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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itech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09
Feb 9,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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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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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联合化工 公告编号:2009-008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9 年2 月3 日,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发出了《关于召开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该公告已刊登于2009 年2 月3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09-006), 定于2009 年2 月21 日(周六)下午14:30 召开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09 年2 月6 日,公司股东王宜明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增加修改公 司章程个别条款的临时提案》。截至2009 年2 月6 日,王宜明先生持有公司股 份32,462,85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48,656,000 股的21.84%,该提案人的申请 符合《章程》第五十三条之规定。
公司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上述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 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 将上述修改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议案做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09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议案》对应的《章程修正案2》后附。
公司《章程》经修订后的全文于2009 年2 月1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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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修正案 2
根据股东提交的临时提案,拟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订:
1、将第八十二条依据中国证监会发《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对独立董事的提名权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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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将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确定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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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担保事项的权限进行修订。
3、将第一百二十四条“公司设副经理6 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 解聘”修改为:“公司设副经理6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综合上述修订内容,形成修订前后对照表: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1 | 第八十二条…… 第一届董事候选人,由公司发起 人提名。以后各届董事候选人由上一 届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 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提名。 |
第八十二条…… 第一届董事候选人,由公司发起 人提名。以后各届非独立董事的董事 候选人由上一届董事会、单独或者合 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 东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由上一届董 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 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 |
| 2 |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在以下股东大会授 权范围内,对公司资产投资、处置、 抵押及其他担保等事项行使职权,但 须建立严格的审查制度和集中决策 程序。 (一)董事会运用公司资产投资 的权限为: 1.法律、法规允许的对流通股、 |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在以下股东大会授 权范围内,对公司资产投资、处置、 抵押、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行 使职权,但须建立严格的审查制度和 集中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运用公司资产投资 (含收购资产、委托理财)的权限为: 1.法律、法规允许的对流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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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货、期权外汇以及投资基金等金融 衍生工具的风险投资,董事会具有单 项投资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的投资 权限,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分次进 行对外投资的以其在此期间的累计 额不超过上述规定为限。 2.对风险投资以外的项目进行 投资,董事会具有单项投资不超过公 司净资产30%的对外投资权限,公司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分次进行对外投 资的以其在此期间的累计额不超过 上述规定为限。 (二)董事会进行资产处置的权 限为: 董事会具有单次不超过公司净 资产的10%的资产处置权限;公司在 一个会计年度内连续对同一资产或 相关资产分次进行的资产处置,以其 在此期间的累计额不超过上述规定 为限。 (三)董事会进行资产抵押的权限 为: 董事会具有单次不超过公司净 资产的30%的资产抵押权限;公司在 一个会计年度内分次进行的资产抵 押,以其在此期间的累计额不超过上 述规定为限。 (四)董事会进行担保的权限为: |
期货、期权外汇以及投资基金等金融 衍生工具的风险投资,董事会具有单 项投资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的投资 权限,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分次进 行对外投资的以其在此期间的累计 额不超过上述规定为限。 2.对风险投资以外的项目进行 投资,董事会具有单项投资不超过公 司净资产30%的对外投资权限,公司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分次进行对外投 资的以其在此期间的累计额不超过 上述规定为限。 (二)董事会进行资产处置(含资 产出售、对外租赁)的权限为: 董事会具有单次不超过公司净 资产的10%的资产处置权限;公司在 一个会计年度内连续对同一资产或 相关资产分次进行的资产处置,以其 在此期间的累计额不超过上述规定 为限。 (三)董事会进行资产抵押的权限 为: 董事会具有单次不超过公司净 资产的30%的资产抵押权限;公司在 一个会计年度内分次进行的资产抵 押,以其在此期间的累计额不超过上 述规定为限。本条资产抵押的形成不 得为对外担保原因而形成。 (四)董事会进行对外担保的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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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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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在符合下列条件下,具有 单笔担保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10%的对外担保权限: 1.对外担保的对象不是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产负债率超 过70%的被担保方;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担保总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50%; 3.公司对外担保在一个会计年 度内,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的30%。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 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 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披露董事会 决议时还须披露截止信息披露日上 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 额、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总额。 |
限为: 董事会在符合下列条件下,具有 单笔担保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10%的对外担保权限: 1.对外担保的对象不是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产负债率超 过70%的被担保方;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担保总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50%; 3.公司对外担保在一个会计年 度内,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的30%。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 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 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披露董事会 决议时还须披露截止信息披露日上 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 额、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总额。 (五)董事会批准关联交易的权 限为: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金额 在30 万元(含30 万元)至300 万元 (含300 万元)之间的关联交易;公 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金额在300 万 元(含300 万元)至3000 万元(含 3000 万元)之间,或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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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至5%(含5%)之间的关联交 易。该等关联交易须独立董事发表单 独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 时,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 举行,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 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 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 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 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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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副经理6 名,由董事长提 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 |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副经理6 名,由董事会聘 任或解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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