件专用传真 (0755)82492166、82492087、82492956、82492703
申购现场联系电话 (0755)82492191、82492079、82493855

2:申购款的缴纳

(1)申购款的数量

每一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全额缴纳申购资金。申购资金计算公式如下:申 购资金=发行价格×申购数量

(2)申购资金的缴付

申购资金请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下述收款银行账户(划款时请务必注明配售对 象的名称和“联合化工申购资金”字样):

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账户:

收款账户户名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收款账户账号 4000010229200089578
收款账户开户行 工行深圳分行盛庭苑支行
工行系统内行号 27708102
收款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实时行号 102584001021
收款银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盛庭苑广场裙楼一楼
收款银行联系人 阮洁萍、李慧芳
收款银行查询电话 0755-82075663、83789797

(3)申购资金的到账时间及账户要求

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2008年1月31日(T日)(周四)下午15:00 前划出申购资金,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复印件(请务必注明配售对象的名 称和“联合化工申购资金”字样)。配售对象必须确保申购资金于2008年1月31日(T 日)(周四)下午17:00之前到达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 申购资金的申购为无效申购。敬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划转过程的在途时间。

配售对象汇出申购款的资金账户与其在申购表中填列的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一

致,且必须与该配售对象报备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应资金账户一致。

3、公布配售结果和多余申购款退回

(1)2008年2月4日(T+2日)(周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内容包括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及超额认购倍数、获得配售的配售对象名单、获 配数量和退款金额等。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送 达获配通知。

配售对象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保荐人(主承销商) 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 规定处理。

配售对象无论获配与否,应退还的申购款(含无效申购款)将统一在2008年2 月4日(T+2日)(周一)开始退款。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对所有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账户进行确认。获得 配售的股票将锁定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醒:如配售对象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发行 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须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大华天成会计师事务所将于2008年2月1日(T+1日)(周五)对配售对象网下

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对本次网下配售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08 年1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将2,480万股“联合化工”股票输入 其在深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以11.39元/股的发行价格卖 出。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价 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纳申购款。申购结束 后,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共同核实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系统主机根据实际到账资金统计有效申购数量和有效申 购户数。

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 1、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

  • 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系统主 机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 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500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总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 (一)申购数量的确定

  • 1、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少于500股,超

  • 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

2、单一证券账户申购上限为2,480万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总量)。投资者必 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单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能撤单。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 (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 无效申购。

(二)申购程序

  •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联合化工”股票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

账户卡。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即2008年1月31日(T 日)(周四)办妥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 2、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参与本次“联合化工”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08年1月31日(T 日)(周四),含该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 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投资者当面委托 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 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 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 后即可接受委托。

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 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三)配号与抽签

若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 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08年2月1日(T+1日)(周五),各证券交易网点将申购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的结算银行账户。确因结算银行原因造成申购资金不能及时入账的,须在 该日提供划款凭证,并确保2008年2月4日(T+2日)(周一)上午12:00前申购资金 到账。

2008年2月1日(T+1日)(周五)进行核算、验资、配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将实际到账的有效申购资金划入新股申购资金验资专户。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及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 查,并由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申购资 金的实际到账资金(包括按规定提供已划款凭证部分)确认有效申购,按每500股配 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 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 不予配号。

2008年2月4日(T+2日)(周一)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 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08年2月4日(T+2日)(周一)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08年2月4日(T+2日)(周一)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人(主承销 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 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08年2月5日(T+3日)(周二)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四)结算与登记

1、2008年2月1日(T+1日)(周五)至2008年2月4日(T+2日)(周一)(共二 个工作日),全部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冻结在申购资金专户内,所冻结 的资金产生的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有关申购资金冻结等事宜,遵从 深交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

2、2008年2月4日(T+2日)(周一)摇号抽签。抽签结束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认购结果发至各证券交 易网点。

3、2008年2月5日(T+3日)(周二),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未中签的申购 款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再由各证券交易网 点返还投资者;同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 资金交收账户。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 依据有关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等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4、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或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四、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配售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 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五、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宜明 联系地址:山东省沂源县城东风路36号 电话:0533-3261968、3251274 传真:0533-3286374、3251274 联系人:范修巨 2、保荐人(主承销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2层 电话:0755-82492191、82492079、82493855 传真:0755-82492166、82492087、82492956、82492703 联系人:联合证券投行业务支持总部市场部 网址:www.lhzq.com

附件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申购表

重要提示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后传真至保荐人(主 承销商),即构成申购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申购传真:0755-82492166、82492087、82492956、82492703 咨询电话:0755-82492079、82492191、82493855

附件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申购表 附件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申购表 附件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申购表 附件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申购表 附件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申购表 附件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申购表 附件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申购表
重要提示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后传真至保荐人(主
承销商),即构成申购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申购传真:0755-82492166、82492087、82492956、82492703
咨询电话:0755-82492079、82492191、82493855
配售对象全称
配售对象营业执照注册号
(基金请填成立批文号)
法定代表人
股票账户名称(深圳)
股票账户号码(深圳)
托管券商席位号
经办人 经办人联系电话
经办人手机 邮编
通讯地址
中国证券业
协会注册的
申购资金账
户信息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收款人全称
银行地点
退款银行信息须与汇款银行信息一致
申购信息
价格(元/股) 申购股数
(万股)
申购金额(万元)(=申购价格×申购股数)
11.39 元/股
申购股数(大写): (万股)(小写 万股)
申购金额(大写): (元) (小写 元)
申购人在此承诺:
1、 以上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2、 本次申购款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3、 获配的股票自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 个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单位盖章:
2008年 年 日

填表说明及注意事项:(以下填表说明部分可不回传,但应被视为本申购表不可分 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配售对象单位全称、股票账户名称(深圳)、股票账户号码(深圳)和资金 账户(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登记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 无效申购。未参与本次联合化工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 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配售。

2、每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得撤回。

3、每张申购表的申购股数不得低于50 万股,超出部分必须是50 万股的整数倍。 每个证券账户的申购数量上限为620 万股。

4、配售对象汇出申购款的资金账户与在上表填列的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一致,且 必须与该配售对象报备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应资金账户一致。

5、配售对象填写此表时不得涂改。未按照要求填写、填写不清、资料不实、未 按时提交的申购表无效。申购表一经传真即视为向主承销商发出的正式要约,具有 法律效力。如因配售对象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申购无效或产生其 他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6、配售对象应尽早安排汇缴申购资金,以保证申购款能在2008 年1 月31 日(T 日)(周四)下午17:00 时之前(之后到达为无效申购)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定的银行账户。

7、凡参加申购的配售对象,请将申购表(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和缴纳申购资金的划款凭证复印件(请务必注明资金用途为“联 合化工申购资金”和配售对象名称),于2008 年1 月31 日(T 日)(周四)下午 15:00 前,传真或送达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地点。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 提醒配售对象:2008 年1 月31 日(T 日)(周四)下午15:00 之后的申购恕不接受, 请注意传真及送达时间。

请配售对象于传真后10 分钟内致电保荐人(主承销商)予以确认。

8、以上表格可打印、复制或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或联合证券 网站www.lhzq.com上下载。为便于清晰起见,建议投资者另行打印此表。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向询价对象 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盖章页)

发行人: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月30日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向询价对象 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盖章页)

主承销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