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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itech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2
Jan 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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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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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简称:20 合力 01
债券代码:149047.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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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疫情防控债)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工业园区涵中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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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受托管理人:
-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22 年 1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 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 “ ” “ ” “ ” 意见以及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合力泰 、 公司 或 发行人 )出 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所作的承 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 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一、本期债券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2019 年 7 月 31 日,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并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公司债券。
2019 年 8 月 19 日,发行人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经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1 月 19 日“证监许可【2020】150 号”文核准,公司获 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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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主体: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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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债券名称: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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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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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债券简称:20 合力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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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行规模及发行安排: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0 亿元(含),可分期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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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债券期限:本次债券的期限为 3 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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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票面金额: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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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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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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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的 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并经监管部门备案后确定。
10、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偿债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开设募集资 金使用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进 行专项管理。
11、发行首日、网下认购起始日、起息日:本次债券的发行首日、网下认购 起始日、起息日为 2020 年 2 月 28 日。
12、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次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托管 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3、付息日: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2 月 28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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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2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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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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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利息登记日:本次债券利息登记日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确定。 16、计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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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计息期限: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20 年 2 月 28 日至 2023 年 2 月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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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18、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9、支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的偿付方式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20、利息支付金额: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 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 乘积。
21、担保情况:本次公司债券由发行人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信用级别:经中诚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 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中诚信将在本次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 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23、质押式回购安排: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 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 将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24、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发行方式:详见发行公告。
26、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7、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28、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主要拟用于偿还公司金融机 构贷款和其他有息负债以及补充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营运资金,其中不超 20%的 募集资金用于公司子公司补充防疫物资(红外测温仪、测温安检门、血氧仪等的 配套零部件)生产等流动资金。
三、重大事项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力泰”)2021 年第八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出售资产预计产生关联交易的议案》,以成交价 94,520 万元将所持合力泰化工 100%股权、新联化物流 100%股权出售给福建省 和信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信科工”),并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与和 信科工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
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交易概述
合力泰第六届董事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 公司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山东合力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合力泰化工”)100%股权、淄博新联化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化物流”) 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11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1)、《关于出售资 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24)。
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预计产生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子信息集团”) 或其控制企业参与上述标的公司股权挂牌转让的公开竞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 于出售资产预计产生关联交易的议案》,电子信息集团作为潜在关联方已回避表 决。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近日,上述标的公司股权在挂牌期内征集到意向方和信科工,公司最终以成 交价 94,520 万元将所持合力泰化工 100%股权、新联化物流 100%股权出售给和 信科工,并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与和信科工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二)本次交易对手方
公司名称:福建省和信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158140214X 公司地址:福州市五一北路 31 号
法定代表人:连占记
注册资本:15,605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润滑油、燃料油、煤炭、焦炭、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 制毒化学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杂 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信设备、家具、初级农产品、电池的销售;集成电 路、显示器件、半导体照明器件、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电子电路、电子 专用材料及其他电子元件的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金属及金属矿批发;其 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计算机、 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其他机械及电子产品批发;其他未列明批发业;对制造业、 批发和零售业的投资;对外贸易;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装卸搬运;船舶港 口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储存、装卸);仓储经营:环己酮、正丁醇、溶剂油【闭 杯闪点≤60℃】、1,2-二甲苯。票据经营:环己酮、正丁醇、溶剂油【闭杯闪点 ≤60℃】、乙酸【含量>80%】、乙酸溶液【10%<含量≤80%】、甲醛、氢氧化钠、 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2-丙醇、硫酸、乙酸乙酯、乙酸正丁酯、二氯甲 烷、糠醛、丙酮、2-丁酮、甲苯、苯、1,2-二甲苯、1,4-二甲苯、甲醇、乙酸 甲酯、石脑油;仓储经营(自有:不带有储存设施;闽侯县荆溪镇永丰村省公路 局杜坞储运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信科工的总资产为 115,733.18 万元,净资产为 30,829.38 万元。2020 年和信科工营业收入为 112,854.02 万元, 净利润为 4,365.59 万元。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和信科工的总资产为 69,845.15 万元,净资产为 32,911.73 万元。当期营业收入为 138,756.32 万元,净利润为 2,082.35 万元。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电子信息集团持有和信科工 100%股权,和信科工 系公司关联方。
经查询,和信科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合力泰化工 100%股权、新联化物流 100%股权,标的公司 基本情况、权属状况、评估情况、定价依据、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等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121)。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福建省和信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条转让标的
转让标的:山东合力泰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淄博新联化物流有限公司 100%股权。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山东合力泰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淄博新 联化物流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转让标的”)有偿转让给乙方,乙方同 意受让。
第二条转让价款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总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小写)¥94,520 万元,即人民币(大写)玖亿肆仟伍佰贰拾万元整,其中山东合力泰化工有限公 司 100%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小写)¥93,200 万元,即人民币(大写)玖 亿叁仟贰佰万元整;淄博新联化物流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小写)¥1,320 万元,即人民币(大写)壹仟叁佰贰拾万元整。
该转让价款不包含转让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第三条股权转让的方式
上述转让标的通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发布转让信息征集受让方,以公开竞 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和转让价格,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实施股权交易。
第四条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1、乙方前期向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直接无息转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乙方支付价款时,合同履 约保证金在其没有违约的情况下无息抵作等额合同价款。
2、甲、乙双方约定按照分期付款方式支付价款:
乙方对余款提供甲方认可的担保的,可选择分期付款。首期价款(含履约保 证金)应不少于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 30%,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扣除履约保证金后的余款支付至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 定银行账户;其他几期款项均应支付至甲方银行账户,具体支付安排如下:乙方
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首期价款与第二笔股权转让款合 计不少于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 51%;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第三笔股权 转让款,首期价款与第二笔、第三笔股权转让款合计不少于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总 额的 90%;本次股权转让剩余价款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乙方应自 本合同生效后第 3 个工作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期间,以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为基 数,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利息并向甲方支付。
3、甲、乙双方同意,在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收到乙方一次性支付的股权转 让价款或首期价款当日,向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就全部股权转让价款或首期价款 提供《提前转款申请函》,约定并同意在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收到全部股权转让 价款或首期价款后及时将全部股权转让价款或首期价款支付给甲方,并申明该等 提前转款对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免责。乙方选择分期付款的,其余价款按照第四 条第 2.2 款的约定执行。
4、甲方应于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后(乙方选择分期付款且已依约对剩余 价款提供甲方认可的有效担保措施的,在乙方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后)10 个工 作日内完成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即将山东合力泰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淄博新联化物流有限公司 100%股权工商登记至乙方名下(以下简称 “交割”);乙方在甲方办理期间应积极协助。
- 5、乙方应于交割后 3 个工作日内将签章的《交割完毕反馈函》提交给甲方。 第五条股权转让涉及的企业职工安置
1、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的职工安置,标的企业职工的劳动关系、 岗位、待遇等不因本次股权转让而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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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承诺受让转让标的后,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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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合同,职工在标的企业的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子公司股权,有利于集中精力和资源聚焦主营业务,有利于公司回 笼资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合力泰化工、新 联化物流股权,合力泰化工、新联化物流股权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 公司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将产生一定影响,最终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与电子信息集团及其控制企业已发生的各类关 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11.54 亿元。
四、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国泰君安作为本次债券的主承销商与受托管理人,基于审慎原则并根据《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 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国泰君安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及其对发行人 偿本付息的影响,并将积极督促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做好相应的信息披露工 作,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 定以及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本期债券持有 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 判断。
五、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爱亮 联系电话:010-83939248 (以下无正文)